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马英九狠狠反将陈水扁一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2-30 17:3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主动透露:王金平告诉他,陈水扁要找王“组阁”。王金平立刻表示并无此事,他反而曾向陈水扁推荐马英九“组阁”。
<br>
<br>  “总统府”随即声明,未曾邀王“组阁”,陈王会面是为了政局的安定与和谐,也有诚意与马英九主席见面,就相关制度与政策问题交换意见,希望继续进行政党合作及朝野和解。
<br>
<br>  王金平对此有怨言,他根本还没有跟马英九讲清楚,马主席为什么要这么急呢?他承认曾与陈水扁在官邸会面,谈到“内阁改组”,推荐了马英九。马英九对这个提议直言拒绝,不但毫无意愿,而且自己早就说过跟台北市民有八年之约,如今还剩下一年且还有党主席的任务,不适合做变动。
<br>
<br>  “阿扁邀王金平组阁”出现三种不同说法,“正义联机立委”黄伟哲认为,它透露出彼此互信基础不足,在这种情况之下谈合作,实在很让人捏一把冷汗。
<br>
<br>  “蓝绿组阁”的传闻,在绿营引发内部震荡。不少绿色“立委”质疑,陈水扁真的要释出“组阁权”吗?如果沿用“唐飞模式”,恐怕只会加深朝野裂痕,而且当初“立委”及“三合一”选举之后,泛蓝要求“组阁”,陈水扁以“宪法”明文规定“总统”拥有完整“组阁权”回拒在野党,现在的做法不但昨是今非,还有“违宪”之虞。内部反弹不小。
<br>
<br>  最了解陈水扁意图的资深民进党“立委”柯建铭认为,此事必须要端上台面来谈,“立法院长”王金平“组阁”要看民意,在民意的支持之下,挡也挡不住。如果陈水扁邀请在野党“组阁”,马英九不面对,不解决也不行,这是无可回避的问题。
<br>
<br>  柯建铭比较清楚陈水扁找王金平的用心,或许他真的是为了未来两年的政绩,王金平在“立法院”多年,人脉厚,手腕灵活,若执掌“行政院”应该有助于通过法案,在两岸关系上找到突破点。如果王金平离开“立法院”,“院长”宝座就空出来,泛绿有望取得“立法院”的多数联盟。国民党的重量级人物正式为陈水扁披挂效命,一定会发生裂解蓝营的效应。阿扁的这一步棋逼马英九接招,基本上还是在玩弄权术、推卸责任,把政绩不彰的责任丢给在野党。如果国民党拒绝“组阁”,就彰显出反对党气量小不肯分担责任,私心太重,总之错不在民进党。
<br>
<br>  马英九对王金平“组阁”之议立场不变,希望实施“双首长制”,即以“立法院”多数党或多数联盟组成责任“内阁”,做不好就负责下台,这样才有责任机制。至于陈水扁邀王金平“组阁”,马英九强调国民党坚持党对党协商,先谈制度,再谈政策,最后才谈人事的三阶段模式,并要求白纸黑字厘清“总统府”与“行政院”的权责。马英九并且表示,如果陈水扁真的要释出“组阁权”,他下一步是先去找新党及亲民党的主席,谈如何组成执政联盟。他特意把阿扁邀王金平“组阁”的讯息主动对外宣布,为的是保护王金平,马主席说:“我们最担心他如果没有得到党的同意,就会变得跟唐飞一样。”
<br>
<br>  有观察家指出,马英九此时搬出国亲新“三位一体共同组阁”的口号,相当有力。一来巩固团结了泛蓝阵营,杜绝了陈水扁挖墙角的企图,同时也展现出泛蓝可以随时“组阁”的决心,不逃避责任,更愿意负起全部责任,掌管整个行政体系,为民效力!只怕陈水扁没有全盘释出“组阁权”的诚意。
<br>
<br>  目前民进党内斗激烈,党对党的“组阁”方式在民进党内很少有人能接受,称之为“整碗端去”。马英九才宣布王金平受邀“组阁”,“总统府”立刻公开否认,事实上已将它破局。马主席指出:“他(陈水扁)大概没有想到我们会讲出来吧!但是秘密地谈是对人民非常不尊重的做法。国家大事不能透过密室政治决定,必须尽可能透明化,让社会大众都有机会表达意见。”
<br>
<br>  五年多以来,泛蓝在台湾的政治争夺战中处处被动,勉强只有招架之力。这次小马哥谨守立场及时回击,有力地反将了陈水扁一军。所谓的“王金平组阁”也随之“见光死”了。(言浩 曾任联合晚报主笔 中国时报专栏作家)
<br>
<br>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2 01:18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