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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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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14:2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济南2月25日电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确定,今年要力争将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将列入财政预算,农民工住房也将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
  山东省将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能够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在国家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后,抓紧制订本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和经办规程。开展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制订实施方案。
  在户籍管理方面,山东将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农民工落户条件。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特别是举家进城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村居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今年,山东将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于办理居住证的农民工,在求职务工、司法援助、社会保险、住房贷款、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等方面实行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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