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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73万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涨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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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4:2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档养老金上调数额示意图


  养老金人均月增200元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40元
  全市173万退休人员将从明年1月1日起上调养老金,人均月涨200元。“涨薪”后的养老金将于1月15日后发给退休人员。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退休时间早、年龄大、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等人员还将获得额外的“加薪”政策。
  涨幅:人均月增200元
  自2009年1月1日起,只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 (含退职、退养)的人员,均可按相应标准上调养老金。人均月增200元,增幅为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水平的12.3%,略高于人保部要求的10%左右的意见,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将由目前的1630元/月提高到1830元/月。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孙彦表示,截至2008年末,本市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约173万人 (不含离休人员和不参与养老金调整的中央转制单位退休人员)。其中:退休166.1万人、退职4.4万人、退养2.4万人,目前养老金水平分别为1642元/月、1085元/月、685元/月。
  标准:先普调再倾斜
  与往年一样,此次养老金调整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相应的倾斜政策额外加薪。
  ●按缴费年限调整后外加45元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增加35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增加52.5元。上述人员在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养老金水平偏低者调后不超1830元(见表一)
  领取养老金的173万退休人员中,低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630元的共计96.9万人。此次调整,在普调的基础上继续向这部分人员政策性倾斜,人均月增171元,平均养老金达到1569元。但个人按缴费年限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1830元。
  ●正高技术人员普调后再增200元
  今年养老金调整,将连续第九年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目前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4万人,在普调基础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1万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6.3万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调整后低于1830元的,补足到1830元。
  ●9000位老革命人均再增361元
  本市现有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待遇的老工人0.9万人,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水平2783元。此次调整仍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制定标准: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调整后上述人员月人均增加361元,人均基本养老金为3145元。
  ●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至少1830元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低于1830元的,补足到1830元。
  ●55年前参加工作者每月再加60元
  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和享受有关倾斜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不含享受100%退休待遇老工人)。
  ●65岁以上退休人员至少再增40元

  根据目前不同年龄段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明年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标准为: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40元;70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60元;75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80元;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100元。
  ●缴费10年以上退养人员每月增100元
  本市现有退养人员2.4万人,月人均退养费685元。这部分人单列标准: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最低养老金随之提高
  2009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调整均由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90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800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 (原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700元。
  晨报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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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7:28: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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