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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注释”与“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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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0:3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来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其利弊得失颇有议论,此处不赘。就学术规范的整体建设而言,学者自律与学术共同体的自觉意识固然重要,但相关行政机构的“恰当参与”,也非可有可无。作为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代表的教育部,若能参与学术规范建设,而又不以行政权力干涉学术,应该说,是好事。因为我关心的是,再多的条例规定,将其落在实处,才最为重要。规范涉及范围甚广,此处不论其它,就谈“学术注释”。

有统一规范的学术注释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是让在学术场域的活动者都有“游戏规则”可以遵循。我想这是学术空间的根本基石,或者用比较理论点的词形容,叫做“学术伦理”(Wissenschaftsethik)。进行“学术注释”,正如人之生存于社会中必须“穿衣戴帽”一样,乃是必须的学术要件。但如何“穿衣戴帽”,在现代社会与原始社会仍不一样,你不能说现在还是草为衣,蓑为笠,这让人有些接受不了。这一点,在英语世界里很清楚。就是两套注释体系,或者文中注,或者脚注,并行不悖;一本小册子,大家一体遵行就是。可要说我们什么也没做,也真是有些冤枉,譬如说我们也翻译了人家的《学术手册》,但似乎只有参考作用,并没有几家刊物真正执行的。是啊,在中国,没有行政部门的推进和参与,在现阶段,很多事是难以想象的。从这个意义上,教育部的“恰当参与”,未尝不是好事。


目前汉语世界的学术注释当然是比原先规范多了,但令出多门,出版社与杂志社不一样,不同的学科门类也不一样,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的刊物,也都各自制定一套注释规则。要想在我这里发表,先按我的规范做起来。甚至各个行政主管部门,也各有自己的一套,最近为参加的一个大项目第三次重新整理注释,据说是出版社坚决要求再改,因为他们准备申报新闻出版总署的什么大奖。你若想申请评奖,就必须按我的规定来,否则,门也没有。为此心情颇不悦,手头有一大堆事,却偏偏为了这毫无创造性的劳作而花大量时间去剪剪贴贴,真是毫无意义,本想撤回书稿,但想想,参加的是集体项目,若要撤稿,岂非不顾“别人利益”?只能咬牙做下去。是啊,谁让你当初轻易许诺,“受制于人”呢?这样的陷阱,真是要谨慎防落。

就外国文学学科而言,几家主要的学术刊物,都各有自己推行的体例。其实,仔细看去,也没什么不一样,无非就是页码注前注后,书名是否斜体,外文如何处理等等。可就是每家都不一样,到最后你必须按发表的那家再重新处理一遍自己的注释。注释少的,还没什么。注释多的,可就成了不轻松的“活计”,而这种时间精力,真的值得吗?真不知道,学者为了发表,得花多少时间在这本不需要的“机械用工”之上?更重要的是,一般而言,这种学术训练是从学生时代就应开始的,这让老师教学生恐怕也无以适从,究竟该按谁的教?教了以后为什么不管用?

所以,无论是从学术场域的基本建设角度,还是从学术传承的传统奠定角度,“学术注释”的统一规范并严格执行,实属当务之急,不可不做。当然,中国的政出各门的现象,并非新鲜,也有其不得不然的国情。但教育部既已做了,是否就坚持牵头把它做好做完,做成一件圆满功德?让其它学术系统,更关键的是新闻出版管理机构,都建立起一套全国统一(甚至是汉语学术世界共遵)的注释规范,然后颁布出来,大家“共同遵守”就是。再也不用,“车不同轨,书不同文”,每投一次稿,就要花上大量的宝贵时间去做一次无用功的“按要求注释”。

秦始皇当年都能“车同轨,书同文”,科技发达至今,难道堂堂泱泱中华,连注释规范都不能统一起来?我们注意到,有些学者致力于当代中国学术规范的建设,应该说,这是大好事。这样的宏观性工作,终究需要有人来做。切望能在人力、财力、物力都有限的条件下,着眼于中国现代学术场域建设的大局,抓住一些具有关键意义的“小问题”,由小及大,“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逐步推进中国现代学术的规范性建设,譬如这里提到的“学术注释”的问题,看上去也许很小,但它却牵涉和关系到每个研究者的行为方式与规范与否。当然,说来容易,做起来,很可能极不简单。这也正体现出此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现在正逐步崛起于世界,相信,在这一过程中,学术思想层面的进展会具有重要意义。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我们现代学术场域的建设本身,由于历史的原因,老一代人还可以有种种解释推搪的理由,但新一代人可真地是未来的希望。对于正在和将来要进入此场域的来者,今人如何建立起基本的规则,乃至营建较为宽松但又有规矩可循的环境,从学术命脉的延绵相承来看,其实意义相当重大。此且按下不论。

还是回到作为小问题的注释,关于学术注释的具体方式,大致说来有文中注、脚注、尾注的形式。所谓文中注,即在篇末列出所有参考书目,引文只须著名作者、年代、页数即可,至于有阐释性的注释,仍做脚注;脚注则一律放在同页之中;尾注则集中放在论文的正文之后。就节省空间而言,文中注相对有利;就阅读本身的视觉快感而言,尾注显得“目无遮蔽”;但就学术论文的阅读和使用本身的效率而言,还是脚注更加“脚踏实地”,而且读者在阅读正文的同时就可相互参照,个中人都知道,正文与注释同页,一旦稍有问题即无可遁形,其实会大有利于促进学术研究本身的严谨性与自律性,也有利于客观公正的学术批评的进一步展开。而且我主张,每一个脚注都应信息齐全,即包括所引书籍的所有必要信息,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年份、页数等等,且外国作者、书籍应注出外文名;同时也应当尽量提供相关的参考性意见、说明、基本材料等。也就是说,对于学术论文而言,其注释本身应是学术性的,应该具有不弱于原文的稽考价值。这一点我们看看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就知道注释的重要意义。当然有人会说这太占空间,但其实盘点下来多不了一、二页纸,即便是节省纸张空间,也似不必在这关乎重大的“学术注释”上动脑筋。真地很是盼望,哪一天也能颁布一部中国(甚至汉语)学界(包括期刊、出版界)能共同遵循的“学术注释”规范,使在路上共同行走的人们有可以遵照的“游戏规则”,则不啻为学术史上的一大贡献。

(感谢叶隽博士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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