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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面称北大购买过云楼藏书程序不当|过云楼|北大|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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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10:0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北大购“过云楼”被指程序不当
  ■ “北大2.16亿争夺过云楼藏书” 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范旭光 郭少峰)北京大学以2.16亿“争夺”过云楼藏书,但现买家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不愿放手,事情引发关注。昨日,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远扬就此事公开表示,北京大学行使所谓“优先购买权”并没有向文物局正式提出主张申请,程序不当。对此说法,北京大学暂未作出回应。
  “北大未按程序备案”
  李远扬表示,北京市文物局并未最终裁定北京大学拥有优先购买权。北京大学称致函匡时拍卖,向北京市文物局“备案”,可以认为北京大学并没有向北京市文物局正式提出主张申请,程序不当,所谓抄送“备案”不具有法律效力。
  6月4日,“过云楼藏书”在北京匡时春拍上,以2.16亿元的价格成交,创下古籍善本拍卖世界纪录。次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作为买方,高调举办新闻发布会。
  匡时在拍卖开始前曾做出特别声明:“本次竞拍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如果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该权利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有权以现场竞得人同样的竞买价格成为该批藏书的购买人。”
  昨日,李远扬称,北京大学并没有取得优先购买权,现在“特别声明”约定的有效期限已经结束。
  文物部门尚未表态
  李远扬认为,凤凰集团作为竞买人取得“过云楼藏书”是有法律依据的,凤凰集团已经完成了拍卖竞购活动,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支付了部分款项。现在,任何一级国家文物主管部门也不具有再指定优先购买的法律依据。.
  北京匡时表示,“过云楼藏书”具体花落谁家,作为拍卖方已经没有话语权,需要听从文物主管单位的决定。
  截至昨晚,国家文物局以及北京市文物局暂未对北大是否拥有优先购买权一事作出表态。
  针对北京市文物局并没有确定北大对过云楼的这部分藏书有优先收购权,还得上报到国家文物局的说法,北大图书馆馆长朱强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北京市文物局的文件是确定国有收藏机构可以行使优先收购权,其中虽然并没有点名道姓,只是因为当时北京市文物局还不知道有哪些国有收藏单位会前来行使优先收购权,这是事前的一个文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但最权威的答复还需是来自北京市文物局的正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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