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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移交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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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3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早报记者 李燕 通讯员 郑法玮
  昨日,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上海举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丁薛祥,上海铁路局党委书记黄殿辉出席仪式并讲话。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分别与市高院院长应勇、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签署移交协议,标志着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移交上海实行属地管理,同时也标志着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丁薛祥在仪式上就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后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移交双方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好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的党组设立、机构编制、人员过渡、资产移交、经费保障、法律职务任免等工作,确保上海铁路法院、检察院平稳过渡。二是铁路法院、检察院要清醒认识新时期铁路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铁路运输持续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三是铁路法院、检察院要延伸功能,探索新机制下开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参与上海的社会管理创新,主动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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