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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法硕:教育部关于 “自筹”和“非定向”等报考类别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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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07:0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①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② 委托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③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通过“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总之,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均属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研究生类别,招生录取时是统一的复试分数要求.  登录四联法硕网  了解更多法硕考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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