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外博士后和相关制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16 10:2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美国的博士后制度   
二、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   
三、德国博士后制度     
四、法国博士后制度     
五、瑞典有关博士后资助项目情况     
六、加拿大博士后制度   
     
    
一、美国的博士后制度   
1、美国博士后制度的历史沿革   
美国博士后制度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至今已形成了相对独立和完善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美国博士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两大阶段:以单位自主发展为主的自然成长阶段和政府介入并提供积极支持的阶段。现分别简述之。   
(1)博士后制度的兴起和早期发展   
美国的博士后制度最早产生于十九世纪中下叶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1876年,霍普金斯大学设立了一项研究基金,用以资助优秀的青年学者在较好的研究条件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由于在最初基金资助的20人中有4人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故人们称之为“博士后”。   
最初的目的有两方面,培训青年学者和推进科研。1877年,在美国科学促进会的年会上,年轻的哈佛天文学家爱德华C.Pickering在一篇题为《资助科研》的演讲中称赞霍普金斯研究基金是沿着正确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同时,他还指出要扩大资助科研的重要性。当时,许多其他的大学间接地奖励或适当地鼓励科研工作,有一些是主动的,但大多是被动的。一些人甚至认为,教授的主要时间和精力就是用来教书,而搞科研是不务正业。假如这种想法得以泛滥,国家的科学技术就不会有大的发展。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校长吉尔曼认为:“我们希望得到—伙能力强的年轻人,并委任他们,因为他们还有20年的工作时间。根据他们的能力选择他们,不断增加他们的薪水,根据他们取得的成绩提拔他们,这个计划将为我们提供一个机会。引进一些英国研究员制度和德国无薪俸讲师制度的特点,或换句话说,对于那些愿意投身大学教师生涯的年轻人提供一个基金。的确,至少对那些等待提升的年轻人是—个支持。”他还说明,“大学对于传播知识贡献很大,但是扩展的深度相对有限……如果将用于教学方面经费的十分之一用于研究,美国不久就会在世界科技界伟人中占据适当位置。”   
l922年洛克菲勒基金会和洛克菲勒教育捐赠部一同合作,提供50万美元给医学研究基金,重点在临床医学;1923年,又提供32.5万美元在生物科学方面。这三个项目又继续进行,而且被进一步扩大,尽管在大萧条开始时,基金有所减少。   
1924年,另外一个洛克菲勒组织,国际教育部创立了一项国际交流基金,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支持一些经过挑选的学生,进行国际间流动。这些人是定向培养,当他们完成学业后,被明确要求回国服务,同时要求全美研究协会从美国的申请者中筛选。   
毫无疑问,各种研究基金项目对20世纪20—30年代的美国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在20年代,有近三分之一的国家研究基金申请者获得了基金。在1919—1932年中,有十分之一的自然科学博士成为国家研究员,多一半的人获得各类基金,其他人得到了国家研究基金。   
由于提供了专业研究的最好环境,研究人员被吸引到大学和研究机构,美国的五个研究机构——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加州理工学院和约翰·霍普金斯,其在高峰时期集中了全美几乎一半的国家研究基金获得者。一些经过挑选的大学中的研究机构,实力本已经很强,再次获资助,则成为某些专业领域的主导。   
1938年,由内务部长Harold L.Ickes任命的—个委员会就联邦与科研的关系进行探讨,研究如何解决相当一部分大学各级领导对于科研的重要性,对于大学与科研工作的关系,以及对于此方面的人员准备等都缺乏了解的问题。这个委员会注意到国家研究基金项目所作出的贡献时说:“虽然有一些承担项目的人表面上看所取得的结果是令人失望的,但其中20%的人的成果是显著的,这是一个很强烈的感觉,博士后研究是国家科研发展的—个重要因素,尽最大可能使之保持下去,甚至有必要让联邦政府拨出专门经费。   
(2)美国政府的介入和积极支持   
如果说美国的博士后从诞生之日起主要是大学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而创立起来的,那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及其后的一段时间里,美国联邦政府的积极支持就成为博士后事业迅速壮大的重要力量。正是在政府的支持下,美国的博士后得到了更为迅速的发展,并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1944年,在二战行将结束之际,美国总统罗斯福给美国科研发展局局长万尼瓦尔·布什写了一封十分重要的信。信中提出了在未来和平时期对美国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四个问题,其中最后的一个问题是:发现和培养美国青年的科学才能,以便确保美国将来的科学研究能达到战争时期的水平,并要求制定出一个具体的有效方案。为此,布什组织全国最有权威的专家、完成了题为《科学——疆界无尽的前沿》的报告。报告提出了“公民的智力是一种国家资源,其重要性胜过所有其他的自然资源”的观点,并拟定了由政府提供奖学金和研究基金培养科学人才的近期和长远计划。布什强调,大学是推进基础研究和训练未来研究人员的唯一角色,政府要依靠学院、大学和研究机构来发展基础性科研前沿课题,并提供高素质的科研工作者。他竭力主张建立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以便支持在大学中的基础研究,为大学生提供奖学金、研究基金,为更高的训练和重要的研究课题提供基金。他设计了一个第一年提供2500万美元,到第五年上升到9000万美元的预算;一项兼顾奖学金和研究基金的预算,第一年为700万美元,到第五年上升到2900万美元。这份重要报告为美国在二战后的科技教育体制勾勒了基本蓝图。   
