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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立"见义勇为英烈碑" 加大奖励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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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1:3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昨天在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广州将为见义勇为英烈专门立碑,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升城市文明水准。

    张桂芳说,专门立碑就是要让英魂找到归宿,为祭奠提供场所。他透露,纪念碑将矗立在公安英烈纪念碑旁,意味着实现社会的稳定,既要靠政法战线专门力量,也要依靠全体人民群众。

    “广州是一座不乏英雄的城市。”张桂芳说,英雄群众推动了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04年至2008年,刑事立案同比下降3.8%、5.7%、10.1%、15.8%和13.9%。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2008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0.9%。


    张桂芳说,近年来见义勇为牺牲人员2/3为外来人员。只要见义勇为行为是在广州市辖区内发生的,不论见义勇为者的户籍在哪里,广州都一视同仁奖励慰问。“我们绝不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广州也绝不允许见义勇为后一辈子吃苦受累的情况存在。”

    张桂芳还透露,广州将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将优先为失业的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明确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人员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民政部门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评烈;医疗卫生部门为见义勇为人员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抢救治疗服务;教育部门优先照顾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教育。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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