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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大副主任: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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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8:2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杨冰)2月13日至17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就我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参加调研活动。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对司法公开的范围、内容均作出了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并确定了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市五中院、黔江区法院、云阳县法院位列其中。
  近年来,我市法院坚持以严格管理落实司法公开,以改革创新推进司法公开,以科技应用保障司法公开。一是细化公开措施,提升司法透明度,狠抓庭审公开,规定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庭审外,所有庭审一律公开;同时,扩大文书公开,深化执行公开,推行听证公开。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提升群众满意度,例如建立文明立案窗口、开通院长电子信箱、建立便民诉讼网络等。三是健全公开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度,将公开机制引入到最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空间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让“潜规则”无所遁形,并强化审务公开,完善司法陪审制度,扩大司法参与,推进司法拍卖改革等。
  调研中,余远牧说,全市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时采取的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收到了好的效果,比如“院长信箱”在群众中反响很好。司法公正不仅仅是司法部门的追求,更应该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而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司法公开文章不好做,应当进一步提高认识。司法公开的核心是有利于各方监督,有利于改进工作,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在司法公开工作中,要把握好司法公开的尺度,公开的信息一定要真实,要采取改革措施扩大司法公开,深入执行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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