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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著注释和索引的规范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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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8:0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学术论著注释和索引的规范化是学术规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我国学术论著中存在的有关不规范乃至失范的现象,文章论述了注释和索引的基本功能,批评了学术论著中的一些技术性失范和社会性行为失范现象,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学术论著注释和索引的规范化是学术规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注释和索引不仅为学术界同行对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线索,也为文献学研究提供了可供分析的样本。同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学者自己的学术功力和人品。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学术共同体中,还有相当一些学者规范意识淡薄,学术论著的注释与索引不规范的现象相当严重。有鉴于此,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学术规范的讨论已经涉及注释与索引的问题[1]。

学术论著的注释与索引属于科学的技术性规范范畴。科学作为一种制度,有自己的目标和功能,而科学的技术性规范则是实现这种目标和功能的重要条件[2]。不仅如此,如所周知,道德是社会的普照之光。科学的“技术上的规定,也是道德上的规定。”[3] 我们在下面的分析中将会看到,学术论著的注释和索引的要求,处处闪耀着道德的光辉。本文将着眼于注释与索引的基本功能,从技术规范和行为规范的角度分析一些存在于我国学术论著中的不规范和失范的现象,希望引起学者的注意[4]。

一、“注释”与“索引”辨释

(一)注释

注释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历史源远流长。我国古代对典籍的注释有多种形式,可分为注、解、传、笺、疏、章句等。我国古代的注释,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重在释经,这与西方的圣经解释学或释经学(Hermeneutic)颇有相似之处。释经学的“注释”有两个层面,一是解释经文的词义,一是解释经文的教义,与现在学术论著中的“注释”是有区别的。
     
现代学术论著的注释(note)相对简化了,它是文本的一个附属部分。注释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对论著内容、语汇的含义所进行的解释说明与评论;一是交待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的出处。根据作注者的不同,注释可分为作者原注、编者注和译者注;根据排版位置的不同,注释又可分为脚注、夹注、边注和尾注,尾注又可分为文(章)末注和书末注等。现在边注已很少见。我国学术界过去常把页码边注(在这里也叫边码)用于译著中,标明译文所对应的原著页码。可惜,现在学术译著中有这种边注的实在太少了。
     
我们通常所说的注释主要是针对正文而言的。由于学术论著的文本一般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与索引等部分,注释还包括了对学术论著文本中正文以外不同部分的解释和说明。根据注释“说明”的对象和功能的不同,可以把注释大体分为题目注释、作者注释、引文注释和释义性注释四大类。引文注释又有直接引文注释和间接引文注释之分。直接引文注释,是指使用了“直接引语”,其基本形式就是用引号把所引用的东西标注出来,然后注明它的出处。间接引文注释是一种“意引”注释,是指在引证时进行了转述或改写,没有引用原文,因而就没有用引号,或者即使引用了原文而觉得没有必要使用引号,但引证者却较明确地注明了所引内容的出处。
     
(二)索引
     
我国古代文献的索引叫做“通检”、“备检”,但并不发达,20世纪以来才有了一定的发展。“索引”英文为index。出版物的专门索引有主题、作者、个人、团体机构、地区名和地名、缩写、记号、符号、引文、广告户、著作名称等索引[5]。学术论著最常见的索引大体有文献引证索引或引文索引、关键词索引、主题索引和人名索引等四类。它们都是为检索服务的。
     
引文索引是对在研究或写作中使用过的全部或主要文献所作的目录,其典型形式是“参考文献”(references或bibliography),一般是按文献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在论著后面。文献引证有显性引证和隐性引证之分,前者交待了引文的出处,而后者则没有交待。references和bibliography在汉语中都译为“参考文献”,其实它们是有区别的。reference的基本意思是指referred和mentioned,是指在论著中涉及和提到的文献,因此应该是“显性引证文献索引”;Bibliography则是指“准备一本书或文章所使用过的全部论著的目录,通常出现在末尾”[6]。使用过的文献并不一定都引证过,但它们对论著的写作确实起到了参考作用。
     
