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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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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二院研究生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需要调剂的专业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招生目录网址:http://www.casicedu.cn/info.asp?infoID=150 招生网址:http://www.casicedu.cn/)
二、调剂条件
1. 申请调剂的考生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必须符合中国航天二院研究生院制订的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330分,英语-50分,数学-90分)标准。
2. 调剂考生必须是进入国家"211工程"综合及理工类高校的毕业生。
3. 调剂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需要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4.调剂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与拟接收专业的统考科目应当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程序
1. 从外招生单位调剂到中国航天二院研究生院
⑴ 申请者于3月31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航天二院研招办(以邮戳为准);对于直接将材料邮寄到培养单位而研招办没有收到材料的申请者,没有资格参加二院调剂。
⑵ 培养单位协同研究生院对调剂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对初审通过者,由研招办电话通知调剂考生来院参加复试。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全者,将不予考虑。
⑶ 调剂考生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①《中国航天二院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② 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 在学期间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从中国航天二院研究生院调剂到外招生单位
⑴ 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但已达到国家教委制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调剂。未达到国家制订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调剂,材料一概不得转走。
⑵ 符合调剂的考生,先填写《中国航天二院调剂申请表》,寄至中国航天二院研招办(北京142信箱25分箱,邮编100854),以作调剂备案;
⑵ 对方招生单位来函(原件)向我院研招办调取考生《报考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此表由我院研招办填写)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
⑶ 我院研招办审查同意后,将考生材料寄往所调剂招生单位。注意:考生调剂材料一旦转走,将自动失去在我院的复试及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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