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长沙拟严禁在酒吧场所内使用蜡烛照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2-16 15:3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长沙讯 酒吧场所里点个蜡烛,有人说可以制造点浪漫,有人说可以吸掉些烟雾。但按照长沙消防正在拟定的《酒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严禁在酒吧场所内使用蜡烛照明,该《标准》将在近期实施。
  正在拟定的《管理标准》中提出,严禁在酒吧场所内使用蜡烛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作燃料。酒吧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酒吧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酒吧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在酒吧场所内设施设置上,《管理标准》中提出,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节日期间,严禁在吊顶和室内悬挂彩绸布、气球等可燃性材料,局部固定座位软包装修,必须进行阻燃处理。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取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15米。布局要求,酒吧场所不应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应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应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酒吧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所。
  《管理标准》中要求,酒吧场所使用、开业前依法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的,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依法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应事先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这一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酒吧场所,酒吧场所指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服务营业场所。

  记者颜宇东 通讯员李莉 实习生谢媛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3 15:39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