学术论著关键词索引的指向和引文索引相反。关键词索引和下面所说的主题索引、人名索引都是指向论著自身的,引文索引则是指向论著以外的文献的。关键词索引一般是从题名、摘要和正文中抽出来的3—8个词,是为了文献标引而选出的能反映其主要内容的词汇或术语。论文的关键词索引一般放在摘要之后、正文之前,著作的关键词索引大多放于在版编目数据页上。关键词是从有效自然词中选出来的。可以说学术论著中的所有语词都是自然词,其中一部分可叫做有效自然词,它们能较好地反映学术论著的主题和内容,这就是关键词;主题词是指在有效自然词中那些对文献主题和内容有相当高的分辨能力的词语。关键词和主题词对文献检索都具有重要作用。论文的关键词一般由期刊编辑在作者配合下按一定的原则与方法[7]参照各种词表和工具书选取;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以及文章题名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8],如有可能,应尽量使用《汉语主题词表》[9] 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来做关键词。[10][11]

     
主题索引通常是针对著作而言的。学术著作的主题索引是指作者把书中的重要术语按一定的方式(通常是按字母顺序)排列在书后的目录,在各条目中都注明它们在书中的页码以便对照检索。主题词是在关键词基础上经规范处理而得来的名词术语。从自然词、有效自然词、关键词到主题词,其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我们通常所说的专业术语或学科术语就可以作为关键词和主题词。有的著作还对书中所涉及的作者人名作索引,这时又称作者索引。有时候,主题索引和人名索引又合二为一统称索引。
     
学术论著正文之后的各种索引,一般都具有“指引”的功能,它何读者指明某一具体内容在书中的具体位置。我国现在的大多数学术译著不是把索引给砍掉了,就是把这种“指引”功能给抹杀了,如把主题索引变成了英汉名词对照表,把人名索引变成了英汉人名对照表。
     
文献引证索引或文后参考文献表往往是和文献引证注释结合在一起的。文献引证索引,无论采用的是顺序编码制,还是著者一出版年制,正文中都应该有相对应的标引符号或说明文字,即文内引文注释,否则读者无法知道文后的文献表是引证文献表还是推荐文献表。
     
(三)引文注释和文献引证索引的“单列性”趋势
     
学术界曾广泛存在着对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不加区分地统称为注释(notes)而混杂作注的现象,它们可以是脚注,也可以是尾注。很明显,混杂作注对文献引证分析不利。于是后来出现了二者单列的趋势。
     
引文注释和文献引证索引的“单列性”是与文献引证分析密切相关的。二战以后特别是在1960年代,文献学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对期刊论文中的文献引证的研究强化了学术论著的文献引证索引(参考文献)的“单列性”,也促进了文献引证索引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早在1955年,文献引证分析的缔造者加菲尔德(E.Garfield)在提出编纂科学引文索引的基本设想时,就提出了利用机器编纂索引以提高情报科学服务效率的想法[12]。1964年美国费城科学情报研究所正式出版发行了加菲尔德设计的《科学引文索引》(SCI)杂志,1973年出版了《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l)杂志,1978年又出版了《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 & HCI)杂志,1988年还出版了《科学引文索引光盘数据库》(SCI—CDE)。随着文献引证分析的发展和技术手段的进步,随着计算机广泛运用于文献著录和检索,为了适应它对引文注释和文献引证独立性和易识别性的要求,引文注释和引文索引单列的进程加快了。
     
此外,国际标准组织(IS0)也促进了这一进程的发展。1961年的《ISO/R215—1961(E)期刊撰稿的外观》分别对注释和参考文献进行了规定,同时也承认了参考文献脚注和尾注的形式,强调注释要保持在最低限度。1982年的《ISO 5966—1982(E)文献工作——科学和技术报告的编写格式》要求“报告依据的全部参考文献,其出处应在正文主体的结尾列表;并在正文的适当地方注有表中的引文标志”。另外,“为了便于阅读报告的缩微复制件,建议必须将参考文献信息出现在同一页上,其标引和参考文献表中一样,如采用著者姓/出版日期的引文标注,对专家读者通常是足够了,假如必要,也可以加上脚注。如采用编号引文标志,脚注是满足本建议提供的仅有方法。”脚注可以是缩写式,但参考文献表应该有详细的著录。1986年的《ISO/R215—1986(E)文献工作——期刊和其它连续出版物的撰稿格式》则对脚注和参考文献作了明确的区别:“脚注应只用在期刊稿件的特殊情况。它们仅含附加的材料而不是真正的参考文献,但在文献目录中可以归人参考文献。它们应以一组有别于参考文献所用的符号标注。”另外,“正文中有关引文的参考文献目录应放在稿件的末尾。”1987年的《ISO 690—1987文献工作——参考书目:内容、形式和结构》提出的“首页注释法”也指出,假如把引文作为注释,在第一次引用时引文应该包括足够的要素以使读者对引证文献有所了解,而在其后的参考文献给出详细的要素。
     
