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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地争夺的趋势、后果及前景
作者:陈须隆 来源: 日期:2008-4-25
2007年的极地争夺,在国际上掀起不小的波澜,各方对其议论纷纷,其中不乏高见。美国军方和政府智囊机构成员乔·布夫在“美国军事”网站上撰文指出,随着各国对北极的争夺升温,一场的新的“冷战”由此拉开帷幕。[1]有评论指出,北极丰富的自然资源意味着未来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争夺北极自然资源的时代。[2]对南极纷争,有专家认为,“很多国家都把关注南极作为一种战略投资,作为一种相当于为自己的生存、为自己的安全买一份未来的保险一样”,所以会继续关注南极。[3] 更有分析家透过极地之争,看到了在全球危机愈演愈烈背景下的“蓝色圈地运动”和“深海暗战”。
无论如何,南北两极地区已成为大国争夺的“新战场”、“新空间”,它反映出21世纪地缘政治斗争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即进行海底扩张和深蓝色角逐,并把触角伸向南北两极,争夺“地球最后宝库”。其实质是能源、资源之争和战略博弈。
从发展趋势来看,首先,争夺各方决不会善甘罢休,都想争取在极地的最大利益,都不愿意输给竞争对手,所以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利用法律空当,采取包括宣示主权、科学考察、军事演习等在内的若干行动,各方也会千方百计加强在极地的实质性存在,扩大各自的“势力范围”。其次,各方都会着眼未来,为将来争夺极地资源做好各种准备,因此会采取一些战略举措,比如:制定综合性的极地科考计划,在技术手段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争取国际支持,加强武力后盾,等等。再次,国际社会对极地争夺绝不会袖手旁观,将站在维护“人类共同财产”的立场上,做出化解矛盾、协调争端、预防风险、保护环境的种种努力,防止极地争夺带来灾难性后果。但由于极地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政治、法律的严重分歧,两极地区、尤其是北极的未来秩序仍将面临很大威胁。
由于极地争夺呈现南轻北重的特点,因此北极争夺的发展趋势更值得关注。根据现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于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大陆架延伸至北极,因此北极点及附近地区不属于任何国家,被视为国际领土范围,北极点周边为冰所覆盖的北冰洋被视为公海和属于全人类共同财产的国际海底区域。根据国际法,五个接壤北冰洋的国家——加拿大、俄罗斯、美国、挪威和丹麦将会在十年内绘制北冰洋海床地图,并向联合国申请领海和制海权。要证明一国的大陆架延伸至北极不容易,因而要找到一国对北极拥有主权的依据更不容易。所以,这场北极争夺战才刚刚开始。争夺各方将加大科考力度,不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科学证据”。由于军事存在和军事行动是最有效的宣示主权的行为,各方将会继续在北极采取一些军事动作。那些过于看重北极利益的国家,有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动,甚至会为极地战争做准备,因此北极争夺的“冷战”色彩有可能加重。
极地争夺将带来一系列的后果,主要有:
(一)全球极地科考与研究竞争将愈演愈烈。极地的战略价值更被看重,各方将加强极地行动,掀起新一轮极地考察和研究热潮。比如,挪威、英国、FaGuo、德国、美国等国家,都投入巨资先后在北极建立了高空物理观测站,时刻监视北极的天空甚至外层空间。日本虽然没有派遣科学家守候越冬,但是以参股的方式得以在东京的暖房里分享所有资料。韩国也在北极建站,加入了国际科学俱乐部,享受与日本等国同等的待遇。俄罗斯则将从2008年3月开始展开大规模的“北极——2008”科考活动。而极地考察和研究,说到底,是各个国家以科学研究为名义,实际上为国家利益而进行的长期竞争。极地的诸多科学考察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个势力范围。
(二)对现有的国际法形成冲击。带来重要的国际法后果。其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性被重新审视。在温室效应产生的政治因素影响到国际关系之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束之高阁数十载,而如今那些想赶在世界被气温上升改变之前、率先“染指”北极的国家则将它奉为重要的仲裁依据。北极争夺促使美国重新考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面对北极争夺升温的局势,美国参议院外事委员会副主席卢加尔宣布,美国应当立即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防止俄罗斯在北极争夺战中占据有利地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可以赋予美国法律地位,阻止加拿大对航运通道的权利要求。2007年10月31日,美国参议院专业委员会以17票赞成4票反对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应法案随后提交参议院准备进行最后投票表决。如果美国参议院表决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将在北极争夺战中获得新的法律权利,特别是拥有要求阿拉斯加沿岸到北极点附近地区主权的权利。
其二,更重要的是,极地争夺对有关国际法形成冲击和挑战,可能导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修改和《南极条约》的修正[5],甚至有可能催生关于北极的新国际法。法律人士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虽可能为解决争端提供机制,但针对北极的主权要求和反主权要求的数量和复杂度可能对现有法律提出挑战。[6]
