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记:
《就沈木珠教授夫妇答客问》(系列)在网上发布后,陆续有南京财大法学院的网友在“沧海云帆论坛”等BBS发表了不少质疑意见。此处略作回应,并讨教。
2007年12月22日 于杭州
问:听说老兄所服务的法大校友BBS沧海云帆论坛上有不少与兄有关的帖子,看过吗?
答:我在12月11日应诉完毕、然后在南大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中文系和南师大法学院做完讲座后,即往沪上,在上海社科院、华师大、上海师大做讲座,然后往杭州游学。因为出差在外、上网不方便,故一般不到BBS上溜达。因此,也就不怎么清楚沧海上的最新动向。
问:沧海上可热闹了!有一篇帖子叫《关于杨玉圣先生系列文章的看法》,作者是沧海新手“sixready”,他说他“研究了杨先生的整个系列的文章,个人感觉是这些文章基本上已经远离了杨先生所倡导的学术批判的主旨,这些文章串联在一起看来已经离题越来越远,更多的像是市井流氓的争吵,其中有比较多的情绪化的言辞以及杨先生出于主观立场的揣度。其实弄清楚这个问题的根源很简单,就是文章的界定问题,究竟是抄袭?重复发表?还是引用同一素材,而出于不同方面思考而阐述不同问题,新的有贡献和值得人们研究的问题,这个才是这件事情的本质!”老兄有何评论?
答:对于《答客问》系列,任何一个人都有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批评的权利。感谢sixready对《答客问》的认真批评。我已经在跟贴中建议:第一,在现有的帖子的基础上,请他加以系统化,写成一篇摆事实、讲道理的文章,包括他对沈木珠教授案的详细意见、对不才的深刻批评,以便发布于学术批评网,同时将收入案结后出版的专题文集。第二,针对他一直觉得我在法大法学院作教授委屈的说法,我表示自己到法学院一年半了,尚无此感觉。不过,我可以补充说明的是:(1)本年度学校遴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本人均未参加。(2)到2008年5月,即本人在法大满足五年服务期之际,我也许离开目前服务的单位。
至于上述网文中提出的关涉“事情的本质”的问题,确实是一个问题:究竟是重复发表,还是抄袭?从沈木珠教授夫妇的情况看,有的是重复发表,有的涉嫌抄袭:那些以同样一个作者的名字署名发表的文章,属于重复发表;那些先以“沈木珠”的名义发表,然后又以“沈木珠、乔生”或“乔生、沈木珠”或“乔生”或“张乔生”或“张仲春”名义发表的文章,在性质上属于抄袭剽窃。
问:“sixready”认为“就这个问题上法庭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毕竟法律是要依靠证据的,这些文章在法庭上原被告各自拿出证据,很容易就能够弄清楚的,杨先生完全没有以这种频繁的速度发文的必要,杨先生的一系列发文似乎很忽略了这一个简单的根源,总是在其他问题上纠缠。”你怎么看?
答:sixready作为一个法律人,可能觉得上法庭能解决问题。但是,事实上,有很多问题法庭可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能为力的。比如,关于学术批评的问题,法庭大概就束手无策。问题的关键是:沈木珠教授夫妇是否是“自我克隆、重复发表”、“涉嫌抄袭”?对于这些事实,金许成先生的两篇批评文章已经提供了足够的事实,还需要法庭来认定吗?正如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一样,就学术批评与法律的关系而言,也理应学术的归学术、法律的归法律。就学术不端问题而言,沈木珠教授夫妇企图通过法律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很可能是适得其反。对于学术共同体而言,没有人能逃脱同行的监督与批评,更没有人能规避学术史大浪淘沙般的清理。就为人为事之道而言,既然做了那些鸡鸣狗盗之龌龊事,再企图掩耳盗铃,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问:另一位沧海新手snowsword在跟贴中抱怨说:“校园需要安静,杨老师总该在网上消停点儿;这个学术讨论网虽然是自由开放的,但是不要老拿自己那点事儿来浪费大家的宝贵学习时间,搞得该讨论的不讨论,不该讨论的瞎讨论,还弄得悲情泛滥,没决定走就开始有人送别有人挽留了。”是不是很有意思?
答:我确实在沧海上的“学者在线”板块转发过不少文章,那是考虑到法大同学上校园网也许更方便,以裨益于交流。是不是“浪费大家的宝贵学习时间”,还没有调查。至于我本人明年5月份是否走人,恐怕与同学们挽留与否没有关系。
问:沧海新手“波波夫”质问:“当杨老师在自己把持的网站上,绑住别人的手脚,对别人百般凌辱的时候,口口声声说自己公平公正搞正当的学术批评,这个时候,你们的宽容,正义感都跑到哪里去了???”
答:这可是天大的误会。学术批评网何时“捆住别人的手脚,对别人百般凌辱”?这不会是指对沈木珠教授夫妇的评论吧?
