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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国家出台城市设摊导则 让摆摊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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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09:5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许琛、刘薇报道:“现在就业压力大,应让‘走鬼’摊位合法!”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来自深圳的张育彪提出,应让“走鬼”摊位合法,设立自治组织,让“走鬼”加强自身的约束和管理。

  张育彪建议,应该让“走鬼”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各城市可根据城市规划、市民需求,划定一定区域,限定时间、地点经营。成立小摊贩自治组织,实现自我治理和约束。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市场,可成立小摊贩自治组织。
  张育彪还认为,国家可考虑出台《城市设摊导则》,解禁马路市场,规定经市民同意后,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保证城市管理效果的基础上,可在部分街道设置便民摊点,政府将为其颁发临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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