1969年,仅大学用于基础研究方面的经费就为4.33亿美元,其中2.99亿美元来自于联邦政府。仅国家卫生研究院就为1000名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了研究基金,提供7500万美元为博士前和博士后训练基金。作为大学研究的主要支持者、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为国家研究委员会挑选出来的277个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了基金,另外还提供了302个科研教授基金(资助大学教授以扩展他们的科学教育水平)。不过,象众多的博士后训练者那样,大多数博士后研究是由研究基金支持的,据估计,1958年,大约有200个博士后研究人员散布在全国各物理系,这些博士后在物理研究方面扮演了一个给人印象深刻的角色。没有他们参与到大学研究工程中,大学的活力和动力将慢慢消失。提供研究位置,对于那些希望扩展经验的年轻博士来讲,获得博士后训练是有吸引力的,以学徒身分参与联合研究一至两年是获得更好职位的入口,也是免除重负而从事研究工作的—个机会。根据后来化学部的估计,当时在化学方面大约增加了2-3倍的研究伙伴。   
科技教育经费的大量增加,使大学的研究工作迅速发展,迎来了六十年代的“黄金”时期。1962年美国新毕业博士为11507人,其中8.5%的人获得博士后研究职位;1967年新毕业博士20295人,有11.6%的人做了博士后;在这五年内,博士毕业生人数增加了近一倍,而博士后人数则增加了近两倍。可以说,美国政府把博士后列入人才资本的首位,并不惜一切代价来发展这个事业,是美国博士后迅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1964年,美国科学院任命了两个卓越的委员会,对全国物理和化学博士后研究情况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对于博士后研究的必要和潜能进行报告。物理评估委员会于1966年作出了报告,申明在物理学的许多领域中,博士后训练已“迅速成为必要条件”。委员会认为博士后数量增加的原因是“知识爆炸”。同时也因为政府支持科研,从而使大学有可能为新博士毕业生提供研究助手位置,工资待遇不低于那些开始从事教师生涯的人。许多新毕业的博士认为,学术气氛是进一步研究所需要的,研究基金是必要的。博士后对于物理学最新的成果也是不可缺少的力量。博士后为教师和学生贡献活力和已有的知识,从而推进研究的进步,博士后对于在物理学方面教学和研究有必要的贡献。花时间在博士后研究方面,从而加强研究和教学的训练,被证明是正确的。化学评估委员会于1965年提出报告,这个报告。同意博士后制度在加强研究和教学方面的实践是有价值的。在这一水平上,—个学生完成了专业判断,他们具有很大的能量和远大的报负,他们在这一时期的势头很可能决定他们未来生涯的方向和内涵。因此,这—时期对于需要获得更高教育的人是最重要的时期之一。正象化学变得更复杂一样,多种多样的学徒形式也成为必要,博士后人数的增加是由于大学研究成果的增加和为学生提供机会的增加。但是,这个委员会也指出,博士后制度没有计划性,有些大学视博士后研究为博士学习的自然延伸,另—些大学事实上把博士后研究作为浅资历教师的一部分。与此同时,一些寄宿在校内的年轻博士根本没被官方承认,这个委员会不完全赞成这种自由放任的作法。如果大学中存在博士后研究,那也应有适当的限制。尽管博士后项目有好处,但是大学的行政人员和教师也必须决定,在基金有限的情况下,是否博士后研究要扩展,是否博士后研究应被官方承认,或成为正式制度,或者应留给那些被联邦政府委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判断,在他们从事研究时,最好的效果是雇佣研究生、博士后、技术员、还是其他什么人。幸运的是,博士后数量的增加,大大加强了大学中的化学研究。无论如何,在大学中的各方面都有很大的要求。   
2、70年代以来的发展趋势   
进入70年代以后,美国博士后的发展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博士后的人数显著增加,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明显变长。   
从20世纪60年代的晚期,国家科学基金会每年抽样统计大学中博士后总数。在l974年以前,博士后人数的变动情况是模糊的。在1974年的统计中显示,在美国大学中的博士后数量,包括美国人和外国人,包括哲学博士和医学博士都有了显著的增加。而且,在工程的主要专业领域中的博士后人数增长率有很大差别。一些研究性大学的教授几乎都做过博士后,做博士后一般已成为进入学术界的必经阶段。例如,伯克利大学生物学院最近几年的博士学位获得者100%做了博士后。同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时间也越来越长,1993年做博士后直到1995年仍继续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在工程领域占43%、生物学占49%、物理学占50%。   
(2)做博士后的目的或动机呈多样化趋势。   
在70年代以前,申请做博士后的目的主要是寻求一种工作经验,提高科研能力;从70年代开始,就业困难的缓冲、转换专业等动机也成为不少博士做博士后的原因。美国科学基金会在1973年的全国抽样调查中向博士后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什么是你选择做博士后的最重要的原因?”大多数人的答复是为了寻求研究经验,其余四分之一则回答说,他们选择做博士后是因为他们的求职申请未被接收。人们称后者为“勉强的博士后人员”,因为他们接受这种教育的原因之一是别的地方没有适合的工作。在物理学家和生物学家中,这部分人很少,估计有19%;但是在化学家中很高,为37%。这部分人的比例越高,做博士后的时间就越长。做博士后的时间超过2年的占37%,超过3年的占46%。在许多情况下,这个原因主导着博士后申请者的思想,驱使一些人去取得精英型大学博士后职位,他们想取得博士后的经验是为了以后获得在研究型大学中工作的机会。许多博士后就象待飞的飞机,处于一种储备状态。这种情况说明,博士后制度在年轻的研究者中,起到了新的作用。   
(3)经费资助来源多样化。   
博士后资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是美国博士后制度的重要特点。以前,博士后人员大多从国家和学校的各种基金中取得经费支持。进入70年代后,经费资助来源趋于多样化,并形成了三大类型的资助来源:博士后研究基金、联邦政府的培训拨款和研究经费。   
第一种经费资助来源是博士后奖学金。全国性竞争的博士后奖学金开始得较早。后来少数研究型大学也被选择设置博士后奖学金。博士后人员可以选择对他的需要和兴趣最适合的大学,也有选择指导他的高级教师的自主权,这些自主的权利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博士后人员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大多是相对隔绝地进行的。如果博士后人员在选择大学和高级教师时是比较慎重的,选择得比较适宜,则博士后人员与他的高级教师都会得到好处。   
