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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遭起诉案开庭|世界华商协会|周筱赟|卢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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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9:0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爆料者称在维护正义,被曝光者称其哗众取宠
  一公民诉世界华商协会主席名誉侵权案开庭
  本报广州6月6日电 (记者 林洁  实习生 阎冰)今天下午,公民周筱赟起诉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周筱赟请求法院判卢俊卿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50元。法院当庭驳回了250元精神赔偿的诉求,但对其他事项将择日宣判。卢俊卿及其代理律师付勇均未出庭。记者致电付勇,他表示对案件立案有异议,已经提交书面材料请求驳回诉讼。
  2011年8月,周筱赟在新浪微博上看到一则转发微博,提及被告及其女卢星宇利用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平台,劝捐用于中非希望工程的事情。于是,周筱赟对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全球华商未来领袖俱乐部、北京杰出华商会展有限公司、天九儒商集团等组织进行了调查,并实名公开调查结果,致使卢俊卿等陷入舆论漩涡。
  此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在官方网站发出公告,悬赏百万追查对其“不断进行攻击”的幕后黑手:“对凡是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幕后黑手’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并最终判刑的,天九儒商集团对每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100万元。”
  公民“落魄书生周筱赟”主动“自投罗网”,发微博称自己就是幕后黑手之一,“欢迎卢俊卿主席跨省我”。周筱赟的微博被转发数千次,不少网友致电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举报“领赏”。
  对此,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律师团副团长张勇曾表示,此人无疑是“哗众取宠,完全想炒作自己”。周筱赟则认为,对公众事件的关注是公民在行使合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哗众取宠”的说辞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权,遂将卢俊卿告上法院。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于2011年9月21日立案。
  今天,周筱赟在法庭陈述称,自己揭露卢俊卿及其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涉嫌敛财是基于媒体责任,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卢俊卿点名指责其“哗众取宠”,歪曲事实,危害慈善,对其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伤害。因此,周筱赟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卢俊卿侵犯原告名誉权,判令其在国家级媒体上澄清事实,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50元。
  事件在网络上的“口水战”,让不少认识周筱赟的人“有另外的评价”。周筱赟代理律师耿爽指出,周筱赟本来是一个正义的打黑者,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知名度与美誉度。事件发生后,原告在网上收到了网民的质疑,社会评价降低,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被告应当接受惩罚。
  记者在付勇的答辩状中看到这样的描述:周筱赟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名誉遭受损害。恰恰相反,通过质疑被告的慈善事业并将本次诉讼的大量相关信息公布于网络,原告的网络关注度有所提升。如入选每经网2011年度致敬经济人物、财新传媒的卓越记者驻校计划,并获得2011思享之夜颁奖典礼年度深度记者奖、天涯社区2011年度爆料人物等奖项。
  “在公共事件中陈述事实,揭露真相,这是有良知的公民的社会责任。”在法庭上,周筱赟指出,卢俊卿的点名指责及重金悬赏,是对揭黑者公然的赤裸裸的威胁,并导致很多人对周筱赟产生负面评价,给自己造成很大精神伤害。
  在卢俊卿的答辩状中,却认为周筱赟的行为是为了获得传播效果,将本次诉讼作为新闻娱乐化的手段之一,系恶意诉讼、浪费国家司法资源。包括将法院传票、裁定等大量与本次诉讼有关的材料通过其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方式公布在网络上,并配以“卢主席,广州法院喊你回家拿传票”、“卢俊卿,越秀区法院喊你三天内来交一百块钱”等富有冲击性的标语和内容,以引起网友的关注。
  因卢俊卿及其代理律师均并未到庭,且本案双方争议较大,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付勇认为,这一名誉侵权案件的立案条件并不成熟,他们已经提交书面材料请求法院驳回周筱赟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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