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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 年薪5至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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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13:34 来源:扬子晚报
扬州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
雇员无官职,任期1-3年,年薪5-14万
于英杰
签1-3年的合同,最高拿14万甚至更高的年薪;不是公务员,但像公务员一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占政府部门编制……这个月起,扬州在全省率先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凡是确实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都可提出申请,不过审批时会从严控制,预计下半年产生的“政府雇员”不超10名。
有关专家表示,人数虽少,却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雇员”。作为政府机关选人用人的新模式,“政府雇员”有助于改善机关公务员的人才结构,正成为一种趋势而走向常态化。
[政策] “高级雇员”年薪不低于10万
日前出台的《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确定,“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办法明确了“政府雇员”的雇用程序。首先,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提出计划,由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其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高级雇员须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面试后确定;人选一定范围内公示。第三,录用后跟雇用单位签订《政府雇员合同书》。
根据职别不同,扬州市把政府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普通雇员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有中级职称。高级雇员须是特殊的高级专才,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业绩突出。相应的,“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共6档,普通雇员是1-3档,年薪分别为5万、6.5万、8万,高级雇员为4-6档,年薪分别为10万、12万、14万,并适时调整。对少数特别优秀、对该市能作出巨大或特殊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批准可另行确定年薪标准。
通常情况下,政府雇员实行任期制。扬州规定,一个任期为1-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2个月。受雇期间不得兼职。因特殊工作任务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可对短期聘用的高级雇员采取兼职方式。
办法同时规定,受雇期间,政府雇员由雇用单位依据合同进行考核。期满后一旦解除雇用关系,这些雇员要自谋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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