第二种经费资助来自于联邦政府的培训拨款。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等政府机构通过给部分高水平的大学和系拨款,为这些专业领域提供培训博士后的资助。这些博士后的培训包括某些课程和从事某些研究计划,它们有时是由高级教师带领博士后人员组成一个领导小组、有时则由博士后人员自己选择研究课题。培训拨款与研究基金的区别在于:接收培训拨款的博士后是由大学自己来挑选的,而接收基金的博士后则是由全国性机构来选择的。   
第三种资助来源是研究拨款或合同。目前,该种形式的经费资助增长得最快,是大多数博士后的主要经费来源。大学的教授们在取得政府或企业的研究项目和合同项目后,往往需要大批的博士后作为研究助手。这些博士后一般不能自己选择研究课题,他们的费用是在研究项目中支付的,并得到政府机构或合同方的认可。大学教授们对招收博士后普遍有浓厚的兴趣,因为博士后多是来自其他大学,能够为研究工作带来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技术。他们有年轻人的热情,有教授们所没有的时间,也有低级研究助理所没有的研究能力。此外,博士后们也往往可以进行许多非正规的教学工作,为指导研究生做一些工作。可以说,博士后们已成为大学研究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都是在他们的参与下完成的。   
以上三种类型的博士后主要集中在大学里。此外,还有一些外界了解比较少的博士后,他们就是在联邦政府的研究机构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这些博士后又可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数量上有严格限制(受立法机构的限制),他们是有期限(2~8年)的临时雇佣人员,但在管理上等同于政府全日制工作人员,博士后工作结束后可以较方便地留下来;另一种博士后则没有严格的人数限制,在完成博士后工作后只能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候选人。这些博士后人员一般限定于美国公民。   
除了博士后奖学金、博士后培训拨款及研究拨款和合同这三种博士后资助之外,还有第四种情况,那就是博士后人员为了接受教育和得到研究工作机会,少数人宁愿在得不到资助和薪水的条件下申请博士后职位。   
接受博士后人员的机构也有它们的不同目的。大多数博士后人员的高级指导教师是大学教授,他们对于在自己的领域中为博士后人员提供教育和科研训练有着浓厚的兴趣,可以从博士后人员得到许多无形的利益。因为博士后人员多是来自其他大学,他们经常给系和研究小组带来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技术。虽然博士后人员有些是用大量时间独立进行研究工作的,他们却能够在同行间,在非正规的讨论中,或书面的系统讨论中给人们鼓励和帮助。虽然在多数领域中(数学和人文科学领域除外)博士后人员进行很少的教学工作,高级教师们都反映,博士后人员进行许多非正规的教学工作,而且为研究生树立了榜样。许多实验室的教授也反映,博士后人员在使大家精神振奋和继续不断攻克研究难关时起重要作用,因为他们有青年人的热情,而且有教授所没有的全部时间和研究助理所没有的研究能力。确实,博士后人员成为大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从领导教师的立场来看,博士后人员是非常宝贵的,因为他们有愿望使研究计划向前推进并富有成果。   
从历史来看,博士后教育是一种手段。它能使一组精英青年,大多是追求大学教师工作的人员,增加研究训练的深度和广度。经过一至两年的博士后工作,这些精英就能够得到适合的大学长期教师职位。   
(4)跨学科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数增加。   
在70年代,大约有10%左右的博士转换到其他领域里做博士后;80年代,物理学有29%的人、化学有38%的人、动物学有78%的人申请到其他领域做博士后。申请到其他领域做博士后的人数增多的原因是:一是交叉学科的发展,使得学科分界逐渐模糊;二是这种现象反映了部分专业的职业市场恶化,博士后希望通过变换专业,以便得到更好的职位。   
(5)招收博士后的单位逐渐扩大。   
现在,美国300多所能够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几乎都招收博士后人员,一些较低水平的大学纷纷增加博士后的招收数量。   
博士后设置单位的发展趋势是非常有趣的。如果大量的博士后人员培养的单位是级别较低的系,则可能给博士后人员的质量带来不利的后果。另一方面,大量的博士后设置单位向级别较低的系发展的趋势,可能标志着在最优秀的系以外,大学质量的提高,这能对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   
(6)到企业做博士后的人员越来越多。   
约从80年代初期开始,博士后制度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趋势,即到企业做博士后的人数越来越多。过去,传统观念是将学术性和商业性严格分开的,人们往往把到企业工作作为专业研究生涯的结束。现在,许多大型企业设立了博士后位置,例如IBM公司、杜邦公司等。在生物工程企业,博士后人员的项目很广泛;生物工程协会对美国200家生物工程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其中90%的企业设立了博士后位置。这些项目专业很广,并具有国际影响。尽管如此,它还不及一些小公司的做法,这些小公司总是雇1-2名博士后做临时项目。在企业做博士后的人数很难统计,有人估计大约为1000人左右。企业博士后大体上与学校里的博士后类似,博士后工作与高级科学家有很密切的联系,博士后项目大多是有应用背景的基础性研究;2~3年的博士后工作结束后,博士后可以选择回到学校或留在企业工作。   
根据最近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统计,每年有5500名生物科学博士毕业生,大多在研究机构做博士后。不过,在支持学术研究基金减少和新教授位置数额下降的时期里,越来越多的年轻学者与企业签协议,作为在企业建立据点的一个方式。   
企业专家指出,博士后项目在企业中最初是科学家象牙塔和企业集团各自独立的有力证据,随着反对到企业做博士后的学术偏见不断消失,作为两个研究集团,他们正有机地紧密相连,正在产生新的协作和补充。到企业做博士后将成为误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过去的10年里,生物工程一些重大的研究是在企业进行的。显然,企业的研究是出色的。某些公司设立的博士后位置与申请者的比例高达1:10。在这些博士后位置上,要完成研究课程和后期学术型博士后计划。   
对于在企业的博士后来讲,博士后项目保持了一种科研绿卡——允许博士后以客座身份在企业科研部门停留一些年,而不改变他们的学术身份。根据学术机构和企业权威方面的统计,对于企业博士后来说,另一个主要吸引力是工资。到企业做博士后,工资每年30000美元或更高,许多博士后每月能挣到5000至10000美元,比在学术机构做博士后要多。   
