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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接管网店监管 北京网店新规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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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5:0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工商总局接管网店监管 北京网店新规名存实亡
2008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出台措施,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卖家需办理营业执照,这一地方性法规出台后,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网易科技讯 3月13日消息,据接近相关部门的人士透露,曾在网络引起广泛质疑和争论的北京网店新规由于执行阻力及工商总局的介入,目前已无疾而终。

  



  2008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出台措施,要求从事电子商务的卖家需办理营业执照,这一地方性法规出台后,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日前在出席一场电子商务研讨会的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管理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指出,不能以传统手段对网店卖家进行监管。这是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员首次对网店监管明确表态。黎晓宽透露,工商总局将出台举措对网络交易进行监管,目前内部已确立三条原则确保让网购健康发展,并计划搭建网络监管平台对网店进行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的这三条原则包括:首先确立网店管理的任务是保护其良性发展,而非为其增加负担;其次,将着手建立网络交易诚信体系;最后,将加大网络交易维权力度。

  除以上三条原则外,工商总局还将对各地方工商人员进行网络知识培训,并提出搭建网络监管平台的设想,该平台将与工信部、商务部进行合作。黎晓宽指出,网络交易监管不是一个部门就能管理好的事情,因此需要与诸多部门进行配合。此外,工商总局还将计划尽快对网络交易进行立法,并在适当时机推出,这一法规将会征求网店卖家、网民、专家的意见。

  由于地方工商法规必须遵守工商总局法规,因此随着工商总局监管措施出台的临近,北京工商局的网店新规已在工商部门内部被公认为名存实亡。值得注是,昨日出席此次电子商务讨论会的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向媒体避谈是否继续执行网店新规。

  据知情人士告知,除了国家工商总局将接手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外,网店新规无疾而终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存在执行阻力。按照新规要求,北京地区的网络卖家需到工商局备案,由于网店并非实体店面,这一适用与传统领域的监管措施并不适用于网络。(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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