近二十年来,为了适应当代学术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要求,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学会规范。比如,涉及注释与索引的国家标准就有《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1987)、《GB 8714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1987)、《GB/T3179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1992)等,学会的规范则有《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1993修订)、《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1999修订)。自《GB 8714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公布之后,将参考文献与注释区别开来逐渐形成了一种趋势,《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1998)则明确强调了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别,指出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末;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一般排在该页地脚(当然这些规定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13]。
     
由此看来,我国社会科学文献引文注释和释义性注释混杂作注的情况必须改变了。
     
注释相当复杂,其体例也花样繁多。笔者比较推崇的做法是:题目注释使用脚注出现在当页;作者注释以脚注出现在当页,或出现在当页的“摘要栏”以便索引类书刊扫描摘录;释义性注释用脚注出现在当页,或用尾注出现在篇末或书末编号作注,它与文献引证注释分属两个系列;正文图表注可根据需要使用文内注或脚注;文献引证注释和文献引证索引采用“顺序编码制”或“著者一出版年制”。如果引文注释采用编号缩写式脚注,那么文后参考文献则应著录详细的要素,释义性脚注则采用另外的符号系统以与引文注释脚注区别开来。

基于我国学术论著注释与索引存在的问题,下面就题目注释、作者注释、文献引证注释和索引的学术功能和社会功能展开讨论。

二、题目注释

题目注释往往是针对论著的题名而言的,也可对该题目的研究和写作活动等作必要的交待。题目注释往往以脚注的方式出现,其基本形式是在题目后面加一个“星号”作注,或者和正文释义性注释一起编号作注[14]。一些翻译论著、特别是一些选编的论文集,除了作者原注之外,还有编者或译者加的题注[15]。题目注释的功能如下:
     
(一)交待发表情况
   
一般来说,一稿多投的重复发表、改头换面的重复发表都是不规范的行为,不过,有一种重复发表不属此列。大家知道,一本书的形成和写作往往有较长的周期,把书稿的某些章节先行发表,或者在一系列已发表的单篇论文基础上形成了书稿,这都是正常的现象。这里,较为规范的做法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交待它们之间重复发表的关系,说明是否有修改等。
     
我们时常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位学者的著作已经发表了,一、二年之后我们在一份学术期刊上看到其中的章节又重新发表出来;一位学者的新著出版了,买回来细看才发现,它是一本类似论文集的东西(言明它是论文集又另当别论),没有什么修改,也没有什么说明。与此相关,在职称评定中就可能出现把同一个东西先后重复使用的情况。这显然是不规范的。
     
(二)交待课题
     
交待课题可暗示其研究或论著的价值。纳入课题管理的项目一般都是经过专家审定的,价值不高的研究很难立项。课题和资助又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受到资助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有义务把它标示出来(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如保密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资助成效”的反映。这是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
     
交待课题应该实事求是。有的学者,特别是一些中青年学者有意无意地出现了失误:自己的成果明明是某个课题的一个部分或一个专题,却要升级为“子课题”。为了避免这类失误,必要时出版机构可要求投稿人提供(子)课题批件的复印件;对立项后新加入的“参研”者,还应有课题负责人提供的证明并附课题批件。
     
(三)表达谢意
     
论文的致谢一般是作为题名注释来处理(也有把致谢纳入论文主体的方式),致谢的文字在字体、字号上与正文应有所区别,排在参考文献表之前[16]。著作的致谢则相对灵活,既可放在前言里,也可放在后记里。
     
接受了资助应该致谢,标明课题就是一种常见的致谢方式。更多的情况是向帮助过自己的研究或写作的同行致谢。在题目注释中表达谢意是一种重要的致谢形式。受“惠”而不言谢,有时是一种不规范的行为。我们偶尔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位学者会说:某人那篇文章写得不错,不过其中的几个观点是前些时我们聊天时我告诉他的(或他从我这里听去的),文章出来了连一个感谢的词也没有,真不地道。这是对于这种不规范行为的温和的批评。
     
