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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难以为继 地方财力急盼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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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4:0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日前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
    专家指出,今年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需要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的共同支持,在目前地方“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情况下,短期需要通过中央转贷或代发债券的方式增加地方财力,长期则需要通过改革转移支付体制等措施,推进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匹配。
    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待辟
    谢旭人表示,2009年将是财政十分困难的一年,财政收入持续多年高增长的局面不复存在,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将非常突出。
    对于4万亿投资计划,发改委测算,其中中央投资1.18万亿元,另需地方配套资金1.25万亿元。但专家指出,随着经济下滑,房地产市场萎靡导致的土地转让收入下降,使得本已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难以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目前,业界讨论的地方配套资金解决措施有两种,一是增加中央投入比例,降低和免除地方配套的部分资金。但有消息称,2009年我国将安排5000亿元左右的财政赤字,以此推算,两年1万亿的赤字规模,仅能够满足中央投资的需求。
    二是中央政府通过转贷或者采用代发债券等方式帮助地方政府融资。转贷是指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筹资,再以高于国债的利率贷给地方政府,由地方逐年归还。有专家指出,在此前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过程中,转贷资金的偿还情况并不理想,一些财力薄弱的省份更是无力归还。
    由中央政府以省级政府的名义代发债券一方面不与“地方政府不得发债”的预算法规定相冲突,另一方面明确了还债主体,减轻了中央财政负担,避免了地方直接发债要将地方财务公开的敏感问题。不过,有专家提醒,地方政府发债已不是“该不该发”的问题,而是在发行过程中,对其进行从中央、地方和市场多层次的严格监管,以免由于过度举债出现地方债务危机,或者演变成无人购买、摊派等烂摊子。
    强化省级政府支出责任
    在给地方财政“输血”的同时,中央也在逐步规范多层政府行政体制,强化省级政府的公共支出责任。
    谢旭人表示,今年要进一步规范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适当统一省以下主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强化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
    分析人士认为,我国最缺少的是地方性公共产品,比如学校、医院、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这些民生基础设施的完善,对于稳定和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即期消费,拉动消费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强、地方弱的财政收入格局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专家认为,财政部上述表态是要强化省级政府的支出责任,而根据“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相应的也要增加省级政府的财力。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林双林认为,长期来看,要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问题,必须改革现有的转移支付体制。目前转移支付的主要部分是增值税返还,占中央对地方全部财政转移支付的40%左右,但是现行返还机制严重依赖基数,造成地区人均税收返还差距有逐年扩大的趋势,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难以给急需改善民生的经济薄弱地区带来增量资金。

    转移支付的另一个主要部分是专项补助,但这往往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因此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对此并不太“热情”。
    财政部已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转移支付因素和权重”列为今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对地方财力的增加应该有所期待。(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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