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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立法设定慈善机构退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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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11:0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代表建言
  早报记者 李萌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金蔚递交提案建议,慈善事业应以民间为主体,改变现有的“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主导模式。
  金蔚认为,慈善领域“行政化”倾向是民间成为慈善公益主体的障碍。在一些政策或待遇方面,“官”“民”机构不同。
  因此,必须确立以民间为主体、政府支持的慈善公益原则,改变慈善公益事业“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思维模式。应通过立法,加强慈善公益机构的监管和治理,设定慈善机构的退出机制。实际上,设立《慈善公益法》的建议,同时也在何悦等委员的提案中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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