企业也认识到博士后所做的贡献,博士后给企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带来了新能量和新思想,保证了企业不会落伍。因为博士后还不是企业中的人,所以他们不被维持现状、按传统办事等问题约束。在好的公司中做过博士后会比来自学院的博士后在公司中有更好的机会,因为后者缺乏经验,他们不知道是否会喜欢或能做好有直接目的的企业研究。      
(7)博士后人员的活动   
考查博士后人员在不同领域中花费的时间,发现大多数博士后人员把大部分时间用于研究,主要是基础研究。通过对博士后人员的时间分配的分析可以发现,在物理,化学、基础医学科学领域中,博士后人员用于研究的时间有些下降,这种情况说明把管理和行政负担强加在大学的研究工作人员身上,也说明在生命科学领域里,财政上的压力迫使博士后人员去进行咨询和专业翻译工作。博士后人员用于研究工作上的时间的减少也有可能是由于博士后人员多于高级研究的需要。   
3、政策发展趋势   
从当前美国的情况可以看出,博士后的发展在政策上有以下趋势。   
第一,自然科学领域是博士后的重点。从资助情况来看,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人员所增加的款项最多。从投资后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来看,也是自然科学博士后人员所取得的成就最大。   
第二,国家能从心理学、社会科学博士后投资中取得一些成果,但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当前在社会科学、行为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博士后人员的增长是有限的。为继续发展这些领域博士后所提供的资助也不多。   
第三,博士后对于一些因政策变化而受影响的大部分人也是有益的,如对一些毕业于低级别学校的博士,对一些希望转换专业领域的人,以及对那些因职业市场环境不利而暂时接受博士后培训的人。博士后培训对于他们排除困境,进一步前进都是有利的。   
第四,美国的一些教育家认为,从当前的现实来看,没有任何理由为特殊的目的发展妇女和少数种族的博士后教育计划,因为事实说明,博士后不可能给妇女和少数种族在劳动市场上带来多少利益。   
第五,当前,不需要对联邦有关博士后的政策进行大的修改。与研究有关的政策应该得到支持;并且应该对博士后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有较好的调整。   
如果在政策上做到以上各点,教育家们认为,有理由相信,美国的博士后人才,无论是在数量上或是质量上都会达到社会所期望的水平。   
二、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   
1、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主要类型   
日本从1985年开始推行特别研究员制度,一方面锻炼培养高水平的青年人才,另一方面也为富有才华的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时间来等待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就职空位。日本的特别研究员制度的某些做法很类似于我国的博士后制度。日本的特别研究员制度是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文部省的外围组织,具有特殊法人地位)来组织实施的。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从1985年制定以来,人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1991年度的资助人数为1100人,到了2000年,该年度的资助人数多达4414人。   
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大致分为四类:   
(1)(一般)特别研究员:为了给初出茅庐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创造能够专心搞科研的条件,日本学术振兴会制定了对青年科研人员进行科研项目奖励的特别研究员制度,以培养将来能够担当日本科学研究重任的具有创造性的青年科学研究工作者。其宗旨在于强化基础学科研究和推进独创的尖端的学术研究,同时培养具有丰富创造性的年轻研究人员,以充实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术研究力量,并使他们成为未来日本学术研究的继承人。具有优秀的研究能力,希望能够专心地在大学及其他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的志愿者,可以申请作为日本学术振兴会的“特别研究员”。申请者要求年龄在33岁以下有日本国籍的(在日本有永住权的外国人亦可)博士毕业生(PD)或博士课程已修完一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DC)。被录用者由日本学术振兴会支给“研究奖励金”。该特别研究员由“特别研究员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和学术交流,日本学术振兴会鼓励他们到获得博士学位的教研室以外的研究场所做特别研究员。特别研究员所适用的学科领域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   
日本学术振兴会给与特别研究员申请“科学研究补助金”、“特别研究员奖励费”的资格,特别研究员的科学研究补助金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每年可从日本学术振兴会得到150万日元的科研经费。日本学术振兴会根据研究上的需要,可以资助特别研究员在一定的时期内,到他自己所希望去的其他研究所(含外国的研究机构)进行研究。   
表 特别研究员的录用及研究奖励金情况   
区 分 特别研究员(DC) 特别研究员(PD)   
录用期 2~3年 3年   
研究奖励金(月) 20.5万日元 37.3万日元   

(2)特别研究员(癌):1964年开始实施,其目的是为了推行《对癌十年综合战略》的重点课题研究,同时有助于培养优秀的年轻研究人员。特别研究员(癌)制度的适用范围仅为有关癌方面的研究。申请者必须为年龄在33岁以下的博士毕业生或有同等以上研究能力者。   
(3)海外特别研究员:1982年开始推行,基本做法是对优秀的年轻研究人员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派遣他们到海外特定的大学等学术研究机构从事一定时期的研究。其目的是为了培养能担负未来日本学术研究、具有国际视野的富有才华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必须是年龄在30岁以下有日本国籍的博士毕业生或具有相当研究成绩的年轻研究人员。资助细目包括:往返交通费、海外生活费、研究活动经费。海外特别研究员,由“特别研究员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2000年度日本学术振兴会共选拔了95位“海外特别研究员”,分别派遣到各发达国家从事各有关方面的科学研究。   
