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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不退房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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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08:4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万科不退房无可厚非

新华网  杨红旭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闹退房事件频频发生,进入第三季度后,全国部分城市也出现了业主要求退房的现象。近日万科在上海的一个楼盘——金色雅筑首现退房事件:首批50多位业主,一起前往万科金色雅筑售楼处,强烈要求退房。




据媒体报道,万科的态度比较鲜明:推出促销优惠措施纯属市场行为,公司正积极与业主沟通,并将依照法律和合约的规定来处理业主提出的退房要求。如果这么办,十有八九退不了,因为法律和合约中根本就没因为购买时房价高、现在房价低而可以退房的规定。




从事件原由来看,金色雅筑所在的浦东三林板块近期供应量较大,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万科和金地两大巨头在此区域都有楼盘,其中金色雅筑和金地湾流域相距1000米左右,属于近身肉搏。前者今年初高价售出部分,而后者属于全新低价开盘,因此万科若想跑量,必须降价应战。




另外,去年至今年一季度,上海内外环之间区域的房价涨幅过高,今年理应有所回落。比如金色雅筑今年3月开盘,至今已经降价3次,从最高18000元/平方米的均价下调至14000元/平方米左右,甚至在此轮促销活动中一些房源单价最低12000元/平方米都不到,最初的购房者声称因此损失了几十万元。




从企业角度看,价格涨跌是按市场规律办事,随行情而定,无可厚非。企业为了回笼资金,降价促销是正常行为。而且万科的这种持续多次的降价行动确实取得了实效:从上周末开始包括金色雅筑的8个楼盘举办的优惠促销活动,在活动开始的第一个周末,便成功认购176套,认购金额达2.68亿元。




从购房人角度看,短短几个月,房子就贬值了几十万,搁谁身上都不好受,这是非常值得同情的。但是,判断退房事件的大标尺是法律和市经济体制。如果承认我国应该成为法治社会,如果承认我国应该实行市场经济,那么,退房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一般而言,出现业主要求退房的情况后,企业出于品牌维护、不影响现有销售的角度考虑,也会对前期业主有些补偿。比如前些时的深圳,以及2005年底2006年上半年的上海。彼时上海很多楼盘都出现退房事件,如金沙雅苑、水岸蓝桥等等。




其中水岸蓝桥闹得最厉害,最终89业主提出诉讼,并成功退房——但属于特殊情况,原因在于该楼盘中有部分预售合同的附加条款明显对要求退房的业主有利:“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3%,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目前的买房人,包手投资者,绝大多数只知道房价会一直涨涨涨,没经历过1994-1998年的楼市低迷期,当时海南房价由1993年下半年的7000多元/平方米快速下跌到3000元,最后是1400元。就跟1990年之前的日本人和台湾人一样,当时他们只相信地价和房价会永远涨下去。事实证明,只是神话而已。投资有风险,只有经过市场血的教育后才会真正明白。




可以预料的是,本轮房价下跌过程中,部分大城市的部分楼盘价格,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挫,如果其中一半楼盘前期曾经高价售出过房源,如果开发商都允许业主退房,则必定乱成一锅粥,不仅企业受难,政府也会惹火上身。因此,万科此次按法律和合约基本原则处理团退事件,是正当且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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