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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22: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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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象一:利民之举变成与民争利
要救灾,国家储备的钱粮就需充足,古人早已明白这个道理,西汉的贾谊在《论积贮疏》中,站在备战备荒的高度指出:“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不过,如何储备,却又是一个难题,而西汉的耿寿昌关于建立常平仓的主张,就受到历朝历代的重视。
所谓常平仓是指当市场粮价低贱时,政府就提价向农民收购粮食,用以储备;当市场粮价上涨时,政府就减价出售自己储备的粮食以平抑粮价,发生灾害时,也可用储备的粮食救灾。可以看出,常平仓不仅是一项国家储备的措施,更是一个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其实质是国家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惠农。看起来,这真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汉宣帝也因此很快采纳耿寿昌的意见,常平仓制度得以建立起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项制度在实践中遭受重创。根据《汉书》记载,公元前47年,山东半岛地区发生饥荒,许多百姓饿死,琅琊郡甚至发生了人吃人的惨痛事件,常平仓在灾荒中并没发挥预想的作用,朝中的儒官们更是指出“毋与民争利”,常平仓制度最终被废除。
为什么一个利民之举却背上了与民争利的骂名?《汉书》并未记载,但我们可以通过《后汉书》找到答案。东汉时,汉明帝曾想恢复常平仓,在朝中引起争议,大臣刘般一语道破常平仓在实践中的弊端:“常平仓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原来,一些负责常平仓的地方官吏利用买卖粮食的权力与豪强奸商狼狈为奸,大肆侵吞国家的财政补贴,再加上平时克扣仓储的粮食,利民之举自然也就变成了与民争利。
常平仓的蜕变,从表面上看,是人性的贪婪造成的,实质上则是无约束的权力所致,脱离了监管的权力就像脱缰的马匹一样肆意妄为,任何人间的法律都敢践踏,常平仓也就好事变坏事,最终沦为与民争利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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