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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将被清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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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2:3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广西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企业将被清除出建筑市场。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各按工程中标价的2%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单项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通知》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主要责任,对承揽劳务施工的企业可采取相应措施,从而加强对劳务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避免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发生。

    《通知》规定,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每年通报一次,并将建筑业企业的拖欠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或抄报其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清出广西建筑市场。


    据介绍,广西在2003年11月下发《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较好地发挥了事前预防和事中保障作用,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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