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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毕业生赴苏北任村官返还大学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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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8 17:1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南京3月27日电 (记者戴袁支 实习生周忱 魏娟) 今年江苏全省将选聘5010名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对到苏北农村基层任职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返还。今天下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这是江苏省委副书记王国生在会上透露的信息。

  王国生说,江苏从今年起到2012年,采取省市联动、分级选聘、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今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对象为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为**党员,非**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但**党员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此外,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江苏省今年加强了对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力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受地县级财政返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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