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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还有资格谈法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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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4 17:2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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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还有资格谈法治吗?   Post By:2008-9-4 20:08:00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社论指,看过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在记者会中的告白,很少人不会心生感慨,有这样的“调查局长”,台湾还有什么资格谈法治?谈文官中立?

  用简化的说法重组一下情节吧:陈水扁家族涉有海外洗钱犯罪事实在先,“调查局长”两度掌握了关键的一手证据,却两度以“情资”名义,告知涉案的当事人陈水扁,让扁家族可以从容的移转帐户、可以从容的销毁证据、可以从容的举家串供、可以从容的编织一套所谓“选举结余款”的说词,有了这大半年的黄金时间,难怪扁家人面对司法调查显得气定神闲,未来若陈水扁能从弊案中顺利脱身,叶盛茂两度“通风报信”,必居首功。

  社论说,见识过这一出荒谬的戏码,谁还相信经历过政党轮替后,打造一个“国家调查局”不再是梦想?一个被赋予查察不法、举发奸邪的情治首长,将记载有犯罪关键事证的公文,当成情资当面呈交给涉案当事人,不论此时此刻如何冠冕堂皇的硬拗,已经整个摧毁了“调查局”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原来“调查局”的自我定位,从来就是元首的耳目,不是为人民捍卫正义的前锋!有了这般“实在太超过”的“调查局长”,扁家涉嫌海外洗钱的行径,胆子怎么不会越来越大?帐户怎么不会越开越多?布局又怎么不会越来越细致?

  换个角度想想:有那么多人愿意奉上回扣或献金,有那么多人心甘情愿的充当人头,有那么方便进出“国境”的“国安通道”,有那么多专业“理专”负责将钱洗净,有那么多“XX群岛”提供做洗钱天堂,如今再加上有情治首长随时掌握“情资” 通风报信,对一个有意想A钱或是洗钱的“国家元首”(或是“第一夫人”),好像一点都不困难,对不对?

  社论指,叶盛茂的告白,不论是基于意图减轻罪责,亦或是真的受到感召,至少在第一时间就戮破了扁所布局的谎言:

  第一,扁在“九十五年”(2006年)就已掌握其在泽西岛开户与洗钱作为,已遭国际洗钱防治机构盯上的情资,证明所谓“年初才知有海外汇款案”的说法,从一开始就是说谎。

  第二,叶盛茂将九十五年泽西岛洗钱案的“情资”呈报陈水扁之后,为什么才隔月黄睿靓就将帐户从英国移到瑞士?

  第三,如果真是年初就已接获叶盛茂当面呈报,证实扁嫂确有汇款海外的情事,而扁也确有“依判断处理”,那么为什么不清楚交代到底判断了什么?处理了什么?特别是为什么硬生生拖了八个多月,直到瑞士司法单位要求调查的函文到了“外交部”,才匆匆开记者会坦承?这八个月时间,扁做了些什么?何以对海外帐户一事从不发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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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叶盛茂的作为已经让“调查局”蒙羞,但叶盛茂的坦白还是有正面的作用。至少在当下,它让扁家所涉的洗钱疑云,有了新的突破点,它也让扁所编织的谎言,越来越站不住脚。所谓“扁今年初才知悉”的说法不攻自破,所谓“全是选举结余款”的说词已逐渐崩解,吴淑珍想要一肩全揽的防火墙,也正在瓦解中,如今甚至还多了一项隐匿公文罪。叶盛茂的行径确实不容原谅,但叶的“认罪协商”之举,倒是一个重要的示范,惟有更多“局内”关系人选择认罪协商,才能让扁家所串好的说词,一项项的不攻自破。

  社论表示,叶盛茂这一环节解开以后,另一项需要解开的环节就是“检察总长”陈聪明了,不论叶盛茂的举证是否属实,至少已提示了陈聪明有可能早在年初就已掌握扁家洗钱的事证,再加上他曾在扁家弊案频传之际,毫不避嫌的赴黄芳彦的晚宴,不论此刻陈聪明发表多么强硬的否认声明,他已经无法再做完美的切割,某种程度上,他已经是这桩弊案的关系人之一了,做为正在调查相关案件特侦组的上级长官,他至少该做最起码的回避了。

  社论最后说,扁家弊案短期内是无法落幕了,到目前为止这桩弊案已经拖垮了民进党的形象,也摧毁了“调查局”多年经营的公信力,台湾辛勤打造数十年的民主与法治资产,也几乎在这桩弊案上被消耗殆尽。“调查局”若还想挽回其昔日“打击犯罪”的声望,就在这桩弊案调查上展现其专业吧!同样的,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如果想挽回其公务员的最后尊严,就将昔日所有曾经替扁掩盖过的“情资”,诚实的给外界一个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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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9-14 18:10:58 | 只看该作者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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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9-14 18:11:05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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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02:06:38 | 只看该作者
台湾的民主与法制等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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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0-21 10:3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ingq2080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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