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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授权中情局向外国转运恐怖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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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7:3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网2月2日报道美国《洛杉矶时报》2月1日披露,美国总统奥巴马1月22日签署的行政命令保留了中央情报局拘捕、扣押、并在人权纪录败坏的美国盟国监狱收押恐怖嫌犯的权力,这一始于布什时期的政策遭到了人权、司法机构的大力抨击。

  报道称,奥巴马1月22日签署行政命令,保留了中央情报局秘密拘捕、扣押恐怖嫌犯,并在美国盟国埃及、摩洛哥、约旦等国监狱收押的权力,这些国家大多拥有不良人权纪录,虐囚事件经常发生。

  奥巴马承诺将关闭中央情报局在国外的秘密监狱,禁止情报机构采用虐囚手法,但是基于和基地组织和其它恐怖组织的战争远未结束,奥巴马政府决定保留中央情报局秘密转移恐怖嫌犯的权力。奥巴马情报班子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解释说,“很明显,你还是得保留一些工具,你还是得继续追捕坏人。这一举措可能会在一些圈子内引发批评,在欧洲引发一阵旋风,但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这还是可以接受的。”

  奥巴马签署的一个法令的附加条款规定,只要不是长期拘捕恐怖嫌犯,中情局秘密转移嫌犯的权力将得到保留,条款规定,关闭中情局秘密监狱的指令“不包括那些用于短期、暂时的设施”。报道称,其它反恐手段被奥巴马政府禁止后,中情局将更多利用合法的“暂时”措施对付恐怖嫌犯。情报机构和军事部门专家称,除了导弹轰炸,秘密转移恐怖嫌犯是中央情报局仅剩的最主要的反恐手法,在奥巴马政府领导下,这一权力很可能会继续扩大。

  在奥巴马签署的“合法审讯手段行政命令”中,奥巴马还授权组建一支特遣部队,专门对中情局转移恐怖嫌犯进行审查,“确保这些被转移的个人被转移到其他国家后,不会遭受虐待”,防止中情局为绕开人权法律和条约转移嫌犯。


  秘密转移嫌犯作为中央情报局的反恐措施,遭到了世界各国的强烈批评,中情局特工通常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在大街上秘密逮捕认定的恐怖嫌疑人,之后再转往人权纪录败坏的国家进行审判。ouzhouyihui曾经将这一手法称为“美国使用的非法手段”,在这一项目中遭受虐待的囚犯曾经联合起诉美国中央情报局和美国波音公司,指责二者相互勾结,用飞机将大批囚犯转移至外国。(徐冰川/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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