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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党校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名。热烈欢迎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和独立担负一定工作的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至少提供一篇2006年9月30日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有关手续
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预报名信息有效。
2.报名方法: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研招办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于2006年11月10日至14日凭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报考费并照相;京内考生于上述日期内到**中央党校南院84楼105室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京内考生网上支付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资格。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初试地点:京外考生到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试;京内考生在**中央党校考试;准考证于2006年12月中旬发出。
4.复试:复试统一在**中央党校进行;复试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07年4月中旬在我校网站公布;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复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将于录取前调阅本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决定正式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07年6月中旬发出。
七、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八、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校脱产学习,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予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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