2007年10月,英国公开声称对南极半岛附近1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拥有主权。英国这一不寻常举动,已从国际法角度对《南极条约》提出一些新的挑战。到2009年,《南极条约》中规定的50年“冻结”限期将满,相关各国可能会对条约进行新的修订。现在看来,《南极条约》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对其有三派不同意见,对南极今后的国际地位大家争论不休。此外,对《南极条约》协商机制,其他国家只能派观察员参加而没有发言权。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对这个不平等待遇非常不满,现在正提出挑战。如果2008年英国坚持它对南极的领土要求,第三世界会以国家集团的形式,或是单个国家,像印度、巴西这些国家可能会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因此,《南极条约》的修订问题,格外值得关注。
针对危险的北极争夺,有人提出应借鉴处理南极争端的做法,立约处理。世界自然基金会认为,作为主要国际领海法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足以保证北极问题的有序解决。该基金会希望能建立一个类似于地区协议的多边协定,与已有数十年历史的南极条约体系相呼应。该条约旨在非军事化、平息领土争端和促进国际科研合作。[7]美国外交学会国际问题专家博格逊通过《纽约时报》放风,美国应该召集一个国际会议,与北极地区接壤的所有国家“有计划有组织”地解决它们之间的主权争端。他认为,2007-2008国际极地年很可能会为提出一项条约草案创造机会。[8]
(三)引发大国间的战略博弈并对全球战略态势带来一定影响。新一轮极地争夺具有大国战略博弈的色彩,北极争夺更是如此。正如中国专家所指出的那样,面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的步步进逼的战略态势,俄罗斯采取了以能源和军事捆绑的强国战略,在各个方向和领域对来自西方的战略挤压展开了“绝地反击”。俄罗斯的北冰洋“插旗事件”可以说是一次典型的“战例”。[9]有分析家认为,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如果说21世纪开发太空是争夺“高边疆”,那么向海洋进军就是开拓“新边疆”;目前正在进行的这一轮看不见的“深海暗战”,虽似风平浪静,却暗藏杀机,并将对未来全球政治格局、军事战略和国际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最后甚至导致国际政治军事格局重新洗牌”。[10]
(四)将导致有关方推出新的极地政策(尤其是北极政策)。欧盟已开始考虑出台北极政策。据报道,欧盟外交政策和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和欧盟委员会负责对外关系和欧洲睦邻政策的委员贝妮塔·费雷罗-瓦尔德纳联合撰写了一份报告。报告警告说,“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地区将成为一个潜在的冲突地区”,“未来欧盟可能会与俄罗斯就北极地区的资源问题出现争端”。报告建议欧盟的27个成员国制定一个具体的北极政策,制定政策时“既要考虑北极地区不断演化的地缘政治”,“还要认真对待围绕北极地区主权、开发新的资源、开辟新的贸易路线等问题而产生的越来越激烈的争端”,“这将会挑战欧盟保护其贸易和资源利益的能力”,还可能给欧盟与其“关键伙伴”之间的关系带来压力。 该报告还建议欧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八国集团、联合国专门机构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安全风险。[11]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气候变化导致的结果之一可能是北极地区的摩擦,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可能成为“能源安全工具”。[12]
(五)可能导致出现新的利益联盟。俄罗斯学者已开始鼓吹建立“极地八国联盟”,认为“极地八国联盟”的领导人应该定期会晤,科技、文化和经济方面的会晤可以经常进行。[13]将来还可能出现极地航道联盟等。
(六)可能形成和平解决极地争端和进行危机处理的国际机制。各国虽然在极地争夺上各显神通,互不相让,但也会尽量避免引发战火,可能会重视开展预防性外交,尝试建立某种和平解决争端和危机处理的有效机制。为了人类的未来,其他有影响的国家将利用联合国等机构以及国际法,对北极争端进行调停。
(七)可能引发科考和深海探测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极地争夺在很大程度上是科技之争,技术上的突破意味着在竞争和争夺中获得优势。没有技术手段作保障,既无法搜集到足够的科学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更无法开采深藏于海底的各种资源和能源。由于南极海床太深,以现在的技术还很难进行开采,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和突破。
(八)势必引起环保组织和人士的担忧和反对。英国等国“开发”南极资源的想法,受到环保组织的密切关注。据英国《卫报》2007年10月18日报道,英国环保组织谴责英国政府旨在获得南极洲100万平方公里海床主权权利的计划,称此举将对该地区乃至全球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影响。英国绿色和平组织气候变化运动负责人表示,政府的这一举动“极为不负责任”,同时又让人难以理解。他说:“一个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发挥着领导作用的国家,竟然也在石油竞赛中冲在前面,这真是令人惊讶。气候变化正在给南极洲造成巨大影响,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政府的这一举动都是错误的。”[14]