问:沧海新手“布谷鸟”质问:“杨老师……在自己专业、在学术批评这个很闹的领地里,杨老师是否问心无愧的经营了?是否进行着正当的学术批评了?不需要多费心就可以在网上搜到他重复发表的论文,他又凭什么指责甚至可能是诬蔑其它学者?在他学术批评网上,他怎么能将其它学者发表过的文章稍作修改就登出来为自己说话呢?他怎么可以将诉状、律师函上个别字眼修改后就登出来加以批判?更有甚者,就是那一系列‘答客问’,借不知名的‘客’之口侮辱他人是‘无知、无耻、无赖’,这本身不是在诠释着一种无德的行径吗?杨老师躲了,可是您的言辞都挂在了王海桑[按:沧海],躲得过世人的眼睛,躲得过您的良知吗?我也不想吵,但是沈教授的法学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不是几句话就能贬低的……”。
答:我注意到,最近的沧海上出现了一系列的新ID。挺好!这说明,沧海有容乃大,已经越出了法大而成为包括南财法学院在内的学生锻炼水性的沧海了。我想说明的是:第一,包括我自己在内,对“沈教授的法学成果……不是几句话就能贬低的”尚未提出异议,但其“重复发表”、“涉嫌抄袭”的事实,也是“有目共睹”的。第二,我本人相信学术批评网是问心无愧的,学术批评是正当的。第三,我本人从未“指责甚至可能是诬蔑”沈木珠教授和他的丈夫。第四,学术批评网从未“将其它学者发表过的文章稍作修改就登出来为自己说话”,也从未“将诉状、律师函上个别字眼修改后就登出来加以批判”。至于某教授是不是“无知、无耻、无赖”,乃一家之言,某教授若不服,可以进一步讨论,也可以到法院单独起诉。但有一点是肯定的:12月11日上午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法官曾六次警告沈院长的丈夫,结果这位国贸学院的法学教授最后不得不站起来向法官道歉。我相信,这一幕应该是包括南财法学院的三十多名大学生在内的旁听者都可以见证的。
问:沧海新手goodgoodstudy说:“听过杨老师的讲座,呼‘周叶中’教授‘野种’,唤‘范健’教授‘犯贱’”?
答:在12月12日晚上南大中文系的讲座中,我确实说过:有些当选为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的著名法学家的名字,像我这个普通话发音不准的山东人,念起来就很麻烦,如Shen Muzhu、ZhouYezhong、Fan Jian。但是,说“呼‘周叶中’教授‘野种’,唤‘范健’教授‘犯贱’”,是goodgoodstudy的想像和演绎。而且,我在现场还见过这位沧海新手,是沈木珠教授和他的丈夫乔生的一位漂亮女生。
问:看来,老兄的普通话发音还得好好修练。但是,也只能这么发音啊!该不会有什么麻烦吧?
答:就是因为发音的问题,据说还真是引起了一场风波。沈木珠教授夫妇先后两次找到南大中文系胡搅蛮缠,第二次据说还带了七个人去,搞人海战术,指责我在南大中文系的讲座中侮辱了沈教授的人格,理由据说是我在讲座中把沈教授的大名念成了“Shen Muzhu”。无独有偶,南大法学院的首任院长范健教授,据说第二天从沈教授那里得到消息后,也到南大党委讨说法,理由同样是我在讲座中把他的大名念成了“Fan Jian”。因为我的普通话糟糕,结果害得请我做讲座的南大中文系的朋友惹了一身臊,这倒是我一直难以释怀的。
问:网友syn314发现这些质问老兄的ID“差不多都是一周之内新注册的。既然这么‘有想法有道理’的东西,何必套个马甲上来发,还怕有人打击报复你不成么。还是说,楼上有几位干脆就是南×××大学的学生呢”。网友aigoman也发现:“简单研究了一下,不排除南方某法学院的一批人集体注册我们沧海来捣乱的可能性~~~~~~~~大家注意!”
答: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想想看,能有50多位南财法学院的学生声援团去法院旁听(可惜法庭坐不下这么多学生),就知道沈木珠院长夫妇在南财法学院有多么了不起的感召力了。再想想看,还有沈院长的学生到我在南大的讲座上去探班,就可以知道沈院长夫妇的出其不意之招了。由此,打入沧海,搅一通浑水,混淆一番视听,又有何难哉?
问:沧海上还转发了一篇新语丝首发的一篇署名“一声吼”的《飘忽不定的杨玉圣,能不能讲究些“规范”》,其中说:“杨玉圣同志利用自己主持学术批评网和法大学术网的机会,除了把两年前的有关文章及回应等信函都在学术批评网上重新发布一遍、挂在首页之外,还亲自上阵,把他的那些‘答客问’全都罗列在学术批评网和法大学术网的首页,基本上把学术批评网的前四个栏目、法大学术网的‘学报同仁新论’栏目变成了对沈木珠及张仲春进行大批判的场地。不但如此,杨玉圣同志还亲自把部分‘答客问’张贴到沧海云帆论坛,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反观沈木珠夫妇,却没有类似的地盘可以辩解、回应,其处境之不利显而易见。杨玉圣同志的行为,合乎一个讲究‘规范’的教授的身份吗?”
答:据知情人告知,“一声吼”是一位法大的同事,因此颇关心学术批评网、法大学术网和沧海云帆论坛。这其实没有什么。至于说“反观沈木珠夫妇,却没有类似的地盘可以辩解、回应,其处境之不利显而易见”,显然是属于瞎操心。新语丝不就是现成的吗?办网站、开博客,不都是易如反掌吗?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7年12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