(4)外国人特别研究员:   
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分为一般和短期两种。   
Ⅰ、外国人特别研究员(一般):   
1988年正式开始推行,主要是把法、德、英、美等欧美先进国家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研究人员招聘到日本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在研究指导教授的指导下从事一年左右的研究工作。其目的是利用这些国家培养的研究人员来实施日本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而且,通过与研究方法和学术作风不同的外国研究者进行合作研究,来激活日本的研究人员(特别是年轻研究人员)的研究热情,有助于日本学术研究的发展。在初期,招聘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的方向国仅为法、德、英、美四国,从1990年起增加了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芬兰、意大利、新西兰、瑞典等13个国家,1994年扩大到凡是与日本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都是招收对象国。申请者必须是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上述国家国籍和居民权的博士毕业生。   
Ⅱ,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美国、短期)   
由日本大学等学术科研机构作为接收单位,专门向美国的取得博士学位后10年以内的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其到日本在接收单位科研人员的指导下共同研究的机会,该项资助事业是从1997年开始的。   
此类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的申请方法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由希望接收美国人特别研究员的日本研究人员向日本学术振兴会提出申请,由“特别研究员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另一种是美国人通过本国的推荐机构申请。   
2、日本为实现科学突破和创新加大投入力度   
战后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够大踏步发展,并且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主要是由于它的私营企业成功地利用国外(主要是美国)科研成果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针和高效率的商品生产组织工作。日本虽然早已经是技术强国,但在基础研究方面并没有突出的建树。从总体上看,在主要发达国家中,日本的科学水平处于最低的地位。它的杰出科学家屈指可数。迄今,日本只有5名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而美国达175名。日本在1991~1995年间发表的科学论文数量在7个主要发达国家中居第3位,仅次于美、英,但是论文被学术界引证的平均次数仅为3次,居末位。日本在1982年提出研制第五代计算机计划,1986年提出人体新领域研究计划,曾经哄动一时,令世人刮目相看。但是这两个宏大计划由于日本科学根基薄弱,或宣布彻底失败,或无声无息,由于同样的原因,日本在信息技术特别是软件开发方面大大落后于美国,致使它在新的信息革命中难以同美国抗衡。   
日本近年的经济衰退,使日本各界更明确地认识到原来的技术与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由于日元升值的结果,企业把生产基地不断向海外转移,导致失业率上升,造成社会不安定。基础研究的突破和创新日益直接影响经济竞争力的水平,这已经是日本各界的共识。东芝公司主管科研的第一副董事长加住明信说,现在尖端技术可以直接进入市场,为此日本必须有自己的突破。由于科研水平落后于美国,现在往往当日本刚刚设计出经过改进的新产品时,美国已经在开发下一代技术了。日本认为,为提高在汽车、电子、核能等方面的实力,以及开创21世纪的生物技术、航天和其他产业,必须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否则就要进一步拉大同美国的差距。此外,为造就卓越的科学家和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也只能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来实现。   
1995年11月,日本国会制定了科技基本法。为贯彻科技基本法,1996年7月日本政府批准了由科学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组成的工作组所制定的科技发展五年总体计划(1996~2000年)。计划提出5年内政府将支出17万亿日元(约1550亿美元)用于发展科技,比上一年的11.3万亿日元增加50%。这一投入相当于GDP的1%,大致相当于美国的水平。由于经济衰退的影响,日本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投资连年下降。日本政府投入的增加将增强它对科技发展的干预能力。日本政府强调将以从事基础研究的100所国立大学和国家实验室作为优先投资的对象,政府将不惜重金更新大学科研和国家实验室的设施。总体计划尤其强调培养大批青年科学家,把大学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从现在的6000人增加到2000年的1万人。而且还要大力改革科研体制,改进计算机网络,使科研工作能够在具有更大灵活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的环境中进行。但美国认为,日本实施科技总体计划的结果可能是进一步提高它吸收和应用国外科研成果的能力,但不会保证它取得重大科学突破,它不可能成为基础研究大国。   
三、德国博士后制度   
在联邦德国,为了培养高水平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发展,政府和民间都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支持科研人员的科学研究工作。联邦德国的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德意志科学交流中心及洪堡基金会都是联邦德国有名的组织机构,其宗旨都是为培养人才、促进交流、推动科技发展。下面简单介绍这三个组织机构的有关情况和一些值得注意的做法。   
