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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釜山号撞桥事件被告要求中国船员留美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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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12:1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因去年货轮“中远釜山号”(Cosco Busan)撞桥漏油事件而成被告的领航员科塔(John Cota),通过其律师波士汀(Jeffrey Bornstein),于9月12日要求联邦法院下令,继续让中远釜山号的六名中国籍船员留在美国,使他们可以在联邦法庭审理科塔被起诉的案子中作证。

  代表这些船员的律师日前曾表示,如此长久地留置这些中国船员,践踏了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

  由科塔担任领航的中远釜山号油轮,于去年11月撞上海湾大桥的桥墩,造成泄油五万多加仑的重大事故。科塔因此被联邦司法部起诉,初审日期为11月7日。

  船上的六名中国籍船员,联邦司法部决定不起诉他们,而追究其东主Fleet Management公司的责任。

  科塔的律师波士汀于12日致函联邦法庭指出,“政府决定只追究一个人即科塔的责任,而豁免六名中国船员的责任。我们认为,法庭的确要平衡这些船员的返国权利,问题是,我们需要这些船员在陪审团面前作证,没有其它替代作法。”

  代表这些船员的律师史瓦兹(Douglas Schwartz)日前曾致函联邦法院指出,“这些外国人并没有因为犯罪而被起诉,却被留置在美国这么长的时间,这种事情过去闻所未闻。如果一个美国人在中国遇到同样的情形,很难想象美国政府会不闻不问。”

  旧金山观察家报13日于网上刊出的一篇报导说,联邦法官斯皮罗(Joseph Spero)将在科塔的案子初审前,就是否允许中国船员返国一事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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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2:26: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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