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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命令下等人不得在政府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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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2:1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发表的说,旧西藏等级制度森严,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

    白皮书引用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的《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中的记载说: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十四世****身边做事。当十四世****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走,并命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是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和其他等级家庭通婚。


    旧西藏法典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其命价为与其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仅为草绳一根。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藏学家谭·戈伦夫在《现代西藏的诞生》中尖锐地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是,不幸的是这未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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