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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家慈善超市开业 困难户可领爱心券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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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14:0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慈善超市试营业,特困户用爱心券“购买”生活品。记者 钱波 摄


  本报讯(记者 梁鹏)我市首家不接受现金消费的特殊超市——永辉慈善超市昨日在江北开业,由于属于慈善性质,市民只能凭专用“爱心券”前去购物。据江北区政府介绍,困难户可到街道申请领取“爱心券”,然后到永辉慈善超市消费,享受每年800元的免费购物金。
  据了解,永辉慈善超市位于江北区石马河盘溪四支路入口处,由永辉集团出资开办。该超市面积约200平方米,摆放有纸品、粮油、米面、油、盐、味精等256个品种商品,全是生活必需品,没有香烟、酒类等奢侈品。江北区副区长代小红表示,这是我市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慈善超市:超市只针对困难群众开放,而且店内所有物品均免费凭券领取。
  昨日进店购物的是20名首批领券的石马河街道特困户,每个人凭街道发放的面值50元的“爱心券”,自由在店内挑选所需物品。
  据悉,慈善超市将向全市2000多户特困户发放“爱心券”,全套“爱心券”共有15张,其中每户每月有50元“爱心券”,中秋节、国庆节所在月份另有价值50元的“购物券”,春节所在月份再送每户价值100元的“购物券”,总价值800元。其中,“爱心券”只能到这家慈善超市消费,“购物券”则可在主城区任一永辉超市内使用。
  代小红表示,不直接给困难群体发现金,改为每个月给予固定补贴,一方面避免养懒汉,同时也能给特困户最低生活保障。
  据了解,该超市价格全年不变,不接受现金购物。
  代小红强调说,为防止有人冒领,持券购物时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代领者须携带代领的相关证明。若发现不符合受助条件者或非在册受益人的,慈善超市将没收此券,此外该券不得转让、买卖,也不可兑换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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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券标准严格
  需在街道申请
  “爱心券”如何领取?永辉集团人士介绍,按照他们与江北区慈善会的协议,3年内捐资1000万元以上,全部用于永辉慈善超市。
  为了让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体享受到救助。“爱心券”的发放对象要求严格,只有以下五类人可以到街道申领“爱心券”: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者;残疾人(3级以上,缺乏工作能力且无经济来源);年老无依且无谋生能力者;患严重疾病且缺乏经济来源者。以上经济困难家庭,若有小孩上学的优先。
  考虑到江北区以外的其他主城区受助户离慈善超市较远,为方便其领取捐赠物品,慈善超市每月定期将捐赠物资配送到所在地的永辉超市内,以便当地受助户就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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