l)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   
德意志研究联合会是—个全国性的独立科研管理机构,其下属成员有53个高等学校、5个科学院、13个专门研究所(院、中心)和3个学术性协会。联合会通过资助所有学科的科研项目(重点为基础研究)、支持和协调研究课题,来服务于德国的科学及艺术领域,其资助方式为资助重点课题研究、特殊研究领域,也根据学者的申请资助个人自选课题研究。   
联合会的经费—半来源于联邦政府,一半来源于各州政府和德意志科学基金会联会的捐赠。1990年,联合会经费总额为15亿马克,其经费每年以5%的增长率增加。   
德意志研究联合会特别重视科研新生力量的培养,它创立了一系列奖学金项目,专门资助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德国年轻学者。   
(1)培训奖学金:资助年轻博士到毕业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在专家教授的指导下从事一段时间的研究工作以使接受培训资助的人员熟悉特殊的研究工艺,获得特殊的技艺,也可以利用此项资助到国外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行为期两年的实际培训。   
(2)研究奖学金:此项资助用于某些特定的科研项目。部分博士毕业生没有研究位置但又希望最终完成自己在博士论文阶段已进行的研究课题,就可以申请此项奖学金。其项目的完成方式既可以是被资助者独立进行,也可以是被资助者在资深的大学教授指导下进行。   

(3)教授资格奖学金:此项资助用于在基础研究领域,帮助年轻的博士后准备以获取教授资格的论文,以培养出新一代的年轻教授。外国的学者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但申请人必须与德国的大学有长久的签约。   
除了上述的个人资助项目外,联合会从l977年到I988年的14年中又逐步创立了五项特殊的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已具有教授资格或有突出科研成绩的年轻科学家。   
(1)黑森堡(Heisenberg)项目:此项资助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有突出科研成绩的年轻学者和有教授资格或已取得同等资格(未被聘用)的年轻学者,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开展所选择的科研工作,改善他们的条件,让这些年轻的科学家及学者能够专心致志地进行科学研究。此项目从1977年开始实施。   
(2)黑斯(Gerhard Hess)项目:此项目于l987年开始实施,目的是让科研成果突出的年轻科学家及学者(年龄小于33岁)在中等程度资助的基础上。灵活使用资助经费,在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成立自己的科研小组进行项目课题研究。黑斯项目的资助金额为每年每个项目20万马克。   
(3)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项目:莱布尼兹项目是对科研项目进行资助,其资助金额为300万马克,期限为五年,一般称之为德国科学家进步奖。此项目从1986年开始实施,其目的是改善科研成绩突出的科学工作者的工作条件,拓宽他们的活动范围,使他们有能力聘请科研水平较高的年轻助手,最终能使德国的科研条件在国际上更具竞争力。奖金获得者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较为灵活。   
(4)博士后项目:此项目是联合会于l985年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其博士论文水平很高的年轻博士后,目的是使这些年轻博士在获得博士学位后能在一段时间内继续进行基础研究,以进—步提高其科研工作能力。   
虽然通过博士后项目直接得到联合会资助的博士后数量较少,1990年度仅255人,但许多德国教授申请到项目后都聘请博士后来参加项目研究,1990年,这类博士后的人数达到2000人,所以,直接或间接得到联合会资助的博士后的人数是相当多的。   
(5)研究生院项目:德意志研究联合会从1990年开始在一些高等学校设立了研究生院(相当于我国的博士后流动站)。其基本做法是高等学校的一个或几个系就某一研究领域向联合会提出项目申请,成立研究生院(Graduate Colleges),每—研究生院可以接收12位博士研究生和聘请2位博士后。博士后在研究生院除了要完成所承担的研究项目,还要参与对博士研究生的培训。研究生院的长期目标是缩短德国的博士学位完成时间,即希望把现在的五年缩短 为三年。联合会对研究生院的资助包括奖学金、材料费、邀请学者费、旅费,平均每一研究生院每年的资助经费为37万德国马克。到1992年底达到200个。   
在联合会设立的所有奖学金或项目中,都只资助给德国人的,但正在德国学习和工作的外国学生或学者可以申请到德国大学的研究生院参加博士后项目的研究,同时,德国教授从联合会申请到研究项目后,可以聘请外国的学者参加他的项目进行科研工作。目前相当多的我留德学者在德国的研究生院或联合会资助的研究项目中工作。   
2)德意志科学交流中心(DAAD)   
德意志科学交流中心是由联邦德国各高等学校组成的非官方机构,通过学生和学者的交流,增进德国各大学的对外联系,促进德国与世界各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交流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①为增进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向德国和外国的学生、受训人员、年轻学者、教授提供奖学金;   
②招聘、安排、支持来自德国各个领域(包括德国语言和文学)的年轻教师到国外的高等学校从事短期或长期的教学工作;   
③在国内外,通过散发传单和小册子,提供学习和研究机会方面的信息,口头或书面答复个人或机构提出的咨询,支持外国和德国学者和学生团体的科学考察访问;   
④主要通过举办研究班、学术会议及出版刊物来维持和跟踪已建立过联系的海外奖金生。   
德意志科学交流中心的经费来源于德国联邦经济合作部,每年为四亿三千万德国马克,被资助人的总数每年可达5000多人。   
交流中心的主要项目分为外国人项目和德国人项目。   
(1)外国人项目   
①学生与青年学者奖学金   
交流中心资助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学生和青年学者(年龄小于32岁)奖学金到德国的大学学习或研究,奖学金资助时间最初为一年的期限,其数目大小随研究者的身份而定。如奖学金获得者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必要延长研究,奖学金可以延长资助。   
