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4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进党,不要把杯具进行到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5 10:1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海现状实际是当年国民党玩两手,一边组建联合政府,一边想着划江而治,制造南北朝。失败后退居台湾,朝鲜战争后由于种种原因大陆没能登陆台湾岛造成划海而制的局面。现实是,台湾属于地方割据势力,虽然内部具备国家政体,但是不构成国家要素,依然属于割据势力。大明朝,大清朝年代还没有主权意识时都不允许台湾孤立于祖国版图之外何况今朝?在二战后世界组建联合国,并且有了国际法与联合国宪章后不符合现今历史潮流。

       台湾当局依仗外部势力只能制造一个“与台湾关系法”和“台湾地位未定论”但是都是依失败而告终。看台湾,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打着“+++国”幌子的国民党依仗“+++国宪法”敢主张台湾主权,世界上哪个国家敢主张对台湾拥有主权?如果国民党废除“+++国”宪法,他还敢主张对台湾拥有主权吗?
      看伟大的马英九同志,台独放个屁你就得赶紧解释,道歉,更正。针对华尔街日报亚洲版昨日报道“马英九说统一与否,就在未来十年”的说法,“总统府”今天出面澄清,报道有出入。你说你能否像个爷们一样,说了就是未来10年又怎么样?难不成会道歉,会澄清,会上街头抗争就是民主政治?
世界上民主国家很多,日本刚刚下野的自民党可是比台湾的民主党更具实力。从下野到今日看看自民党上街头抗争过吗?在国会阻挠过各类法案吗?
       依仗台湾地方三合一选举的势头,正在日本窜防的台独分子暴力小英,闻之日本政府提高接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的规格,特别破例安排会见了日本天皇后,暴力小英竟然酸溜溜的说酸话。我看是暴力小英在日本倍受冷落,没见到想见到的人的一种失落吧!按照民进党那一套是不是也要自民党上街头和政府抗争,说天皇会见中国副元首矮化了大日本帝国?有話到國會去吵,去爭論,去做理性的辯論,可不是動不動就號召支持的群眾到街上去丟汽油彈,去打和自己意見相左、主張不同的人民。

     陈云林又一次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民进党号称组织10万人由暴力小英牵头走上街头,抗议江陈会,说什么破黑箱,顾饭碗。(我看民进党先顾自己的饭碗,破自己的黑箱吧!)什么绿的名嘴啊,混球啊,御用砖家,进行海陆空大阻击!展开像上次一样对陈会长的攻击。绿色电视三P电视总监比目鱼大佬运用媒体创意。任何你能想到的上网工具,他全都用上了,包括GPS机、3G手机、行动笔电等,都可以用来传送电子地图及上传“警察打人”(不知到到底谁打谁?)、“黑道滋事”(谁分得出是绿色暴民还是黑道?)等的照片及影片;如果能拍到陈云林被活捉或DADAO在地的镜头,那更是三X电视台独家新闻!网络工具如Google Map、Flickr、 Facebook、Picasa,Plurk、Twitter、Youtube 等等,只要你能说的出的网络社交工具,他准备全部祭出,好好伺候“陈匪云林”,让陈云林每分每秒的位置、动静,都让“抓鬼部队”了如指掌。建议广大亿万网友进行反制,国家统一大忙咱帮不上,把台湾绿营用来骚*的几个网友挤爆的贡献还是能做的吧!让Facebook在绝望中瘫痪,让谷歌在悲歌中唱响,让新浪在大海中永生!

等闹够了民进党之流又可以把这些转嫁给黑社会。哎,黑老大生在台湾也悲哀哈,怎么现在沦落到被政党拿来当做斗争的工具了!建议黑帮老大们为了捍卫黑帮名誉,台湾黑帮届老大们去暴力小英家去陪小英过几天幸福的生活!

民进党你何时放下你台独的包袱,2300万人民为你叫好,台湾人民也放下“+++国”的包袱。大声的喊出来:“我是中国人”保准能拿吉尼斯世界记录!拿不到怎么办?哎,夜深了,天机不可泄露,我该洗洗睡觉了。。。。。。

算了还是告诉你们吧,当台湾人放下所以的包袱大声喊我是“中国人”而拿不打吉尼斯记录后,你们的暴力小英会带着他那帮“白痴”们去联合国总部“活捉”潘基文!!!质问一下台湾的人权到底在哪里???


夜深了,洗洗 睡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2010-2-5 10:13:53 | 只看该作者
OH 顶一下
文章结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19 04:02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