向名人致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抬高自己的作用。得到名人实质性的帮助是应该致谢的,但要实事求是,要避免借名人抬高自己的庸俗做法。
     
规范的致谢不能使他人受“累”。如果一项研究涉及敏感性问题、论战性问题,或者一些问题具有较强的价值倾向性、意识形态倾向性等等,那么致谢应该特别慎重,应表明自已是“独立研究”者,说明自己对研究结果负责,而不应使他人为自己的过失或谬误承担责任。下面我们来欣赏一下美国著名的科学哲学家库恩(Thomas Kuhn,1922一  )的一个题注。他写道:“虽然出版的期限迫在眉睫,我的同事C.G.亨普尔(Hempel)和R.E.格兰迪(Grandy)还是赶紧读了我的一篇讲稿,并就修辞和文体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若因我的观点连累他们的话那是极不公允的。”[17]
     
另外,给名家当学生成在名家手下做短期访问学者,致谢也不能很随意,利用题注(以及其它形式)向学术界表明这种师承关系是无可厚非的,这是后学的一份荣誉,但是,我们有时候还应掂量一下,自己的这篇文章或这项研究的水平是否有资格以题注的形式向老师致谢。
     
(四)交待授权
     
交待“授权”一般是针对二次文献而言的,如译文译著、多作者论文集等的发表。交待“授权”的义务来自版权法。我国已加人世界版权组织,未经过授权许可就翻译出版或发表(包括重复发表)别人的作品是违法行为。对这种行为负责任的主体,不仅仅是译者,也包括出版社或杂志社。规范的“授权性”题目注释,除了说明是否经过同意外,还应说明源文献的出处和相关信息,如作者国别、作者姓名、文章题目、杂志名、期刊年份及卷次,甚至起止页码等,如果是从一本书中节选译出,应该有文献源以及中间文献的详细交待。这为要查阅原文献的读者提供了方便,同时也是对原作者及出版者的尊重。编辑出版论文集应取得原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否则也为侵权。
     
书的版权页可看做是一种特殊的题目注释——对该书的出版状况的说明。我国的翻译著作版权页不规范的问题相当普遍,其主要表现是对所翻译论著的题名、作者名、版本缺乏必要的交待。我们虽不能要求译者对原著修订次数和印刷版次进行详细的考察和介绍,但不能不对所译源文献的重要信息作必要的交待,特别是对原著出版时间的交待,否则读者可能会认为刚出版的译著就是国外学术界的最新成果,从而产生种种误解。更重要的是它不利于读者结合“当时”的背景情况对原著的思想和观点进行研究。
     
(五)编者注
     
从某种意义上讲,“编者按”也可算是一种特殊的题目注释,有时候又是对杂志新辟栏目的注释。一般而言,编者按有一种引导功能,希望学者们就某个问题开展专门的讨论,同时也表明杂志近期的采稿意向等。编者按应该提倡一种民主、平等的学风,不应该有“学术歧视”和“学术偏见”。我们偶尔也能看到不规范的编者按。比如,一份核心期刊开辟一个论争性栏目,它写道(大意):“某某教授”(完整的姓名)在某某杂志哪一年哪一期发表了什么文章,“有的同志”(没有姓名)在某某杂志哪一年哪一期发表文章(文章题目没有了)表示了不同看法,希望大家参加讨论,欢迎来稿。论争双方信息项的不同,乃至称谓的不同表明了“编者”对后者的歧视态度,这种编者按是不可取的。

三、作者注释

     
这里所说的作者注释,就是作者介绍。作者介绍的表现形式比较灵活,书的作者介绍往往有一段专门的文字,而论文作者的介绍形式就比较多了。作者注释的功能有多种。
     
(一)注明著作权人
     
作者注释的首要功能是注明著作权人。署名就是一种特殊的作者注释,它向社会表明:署名者是该论著的作者,应享受该论著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规范的作者注释应是署名人与著作权人相一致。学术论著的作者署名,“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至于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这些人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部分,或排于脚注。”[18]
     
