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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抄袭:我们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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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9:4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发生的"王铭铭抄袭案"使我们有些像观看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印度尼西亚一样的。就我看到的有限的文字和电视信息来观察,不少批评者已经把它当作一个集体"垮掉"的现象。这种集体或是一个学校,例如有人用"北大现象"来概况(1);这种集体也被当作某一代人,如有人称"抄袭的一代"(2) 。我更容易想到的是有人会将此事作为整个中国学术界的象征,是学术规范的缺失和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因此有人举出这件事情在西方的学校就不会发生,如一个普林斯顿的教授在讲课时讲了一段别人讲过的话,不指出话的出处,后来因此闹了丑闻,因此要辞职云云(3)  
   
在写这篇文章时,我想到的首先一点是不就这两种解释的说法谁更有道理而作出判断。(事实上我在此简化成两派的观点已经牵涉到社会学中的基本问题--"行动的人"与社会结构那一方该对事情的发生负责。也就如工业社会学中经常争论的问题:工人出了工伤事故,该责怪受害者呢还是责怪工厂或其他结构性的因素?此事情扯复杂了,最好不要谈)   

其次,我认为王铭铭做这事已经太离谱。对于同样在学术界的我来说,这有些不可思议了。当然我相信目前披露的事实是真的。我对此案的态度很明确:没错!这就是抄袭,就是应该揭露出来以警示其他学人。我也敢说我在自己不长的学术生涯中没有干过这种事情。但是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什么道德君子,一个能单靠"自律"便很完美的学人。这也就是我只想将王铭铭案当作一个特例,转而谈一谈由此案引出的所谓"集体现象"和"学术制度与学人"的问题。我认为我们最好是从一个普通学人与学术规范相互遭遇的最初情景来了解一下这种事情,然后从这种了解中找出一条解决问题的出路。   

我所说的个人与学术规范遭遇的第一二个问题是:我们知道什么是抄袭吗?我们知道该如何避免抄袭别人吗?我们受过这种训练吗?这些问题似乎太小儿科。但我们在很多情况下并不知道。1990年代初我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读课程时,第一次拿到学校内卖给学生的阅读参考资料"砖"(印得像一块薄转头一样的,称为Reading Brick),翻开第一页看到的就是"Plagiarism: Information for students"(抄袭:公告学生)。一看内容却是包括什么是抄袭和有关处理抄袭的学校校规等等。前几天为了写这篇文章,我上澳州国立大学的网站浏览了一下,输入关键词"plagiarism"后,看到了这篇"小儿科"公告的最近版本。现在我将其中几段翻译如下以供读者欣赏。   

"抄袭的定义和政策":  
文科部遵循的原则是:学生应该显示他们能够独立思考和用他们自己的文字来维系清楚和符合逻辑的论证。学生可以不交含有未经指明出处或是以不妥方式指出出处的他人作品的内容或过量引语的作业。学术技能和学习中心将为表达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抄袭是最严重的学术性过失,对任何被认定的抄袭者将处于严厉的惩罚。学生可能有时会因为缺乏经验或不懂得大学学习的目的和方法而无意识地犯下抄袭的过失。因此有必要制定以下针对学生的关于抄袭的解释。除了存心不诚的情况外,以下描述的抄袭行为对于形成良好思考也是有害的。学会避免它们是形成良好学问技能的训练的一个部分。   

抄袭可以定义为:'复制、综合或解释他人的想法或观点而不指明出处的享有'。这一类错误享有可描述如下:   

复制是逐字引用另一个作者的文本而不指出出处。引用只有在用引号或空格起行标出和指出引文确切出处后才是许可的。仅仅给一个笼统的鸣谢或是仅对复制的内容中一部分给出参考物的出处是不充分的。注释所指出的必须是发现材料的地方。剽窃对第三方著作的注释(自己没有参考过,却弄得好象参考过一样的〕也是不可接受的。   

概括别的作者的观点是合法的,但这样做的前提是要清楚指出正在这样做。但是如将别人的观点、思想或信息概括得好象它们是自己的一样,则是抄袭。   

释义是用别的话语将某一作者的意思重新表达。如果完整确切地指出参考出处是允许的。抄袭的通常形式是复制加释义、重复原始文本的一些词句然后替换一些别的话等等相结合 。(4)   

