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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非金融类国有企业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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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0:5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吉林省国资委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国有出资企业做好当前生产经营,以确保增长。其中提出要抓好风险防控,控制期货、期权等业务规模,禁止投机,非金融类企业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

    按照通知要求,出资企业还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核心,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资金集中管理系统。要加强企业投资决策管理,严肃投资决策责任。要合理控制负债规模,防范债务风险,严禁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同时,通知还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降低非生产性支出,杜绝不必要的支出。要加强薪酬管理,树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薪酬理念,建立完善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薪酬管理机制。企业领导人员要带头压缩开支,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严禁以公务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和照顾性出访。 (责任编辑:刘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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