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样的政府应该整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14 04:1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字文字
我叫黄萌,男、现年32岁,汉族,法学本科,现住光山县弦山区;原系光山县泼陂河镇司法职工(全民工),2001年8月份我申请经当时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自己代资到求学四年文字。

尊敬上级领导我为什么要去求学呢?当然从形式看求学是为了充实自己法律知识,实质上是迫于无奈,有苦难言(当时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分管等个别领导合谋使我在司法所有些工作无法进展)。我当时求学没有钱,自己又成家还有子女,妻子在食品公司上班早几年就下岗,上学期间的费用和家庭的开支,全靠借贷乞讨。目前负债累累,我是2001年8月份离开泼陂河镇司法所在北京求学的,在求学之前几年里,我绝大多数的时间为政府收农业税提留和搞计划生育等多方面工作。大概有三年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自己思想压力大度日与年,结果跟家人商量贷款求学。多亏我父亲身体好,现年67岁,1985年参加工作,1999年退休,为了我上学他现在在老家耕种四亩田地和卖化肥来支持我一部分在北京上学期间费用,母亲长年有病。在上学开始到2005年政府机构改革至下岗就没有领到工资(当时由于机构改革定编里面的漏洞很大,我没有定编上)。我多次请求政府领导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根据以上情况,请求上级领导根据我的实际情况解决我在工作期间和求学期间的工资。
第二,我于1993年参加工作,泼陂河镇政府在1996年底将政府公房分配两间给我父母居住,当时花了壹仟多元盖厨房和小院,我先居住了几年,现在我父母在里面住着,政府现在为了建集资楼,不顾我父母的安全强行拆迁,根据国务院2006年8月份发布一个文件规定,不允许政府等单位建集资楼。例如在2005年政府干部住的政府公房,政府为了搞钱转让土地开发房地产,当时有一位政府干部不同意搬家,政府出尔反尔,私下给下贰万多元的补偿,根据我这种情况请求解决我父母当前住房问题。
第三,在泼陂河镇范围内,目前向我夫妻双方下岗几乎没有。根据上级政府政策,可以享受国家给予优惠待遇和照顾,至今我的家庭没有享受到一分钱,而享受优惠待遇是有关系并不符合规定的人。例如:低保仅发放给有关系和家庭还在上班的人。
对于以上问题应该制止,请求有关单位给予报道。
 
黄  萌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6 15:21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