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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案七被告均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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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6 18:0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周正毅案七被告均被判入獄
2008-9-6


【大公報訊】涉及上海地產前主席周正毅欺詐中銀香港逾二十一點五億元貸款收購上市公司案的七名被告,包括轉做控方證人的周正毅私人助手龔倍穎,昨日在區域法院全部被判入獄,刑期由十二個月至三十三個月不等。其中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並出庭頂證餘黨有功的周正毅私人助手龔倍穎被判囚十八個月,由於她因另案正在服刑而一直還押候審,因此有關刑期亦已屆滿,預料行將出獄。另外,有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對裁決感到意外和失望,表示會提出上訴。

法官麥健濤昨宣判時指出,控方蒐集了充分的證據,包括會面記錄和電郵,證明各被告知情,並與周正毅串謀欺詐;而被告的欺詐行為,嚴重影響本港金融中心的聲譽,而被告的行徑也令本港的小股民提心吊膽。社會不能容忍,法庭也不會姑息。

麥官指出,七名被告均為資深的專業人士,俱在律師行、銀行及公司高層任職,本身具有一定的信譽,且得到公眾的信任,惟各人今次的犯案嚴重違反操守,處理假資料對外公布,欺詐聯交所,為社會所不能接受的行徑。麥官多次強調,本港上市制度極具重要的角色,因此這類案件亦不能夠判處緩刑。

不過,麥官也認同辯方求情所稱,各被告在案後已前途盡毀,而且也同意部分被告拖延三年才正式落案起訴,有理由獲得酌量減刑。而首被告龔倍穎獲減刑的幅度則最大。

案中首被告為上海地產前董事龔倍穎(三十三歲),其早已認罪並在審訊時以污點證人身份頂證其他被告。其他被告則包括上海地產前財務總監Habibullah Abdul Rahman(四十四歲)、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前董事總經理吳思煒(四十四歲)及前副總裁林麗珠(四十一歲)、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顧愷仁(五十四歲)與范楚文(四十一歲)及的近律師行合夥人黎壽昌(四十七歲)。六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共兩項串詐及一項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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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18:23: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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