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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逾七成民众认为政府官员走穴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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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14:3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目前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剪彩、揭幕、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所谓的“潜规则”,或者说是公开的秘密。


  政府官员出席各类商业活动合适吗?他们能拿所谓的出场费吗?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1017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8.2%的人经常看到或者听说官员参加商业活动,47.7%的人认为官员不应该参加商业活动,72.0%的人认为官员参加商业活动不应该收取出场费。


  75.2%的人认为官员拿出场费是一种腐败


  据了解,一般企业搞商业活动,请来造势的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明星大腕,另一类就是政府官员。在两者选其一的时候,企业更乐意请政府官员。有门路的企业请在职官员,缺少门路的企业,就请退休官员。


  “这算是中国的一种特殊人情。”北京市某网络公司员工赵昕说,请官员过来有时候是为了面子,请领导捧捧场,总要象征性地送点什么才合适,但是给少了总拿不出手。


  武汉大学政治学专业学生闫帅认为,官员拿出场费跟贪污受贿本质上没有区别,同样都意味着权钱交易,绝不是露个脸这么简单。


  本次调查中,75.2%的人明确表示官员拿出场费是类似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73.4%的人认为这是官员“灰色收入”的来源,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60.0%的人认为这往往成为一种权钱交易,52.0%的人认为这是利益驱使下的“官商互取”、“公权私化”,只有8.3%的人认为拿一点“辛苦费”属人之常情,不算收受贿赂。


  在赵昕看来,官员只要在公共场合出现,就不是代表他一个人。他象征着公权力,他代表着政府的形象,而“出场费不论多少都有利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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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7-14 14:35:44 | 只看该作者
 调查显示,62.7%的人认为官员走穴出卖的是公权力,39.6%的人认为这是权力商品化和盗用政府信誉的行为,38.0%的人认为这是违纪甚至违法的,36.3%的人认为即使是免费的走穴,也很不适当。


  “官员必须与商业活动保持距离,这是市场经济的规矩”


  赵昕认为,时不时地请官员过来参加活动,是官商加深联系的行为。与权力沾上边,有些事情就好办多了,“说白了,企业看中的就是官员背后的权力”。


  闫帅分析说,我国目前处于转型时期,市场趋向于千变万化,商场的投资也处于风险之中。对于企业来说,牢牢抱住政策制定者和对经济运行环境影响大的人,就如同吃下一颗定心丸。


  调查显示,70.9%的人认为企业热衷于邀请官员参加活动,看中的是官员背后国家机关的影响力,65.6%的人认为这是利用公权力为商业利益开道,58.7%的人认为这是借官员为企业做广告。


  “官员必须与商业活动保持距离,这是市场经济的规矩。”西安工程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刘雪云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官商之间有严格界限。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政府官员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如果与被监管企业走得太近,公众就该质疑官员是否能够公正履职了”。


  调查中,48.9%的人认为用公权力抬高该企业的声誉和产品知名度,这对其他企业不公平,47.1%的人认为应该明确官员与商业活动之间的分际,杜绝公权力对于经济活动的不当干扰,46.9%的人认为政府是市场的裁判官,必须保持公正的立场,避免与市场走得太近,46.5%的人认为官员参加商业活动,影响政府形象,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36.1%的人认为这会破坏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制造人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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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4 14:35:52 | 只看该作者
41.9%的人认为应把禁止官员出席商业活动纳入法律轨道


  闫帅认为,官员在工作中往往有招商引资的责任,参加企业的剪彩等活动也是官员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但是官员本身拿着纳税人的钱,再把个人的义务当做获取酬劳的理由就不合理了。


  有专家称,促进经济发展,需要政府“搭台”,但这个“搭台”是制定规则,建设法治环境,保证一切经济活动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而绝非是要官员为企业做“形象大使”。


  据了解,中央规定,各级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种商业性节庆活动和会议。此外,我国《刑法》也有类似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国家规定应交公而不交,数额较大的,以贪污定罪处罚。


  2004年7月30日,河南省委通过一项决定,河南各地、各部门举行的剪彩、奠基、颁奖等庆典活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将不再参加。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党政部门第一个限制官员“走穴”的“红头文件”。


  而在不少地方虽然也出台过相关的规定,但是这些“红头文件”很少使用“禁止”的字眼,只是说“不提倡”或“不得”。


  “官员走穴是历史惯性对政治生态环境的影响。”闫帅说,中国历史上强调人治而不是法治,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健全并且细化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制度透明化,减少人为对法律的干预,把所有的政策都摆在桌面上,一切照章办事。企业在官员那捞不到好处,走穴现象才会消失。


  你认为应该怎样对待官员走穴行为?公众给出的排序依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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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4 14:35:56 | 只看该作者
 公权和经济必须保持距离,官员与市场之间有严格的法律屏障(42.6%)


  把禁止官员出席商业活动纳入法律轨道(41.9%)


  呼唤官员财产公开,接受公众监督(41.8%)


  让官员收受出场费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34.9%)


  政府的职能要由重经济调节向公共服务倾斜(27.6%)


  要像对待贪污腐败案件一样处理官员走穴现象(17.8%)


  “要从制度设计上根治这种行为,目前对官员的要求太宽泛,只有软的道德要求,没有强行的法律法规是不起作用的。”在武汉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尚重生看来,没有一个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权力和市场完全分开只能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只有民主、法治达到一定程度,有多元化力量制衡和对抗权力,官商之间不正当的利益交易才能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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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7-15 00:20:0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这么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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