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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旭:《求是集》剽窃丑闻应有实事求是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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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8:5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一场名誉权官司引起国内学术界极大关注,这场名誉权官司的被告是天津市语言学会。去年,该会公开批评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的学术论文集《求是集》剽窃,结果被沈以名誉侵权诉至法庭,并一审败诉。7月18日,以国内著名学者贺卫方、李国英、杨玉圣领衔的40多位学者在学术批评网上发出公开信,呼吁:“人民法院应尊重事实,旗帜鲜明地维护学术尊严和社会正义。”公开信发出后,语言学会受到学界普遍支持,目前在公开信上签名的学者已达350多名。(《北京科技报》8月31日)  
  
本来,像《求是集》这样的剽窃事件,是泾渭分明的。一名副教授的论文集子里,有14篇论文就牵涉剽窃,剽窃最严重的是《求是集》中的《吕惠卿论》,系全文剽窃著名宋史研究专家周宝珠教授的论文《略论吕惠卿》。沈履伟把周宝珠先生这篇论文的正文只字不改地全文照抄,改动处有三:(一)将作者周宝珠删掉;(二)将标题《略论吕惠卿》改为《吕惠卿论》;(三)文末38处注释全部照搬,只将注释序号的圆圈改为方括号。本来,像《求是集》这样的剽窃事件,是泾渭分明的。只要拿上书和人家的文章对照,孰事孰非,不言而喻。真不知道法院对这一案件是如何判决的?文贼剽窃了别人的劳动成果,本来受伤害的是其他十多位知识分子,剽窃者丝毫未无损,挨了打的人反而要赔偿挨打的“砖头”钱。文章被人抄袭去了,还要给抄袭者赔偿名誉损失费。这多少让人感到有点奇怪。难怪在学术界反响激烈。  

目前,剽窃之风已经成了学术界的一种病痛和耻辱,它不仅使知识界的学风遭受到了破坏,使世人对那些有着剽窃行为的知识分子及文化人的卑劣行径嗤之以鼻,也严重破坏了其他受侵害的知识分子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利益和声誉。对于剽窃这种学术腐败不严加制裁且助长这种风气的话,今后的学术论文也就真假难辩,好坏难分,良莠不齐,将会扰乱学风,贻害无穷。  

话说回来,在《求是集》的剽窃丑闻中,真正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是谁,将这件事放在阳光下晒一晒,我想,只要是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应该是那14篇比抄袭论文的原作者,而不是抄袭者本人。法院之所以能有如此的判决,从报道中看出是有人提供了伪证。我想,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其判决应该是公正的。这一判决在学术界能激起了公愤,就说明它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重新审理,还真正的受害者一个公道。要根治剽窃这一学术腐败的症结,重要的是需要法庭实事求是的判决,只有公正的判决才能伸张正义,打击歪风。像眼下的这种歪曲事实的判决,只能助长学术界的歪风邪气,是千万要不得的。  


一本名为《求是集》的书,非但没有求是,却靠抄袭别人的文章为自己装潢门面,到头来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出丑行不刹,公道何在?公理何存?我们企盼审理此案的法院,应该从实事求是的态度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新对此案来个回头望,对学术界的剽窃大加鞭挞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以维护学术文化界的尊严,更重要的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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