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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为了做研究而查阅期刊资料时,偶尔会在行文中发现一些错误,我想这是每一个读书人都会有的经历。次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这些错误有的是作者的见解与事实不符,这些可由学术上的商榷而得以纠正;有的是作者的笔误,经常是作者后来发现了并通知期刊编辑部在下一期上登一个“刊误声明”——这是对读者、刊物、作者三方都负责的表现;再有的错误就是与编辑有关了:有的编辑未经作者同意,增加标题、删改内容,由此造成了局部的字句不通或前后矛盾的后果,责任当然应由编辑来负。这里要说的就是一则明显是由编辑失误造成的错误。
现在的学术期刊为了“与世界接轨”,或者干脆说为了追求体例规范的统一,往往要求作者把文章的标题、内容摘要和关键词译成英文并附在文后。(以前读报时曾读到有人撰文反对这样,主要理由是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人会看正文后面英文版的这一部分。我不同意这种看法,觉得有英文版的标题、内容摘要还是必要的,一则这可以使作者关注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不致于老说一些跟人家错位而不搭界的话;二则不可否认的是,国外尤其是日、韩的研究人员确实对我们的研究成果越来越关注了。)当然,期刊编辑部一般也都配备有专门的英语翻译,如果作者的原文中缺少这一部分的英译稿时,往往就由英语翻译来翻译了。不过,责任编辑必须把这样翻译过来的稿子给作者过目并征得他们的同意,这是刊物对作者应有的尊重,本是份内之事。但是,当我看到2001年第6期《河北学刊》上面一篇文章后面标题、内容摘要的英译稿中遍布的错误时,我不由得为编辑不该有的失误而震惊了!
这篇文章的中文标题是《“体用之争”与白话文运动——20世纪中国语言变革与文学发展关系的探讨》,作者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兼博导殷国明老师。文章后面(P64)附写的英文标题、内容摘要、关键词,总数不过83个英文词,其中错误竟多达30余处,实在让人瞠目结舌!短短的七行英文中,普遍地存在着大小写不当、拼写错误(如将literature误拼为“liferafer”,把tradition误拼为“fraatition”等等)、漏词、数字写成英文(把20th写成“zoth”)等明显错误,让人不敢卒读!我想,作者本人身为教授博导是不会犯这些低级错误的,那么该文的责任编辑就有推卸不了的责任了。而且,这份刊物是颇有影响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出现这样的失误实在不应该!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3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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