对于极地争夺的前景,北极和南极将有所不同。美国北极研究委员会主席米德·特里德维尔认为,北极地区的命运,最终还是会被周围的国家瓜分,或者至少就其中很大一部分进行瓜分。因为只要有科学证据证明,某部分海域下的海床是某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那么该海域就应该成为该国的领海。此外,划分边界还有利于为未来的北极开发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北极不会成为人类的共同财产,人类已经错过了共享北极的时间。不过,即便是对北极进行了瓜分,对北极进行科考应该会对世界各国开放。[15]
而南极则不同。南极明确被确定为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南极条约》规定了非军事化、环保等重要原则。另外,海底的开发要建立共同的资源管理局等国际机构。问题是,这些重要的原则能不能在延续下去?而且,随着第三世界“南极意识”的不断觉醒,众多第三世界国家坚持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概念”适用于南极及其资源。[16]虽然在《南极条约》协商国的集体阻击下,第三世界国家将南极洲问题列入联大议事日程以寻求由联合国控制南极洲的努力“屡战屡败”,但这些国家不会放弃其正当要求和斗争。有鉴于此,《南极条约》的修订将事关重大。争夺各方和整个国际社会都应回到《南极条约》的基本精神和认识上来,即“承认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对象”,“对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的要求”[17],应继续坚持“冻结”原则。这恐怕是避免冲突升级、损害共同利益的唯一办法。正如专家指出的那样,与其是你争我夺,纷扰不断,倒不如干脆把(南极)这块净土继续保留下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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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新宇、陈向阳:《中国极地进程力抗西方重压》,《环球》2007年8月1日,第27页。
[2] 董映璧:《冷眼看北极——环北冰洋各国拉开资源争夺序幕》,转引自http://intl.ce.cn/zj/200708/27/t20070827_12690134.shtml
[3] 中国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的唐永胜教授持此看法。参见网址:http://news.sina.com.cn/w/2008-01-08/142614694734.shtml
[4] “Intelligence Brief: Arctic Scramble Leads Washington to Reconsider Law of the Sea”, http://www.pinr.com/report.php?a ... 8&language_id=1
[5] 郭培清:《极地争夺为何硝烟再起》,《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45期,转引自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7-11/04/content_7009480.htm
[6] 《国际环境组织呼吁制定北极公约》,http://www.china.cn/internationa ... content_8717424.htm
[7] 《国际环境组织呼吁制定北极公约》,http://www.china.cn/internationa ... content_8717424.htm
[8] 刘新宇:《海床,另一种危险的“可能”》,《环球》2008年1月16日,第21页。
[9] 宋晓军:《北极争夺的军事视角》,http://www.chinamil.com.cn/site1 ... /content_918917.htm
[10] 刘江平:《深海下的大国较量》,《环球》2008年1月16日,第16页。
[11] 蔡雄山、陈一、柳玉鹏:《欧盟考虑出台北极政策》,《环球时报》,2008年3月11日,第2版。
[12] 庄北宁:《欧盟警告全球争夺将引发能源争夺冲突》,http://news.sina.com.cn/w/2008-03-11/230815125883.shtml。
[13] 《极地八大国》,俄罗斯《新闻时报》2007年8月15日,转引自新华网:《俄报:俄学者鼓吹建立“极地八国联盟”》,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7-08/23/content_6590021.htm
[14] 《环保组织谴责英国对南极洲的主权要求》,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 ... content_6905594.htm
[15] 王兴栋:《北极,下一个“中东”?》,转引自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 ... content_6517428.htm
[16] 郭培清:《南极科考潜规则的背后》,《环球》2007年8月1日,第17页。
[17] 《南极条约全文》,网址:http://www.coi.gov.cn/jdkc/nanjitiaoyue.htm
[18]《悬念2008:大国争夺还有哪些新挑战》,http://news.sina.com.cn/w/2008-01-08/14261469473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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