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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里屯酒吧七名经营者容留外籍人士吸毒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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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5:4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三里屯咖啡厅经理刘海良,酒吧经营者陈奇等六人因容留外籍人员吸毒,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三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这是记者十七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的。


    据了解,自二00七年至二00八年四月期间,三里屯咖啡厅经理刘海良,酒吧经营者陈奇、陈强、姜楠、张帅、陈艳伟、李昂等分别在各自经营的咖啡厅和酒吧内,多次容留多名外籍人员吸食大麻类等毒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海良等七人严重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为牟取非法利益,放任多人在其经营或管理的酒吧或咖啡厅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均应依法惩处。况且张帅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应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据北京警方透露,去年三月初,警方接到民众举报,在三里屯某些酒吧和咖啡厅内有人进行吸贩毒犯罪行为。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大量调查取证,警方证实,三里屯地区是吸贩毒的窝点,经常有人在此从事毒品交易。

    四月四日晚十时许,警方调集多部门上百警力,对毒品窝点实施了清缴行动,现场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三十六名,其中包括部分外籍人员。警方当场缴获二千四百余克海洛因、Yao头丸等毒品。

    据悉,此次批捕的十一名嫌疑人中,包括四名外籍嫌疑人,其中两人涉嫌贩毒罪,一人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而中国籍犯罪嫌疑人共七名,这七人均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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