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文隽博客爆料:绑架刘嘉玲之人已被枪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0-29 10:0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隽博客爆料:绑架刘嘉玲之人已被枪杀
 新快报报导,刘嘉玲近日破天荒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了轰动一时的绑架案,称当年被绑架是不肯接拍一部戏,因而得罪了黑帮老大,她甚至还承认后来梁朝伟已经知道了是谁干的。曾任香港金像奖数届主席的文隽近日在其博客中首次证实了刘嘉玲的说法。文隽更证实绑架刘嘉玲的黑帮老大的确已被枪杀。

  在这篇名为《刘嘉玲当年被逼拍片那是一个怎样的年头》的文章中,文隽这样写道:“大家或许会好奇,那是什么年头?让我告诉大家,那正是香港电影界最好的时刻,也是最坏的时刻!连黑社会都来赶这趟浑水。”文隽甚至点出了刘嘉玲被胁迫而拍的电影片名《轰天龙虎会》:“刘嘉玲在荷兰出外景拍过的电影不多,很多网民已迅速找到了这部片子的资料,除了刘嘉玲,主演还有刘德华、万梓良”。

  他透露,这部电影的老板(也就是绑架刘嘉玲的人)后来因为一宗枪击案被杀,“他的公司当然也倒闭了,今天回头看,只能当成历史。”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香港电影业因受黑帮参与投资和掌控,致使演艺人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文隽在博客中描述:“那个时候的香港电影界,黑帮分子公然挑战法纪、强逼艺人拍戏、持枪威胁经理人抢夺档期的新闻不时发生,当红演员除了身不由己连续十多天没时间睡觉外,更常常收不到片酬!黑社会知道这个行业有利可图,台前幕后、投资老板以及电影院经营者都能赚钱。有钱赚的地方,黑社会才会有兴趣,所以那时确是香港电影业的黄金年代。”

刘嘉玲被绑架后拍的电影

  《轰天龙虎会》由刘德华、万梓良、刘嘉玲主演。据悉,刘嘉玲当年被绑架后,为脱身还特意飞去荷兰免费为黑帮老大拍完了这部片子。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水深火热中,演员们根本没有自己做主的资格。“当时一些台湾片商,有人开出盘口,只要有刘德华参演的影片,他们就出价800万港元购买,那个年头,刘德华片酬才一两百万港元,拍一部片子的总成本也就三四百万,换句话说,只要‘请’得到刘德华,还未开工就已经赚了两三百万了,有什么比这个还好赚?”不过怎么“请”动刘德华就需要花一番精力了。
全球资讯榜http://www.newslist.com.cn

  据记者了解,当年刘德华是被黑帮胁迫最多的明星之一,有一个阶段他拍摄了不少“烂片”就是因为身不由己。而和刘嘉玲一起去荷兰拍摄那部《轰天龙虎会》,据说也是被人用枪指着脑袋,这才去的。文隽的爆料如一枚重磅炸弹引起了网友的疯狂点击,文隽表示:“我自己的博客,我自己写的东西会有假吗?我敢对自己所写的东西负责。”

  或许是避免引火烧身,文隽在博客中隐去了绑架刘嘉玲的黑帮老大的名字,记者辗转查找,好不容易获悉了关于这个黑帮老大的信息。据了解,这位名叫蔡子明的“绑架者”曾经竟然担任过李连杰的经纪人!据悉,蔡子明是荷兰商人,持重金来港投资电影。他创办富艺电影制作公司,显然有进军国际影坛市场的野心。蔡子明找李连杰,从不提拍片之事,只是说“英雄”看重“英雄”,对李连杰武术才华极为赏识,非常希望彼此结识交往建立友谊。这番话令李连杰大为感动,便决定请他当经理人,并与蔡子明签了经理人的合约。

  据报道,由于蔡子明背景神秘,来头挺大,加之其独来独往的个性,对谁都不买账,影视圈人对他敬畏三分。而为了成为新一代制片巨人有意网罗影圈突出的导演和演员。可惜,天不怕,地不怕的蔡子明在他正年富力强的时候(38岁)却遭两名枪手射杀,当场身亡。

  对蔡子明的死有两种说法:一种说他是荷兰的黑帮分子,与人结仇,别人千里寻仇杀他,与李连杰无关;另一说法是蔡子明为李连杰出头,且做了他的经理人,许多视李连杰为“摇钱树”的制片家,欲请他拍片不肯,于是怀恨在心杀人出气。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2008-10-29 10:07:52 | 只看该作者
帮顶
帮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8-10-29 10:07:53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是耳闻过

现在还有人爆料

说明真是无风不起浪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18 22:05 , Processed in 0.23437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