我最初看到这份长达两页的关于抄袭的定义和处置办法后,先是吃了一惊。这不是将所有学生都当作贼吗?为什么学校里要将这种公告印在学生的阅读资料上呢?我后来发现学校的每一门课的阅读参考资料上都印了这份"公告"。而公告的第一段说的"学生可以不交…"云云,实在是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伎俩。根据此规定学生可以不交抄袭了别人东西的作业。这看上去是一项基于尊重个人权利原则的政策,非常人道。也就是说到了学期末,一个学生可以援引上述校规对老师说:"哥儿们的作业是抄的,所以我不必交了。"但是不可忘记的是学校另外还有一条规则说:学生必须按时交作业,不交作业就没有分数,没分数这门课自然就废了!   

以后学校的老师告诉我:抄袭实在是大学里一个最头疼的问题。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学生不懂得什么是抄袭和不懂得大学学习的目的造成的。他们以为大学就象小学和中学一样,是复制知识的地方;他们也不知道复制知识时需要遵循的规范是什么。我有理由相信澳大利亚的所有学校都有类似国立大学的做法。可以说这是一个初入大学校门者对一项"知识产权"制度的首次遭遇了。相比于此,同样有着"缺乏经验或不懂得大学学习的目的和方法"背景的中国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后能得到这样的一篇"公告"吗?我们有针对"抄袭"而设立的"规范写作训练"吗?我没有听到过。   

我认为澳国大关于抄袭的定义很苛刻和理想化。要想避免其中指出的所有点是很不容易做到的。例如概括别人的观点和思想,例如每一个参考材料都必须是按真实参考的地方写出等等。但是澳州的大学就是以这样的制度来要求和训练学生的。这个制度可以说很僵死,毫无商讨的余地,很可能有碍于某些天才在学术界的生长和驰骋。但是一个学生在面对这样的制度时,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去适应这个制度,努力将自己变成一个符合规范的学人。这个过程在澳国大的"公告"中说得很清楚,是"形成良好学问技能训练的一部分"。为此学校不仅将抄袭的定义和有关校规印在每一本学生阅读资料上,而且通过帮助学生写作论文的"学习技能中心"来教学生学会避免犯下抄袭别人东西的过失。我想在我们中国的大学里,我也没有听说有这样的训练吧?我们有作大量数学题的训练,我们有为考外语而设的模拟考试训练,但是我们没有这个东西。说老实话现代性的"规训"机制虽然已经在中国的大学里生长了一百年,但是这项制度中的"避免抄袭"这一细胞却仍然没有受到好好培养。事实上这个制度和训练的目的不但是要将学生变成自觉遵守"学术规范"的人,而且要使他们互相都清楚什么是可以为的和什么是不可为的。因此当你每次下笔的时候,总感到有无数警察般的眼睛在盯着你。正如堪培拉有一个时期的公共汽车上常见的一幅漫画上写的那样:"你看吧!无论你朝哪一方看,欺诈都是犯罪!"   


我应该再次申明一句:我不是一个十足的道德君子。我的状况就是这样的,我经常在想象着那些眼睛盯住我的可怕情景。我的建议实际上很简单,也很容易做到,那就是让我们先来培养一点细胞性的东西吧。让大学将"抄袭:公告学生"这样的东西印在每一本校内使用的教学参考资料上,让大学里设立帮助学生进行规范写作的辅导机构吧,让我们将这种"群众的眼睛"先训练得亮起点儿来。大事我们做不了,先做点儿小事情得了。   

(注:原稿的WORD文件上有4处注释,所有参考资料均注过来源。本人是第一次上帖子,不知道为什么注释贴过来后,全丢了。现只好贴在下面。望谅。 大东〕   
1.周祥森,“以德治学 任重道远--就王铭铭事件谈‘北大现象’”,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   
2.倪乐雄,“我们是‘抄袭的一代’?” 《世纪中国》,前揭。   
3.周祥森,前揭。   
4.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Rules and Policies" (http://arts.anu.edu.au/Arts/rules_policies/plag.htm)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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