奖学金的申请由申请人自己国家的有关组织向交流中心提出,交流中心每年通过德国驻外使领馆及交流中心的驻外办事处向有关国家宣布交流中心向该国提供奖学金的名额数量及有关申请事项目前,交流中心每年向我国提供40个名额的奖学金,由国家教委组织实施。此外,交流中心在过去曾和我国进行过为期三年的联合培养的项目。   
②资助外国学者到德国学习访问   
交流中心资助外国学者为期三个月的短期访问的经费,用以在德国进行科学研究。我国每年差不多有15至20名学者利用此项资助到德国进行合作研究。   
③交流中心资助经费给外国学生到德国进行短期访问,例如为博士论文收集资料、参加暑期课程或到歌德学院学习德国语言。也提供经费给外国学者或学生团体到德国进行访问,以增进他们对于德国的了解和使他们获得更多的有关他们自己感兴趣领域的专业信息。   
(2)德国人项目   
①德国学生和青年学者奖学金   
交流中心授予德国学生和青年学者短期或一年期限的奖学金,作为他们到世界任何国家学习的初期经费。参加在其它一些欧洲国家组织的特种语言和专业课程学习的学生或青年学者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②海外联合培养   
海外联合培养项目(IAS)是在德国大学和外国大学协商好的基础上,交流中心给德国学生提供一至二个学期的国外学习费用,让其在一些规定的领域学习。在德国学生回国时,在国外的学习课程可以成为德国学位课程的一部分,并被自己的学校完全承认。   
③派遣青年教师   
交流中心派遣德国青年教师到国外的高等学校从事德国语言和文学的教学工作。   
?德国学生团体国际学术访问   
交流中心支持并由其工作人员安排德国学生团体到国外进行学术访问活动,这种访问是以文化和学术交流为目的开展的一种特殊服务。   
3)洪堡基金会(AVH)   
洪堡基金会成立于1860年,后因经济和战争原因曾两次停止活动。洪堡基金会的目的在于向学术上优秀的外国科学家,不分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和世界观提供研究奖学金和科研奖金,使他们在德国从事课题研究并建立由此产生的学术联系。   
洪堡基金会现在一年的经费为8750万马克,其中67%来源于外交部,20%来源于研究技术部,5%来源于教育科学部,3%来源于经济合作部,5%来源于社会的资助。   
洪堡基金会资助的主要对象是外国学者,其资助项目有下列五类。   
(1)外国学者研究奖学金   
目前,洪堡基金会每年向大约600名学术成绩优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的外国青年学者提供奖学金,使其在德国从事一年的科研工作(有充分理由者可再申请一年)。至今,洪堡基金会共已资助过来自100多个国家的近12400名外国学者。   
这种奖学金的申请者可以随时向洪堡基金会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可以自由选择德国的客座研究机构和合作教授,在双方同意合作并制订出研究计划后,申请者个人即可直接向基金会提出研究奖学金的申请。由100名各学科著名的德国科学家组成的中央选拔委员会每年进行三次的评审选拔,对奖学金申请者审查的唯一标准是他们的科研、学术水平,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发表论文及出版物,没有专业、国别的限制。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学者以及医生至少要很好掌握英语,从事人文科学的学者则需要很好的德语知识。   
洪堡基金会的奖学金额按学者的年龄及学术水平是不同的,每月的奖学金在3000至3800马克(免税)之间。此外洪堡基金会还担负学者的国际旅费、配偶和子女补贴、参加学术会议补助费等。   
(2)外国科学家科研奖金   
洪堡基金会每年向200名国际公认的外国知名科学家授予有关项目的科研奖金,并邀请他们到德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4至12个月的自选课题研究,奖金额为2至12万马克之间不等。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由德国著名科学家提名的。   
(3)马克斯·普朗克奖   
洪堡基金会和马克斯·普朗克学会一起每年向20名外国或德国科学家颁发20项马克斯·普朗克合作科研奖。奖金最高可达20万马克,资助的研究时间为三年。   
(4)德国学者研究奖学金(费欧多尔·吕能奖学金)   
洪堡基金会设有费欧多尔·吕能奖学金,每年资助200名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在30岁以下的德国学者,使他们能在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1至4年的科学研究工作。每月奖学金2200马克(免税)另外资助国际旅费及其它费用。   
(5)其它奖学金项目   
洪堡基金会还负责管理其它奖学金,如联邦总理奖学金,这是一个特殊的项目,每年只有10名,专门授予美国学者在德国进行长期工作,这些人将来可能成为美国科技界、经济界、政界及社会各界的领导人物。   
从这几个德国组织机构的设置上,可以发现,德国的政界、科技界、企业界对于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是非常重视的,对德国科学技术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非常关心支持。而上述这些德国组织机构特别是洪堡基金会在培养年轻高级人才,促进国际间的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一些做法是很有特点的,有些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四、法国博士后制度   
在法国,到大学或研究机构做博士后的情况与美国类似,但规模要小得多。法国的人才培养与教育的体系中有明确的博士后研究位置,但没有全国性的机构统一负责管理这项工作,它是由各大学或研究单位实施管理的,经费一般由教育部或法国科学研究中心提供。各大学或研究机构都刊登招聘博士后的广告,博士毕业生根据广告或专业联系而选择博士后的位置。对申请做博士后的博士年龄、毕业时间长短没有要求;对博士后研究的期限也没有明确的要求,但一般为两年。   
博士后研究课题绝大部分是开始进行研究前就确定了,而且是设立研究位置的大学或研究所确定的,具体地说就是项目负责人确定的。博士后没有导师,他们一般根据研究协定进行科研工作。有些项目负责人对博士后管理严—些,有些根本不管,只是检查最终的研究成果。结束博士后研究时,并没有类似博士毕业答辩那样的活动。博士后的待遇与不做博士后的同类人员相似。做博士后的动机是为完成科技训练和充实自己,同时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处在过渡阶段。   
