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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m 2009-12-02 14:55:36
作者:肖民华 杭州 工程师
每当台湾选举时,绿营有一大绝招--搞选举奥步,累累得手。如当年吴敦义竞选高雄市长连任时,被谢长庭一盘诽闻光碟拉下了台;三年前的高雄市长选举,蓝营被陈菊的走路工谎言打败;特别是2004年的两颗子弹让陈水扁打败了长期以来民调领先的连宋配而成功地取得连任。
这些选举奥步都是用谎言和造假等卑鄙手段精心设计的,而且都是在选举之前的头一天通过媒体而公布出来,让蓝营来不及为自己澄清清白,待几个月后检方查清真相时,绿营当选已生米煮成熟饭。
台湾有贿选当选无效的立法,这很公平,用不正当手段而当选的人应该受到处罚。但这部法律让贿选之风明显更严重的蓝营吃尽了苦头,仅2008年一年就丢掉了三席“立委”,感觉这部法律好像是专门针对蓝营而制定的杀蓝条款。
蓝营有贿选的传统,但绿营却有奥步的妙招。相比之下,贿选充其量不过多几张被贿的人的选票,不进行贿选一般还是能当选;而选举奥步往往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逆转乾坤之效,它往往让民调落后的一方神奇般的反而当选,2004年的民调落后的陈水扁用两颗子弹扭转选情而取得连任就是典型的例证,奥步所带来的增加的选票往往就高达几十万张。
绿营的绝招--选举奥步,让蓝营很被动,防不胜防,并且已经在过去的几年来吃尽了苦头。但奇怪的是,在台湾,用这种比贿选更卑鄙,对选举结果的影响比贿选要大几百倍的不正当的手段而当选的一律有效。蓝营贿选要冒当选无效的风险;而绿营搞选举奥步却没有当选无效的后顾之忧。
聪明的台湾蓝营政治精英们,怎没有人提出立法,让选举奥步也当选无效呢?我真的看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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