另外,法国博士后制度还有一个很有特色的办法,就是由法国科学研究中心(CNRC)牵头,与有关大企业签订协议,由企业出资,让博士后在科学研究中心进行研究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博士后的课题与实际应用的距离缩小;博士后加强了与企业的关系,提供了他们在企业中发展的机会;能使企业的科研水平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解决了培训经费问题。   
五、瑞典有关博士后资助项目情况   
瑞典研究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成立于1994年6月。基金由瑞典政府从瑞典“雇主集体投资基金”中拨出,总金额为10亿瑞典克朗(折合1.4亿美元),主要目的是支持国家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基金会利用存款利息、投资股份等收入资助学者。   
STINT基金会资金使用的范围:   
1、资助瑞典国内博士后研究学者赴国外高校(一至二年)或其他国家博士后研究学者来瑞典高校(一年)从事研究工作。   
2、资助发展迅速的国家的青年学者来瑞典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   
3、为争取到“欧洲联盟第四框架项目”(欧盟设立的资助科研项目基金,每年项目最大资助额为100万瑞典克朗)的瑞典科研人员提供补充资金。   
从法律上,STINT是独立于瑞典政府的私人基金会。首届理事会7名成员由政府指定,以后的新任理事会成员由上任理事会协商产生。现任理事会主席IEIF LEIFLAND先生,原任外交部常任国务秘书和瑞典驻英国大使。其余6人为企业家、科学家和经济学家,其中有瑞典隆德大学前任校长和瑞典农业大学前任校长以及瑞典前教育科技助理。目前,该基金会只设两名工作人员。   
按照STINT基金会创建的宗旨,基金会重视资助瑞典高校开设诸如经济、管理、自然科学或技术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以便向外国的年轻学者提供在瑞典高校进行学习和研究的机会,扩大瑞典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目前,瑞典皇家工学院、斯德哥尔摩大学、查尔莫斯技术大学等高校已相继开设了不同学科的对外硕士班,学制两年。这些硕士班的专业通常是瑞典的科技和工业强项。基金会还重视在瑞典的一些公司和组织内开办短期课程。   
基金会在资助博士后的项目中,将尤其重视那些经济发展强劲的国家的项目。   
STINT基金会目前的工作主要是考察瑞典高校和某些国外高校对项目设立的意向。基金会拟从1996/1997年度起设立若干研究生和博士后奖学金,以吸引国外合格的学者来瑞典从事研究,重点之一是在东亚和东南亚国家以及拉丁美洲和少量非洲国家。欧洲联盟国家和美国也是该基金会的工作重点。STINT基金会1995年4月访问了中国、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对我高校有相当兴趣。据执行主任透露,STINT拟首先支持自然资源、采矿环境保护、木质纸浆等瑞典见长的博士后研究学科。基金会开展工作初期,将优先资助那些已经与瑞典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的项目研究人员。   
该基金会目前仍处在创建阶段,虽然1995/1996年度STINT已向35名瑞典的博士后研究学者提供了赴国外从事研究的经济资助,但对外国学生来瑞可操作的具体资助方法和章程也将很快进行。该基金将不直接资助项目,而是直接向申请人提供资助。   
六、加拿大博士后制度   
加拿大于1949年开始招收第一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是由国家科学研究理事会(NRC)招录并在它自己的实验室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当时提出博士后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引进世界各地优秀科研人才,加强NRC的研究工作。博士后计划在NRC实行后,很快在大学里也开始实行,大学的博士后经费亦由NRC拨给。这样,博士后计划的目的从仅仅为加强NRC的研究工作转变为同时为了提高大学的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与此同时,博士后研究人员从引进国外高级研究人员为主转变为录用加拿大本国的博士为主。在加拿大,对博士后研究没有明文正式法规,有些人认为还没有形成一种制度。但也有人认为,这个事物已经得到政府部门,高等学校和研究单位的承认,并普遍在实行着,又形成了—套大同小异的习惯做法,可以称为是一种制度。   
在加拿大的不同单位里,虽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解释是不同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都必须获得博士学位。—般来讲,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年龄和工作期限的限制,而助理教授和研究助理没有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   
1978年以后,由于博士后的待遇低(2.3万加元/人年),时间短(27个月),完不成工程研究项目,缺乏吸引力,因此,NRC取消了博士后计划,改为副研究员制度,或称政府科研机构的访问学者制度。这些人属NRC的雇员,但不是永久式职工,比博士后要高,工作期限为二年,期满还可延长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五年。这种办法很有吸引力,每年招录50人,却有一千多人申请。   
NRC取消博士后研究计划后,就不再向各大学拨博士后经费。目前大学的博士后经费主要来自:(1)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理事会(NSERC);(2)加拿大医学研究理事会(SSHRC);(3)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研究理事会(HRC)。   
以NSERC为例,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由两种渠道获得资助。一是由博士后直接向NSERC申请,每年获准者约有200人。他们可以到任何单位(包括国外的)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二是由教授向NSERC申请研究项目资助金,其中包括录用博士后的费用。被录用的博士后要在教授的实验室里从事该项目的研究工作。直接向NSERC申请奖学金的博士后,工作期限为一年,但期满后可续一年,总计也是两年。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5-19 20:40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