具有必要信息的作者注释,也是区别同名同姓者的重要手段。
     
(二)提高作者知名度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论著的作者注释过于简单,有的甚至仅仅只有作者署名,这种做法欠妥。有一定的信息为基础的作者注释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作者知名度,也为读者了解作者提供必要的方便。作者注释,一般来说可以包括这些信息:作者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或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历,以及其它必要的信息如邮政编码、重要的学术兼职等。这类作者注释就相当于作者简介了。书的作者介绍还可以包括更多的信息,如学者的主要学历历程、主要的学术论著等。
     
一篇论文如有多位作者,有的杂志的作者注释只对第一作者进行介绍,这似乎不太公平,可考虑对第二、三作者也作介绍,这种介绍可以简约一些,比如附加作者单位和通讯信息,对第一作者可以有专门的“作者简介”[19]。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还可注明课题负责人、课题组主要成员以及执笔人或撰稿人、该论文的联络人等。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执笔人或撰稿人并不是其中学术观点的贡献者或该研究的主要完成者,这时可不注明合作研究成果的执笔人。
     
(三)提高作者单位知名度
     
学术论著的作者注释一般要以适当的方式交待作者的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以便于联系和按地区、机构统计文章的分布”[20]。在学术论著中注明作者单位是提高学者所在单位学术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作者在研究成果上注明自己的工作单位,是他的义务,除非出于特别原因。遗憾的是,一些学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干部和出版机构编辑长期以来缺乏这种意识,作者在署名时没有标明自己的工作单位,而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出版机构又不作这样的要求。

四、引文注释与引文索引

文献引证注释的文本功能就是交待引证文献的出处,在这一基础上又派生出一系列学术性社会功能。在文献引证注释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有意不作注、少作注、随意作注、不规范作注和恶意回避不作注以及无关引证、过度引证、以讹传讹转引等。下面就文献引证注释的功能及存在的相关问题略作分析。
      
(一)尊重他人,为自己的研究定位
     
引用别人的成果是对他人劳动的肯定和尊重。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成果要作注是学术界公认的规范。但是,有的学者无视他人成果,无视学术研究的连续性,一个话题拈起来就说,似乎与别人的研究毫无关系,缺乏对别人的尊重[21]。
     
诚实地作注可以把别人与自己的东西区别开来,这不但是尊重别人劳动的表现,还可以很得体地表明自己的创新所在,使自己的研究在学术文献中有一个定位点。
     
(二)交待专题研究的学术史
     
文献引证注释可以起到交待学术史的作用。一个严谨、诚实的学者在从事一项研究时,往往会对这个专题有学术史的考察并且在论著中作出必要的交待,说明前人的成就和当代研究的新进展,这些研究还有什么不足,自己的研究与它们有什么关系、有何新意等等。交待学术史的论著还可以为其他学者继续研究提供方便。
     
目前,一些学者、特别是一些研究生和青年学者在学术史的交待上较为随意,不作踏实的考察工作,非常随便地根据自己手头的文献就妄下结论:某某提出了什么观点,某一观点是谁在什么时候首先提出来的。其结果是把学术上的创新和见解张冠李戴。这与财产权的无序配置并无二致,其危害极大。文献引证有利于明确研究成果的权属,是对那些辛勤工作的学者劳动的尊重,这有利于学术创新、有利于学者成长,同时也有利于学派的开创和发展。
     
(三)为文献引证分析提供基础
     
文献引证分析既是文献学研究也是科学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通过文献引证分析可以了解一个作者、一篇文献、一种期刊和一个单位的影响力,或一个作者的活跃程度。一般而言,引证率越高说明其影响力越大、价值越高。而文献引证分析的基础即是学术论著的引文索引。
     
(四)为科学共同体和无形学院提供联系的网
     
文献引证反映了学者之间的学术关系。库恩的研究表明:科学共同体是由从事实际工作的科学家组成的,通常可按学科、专业和研究领域分成不同的科学共同体,以研究领域形成的共同体是一种基本单位,其典型成员人数一般在100人左右,他们分散在不同地区不同机构,把他们联系起来的学术基础是专业上的一致和相同的专业教育背景,这些科学家由于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科学交流具有了相同的社会关系,具有相同的专业感与学术团体归属感,阅读和引证相同或类似的文献,共同接受预印件等等[22]。可以说,科学家或学者引证同一学科专业和研究领域的文献,为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织起了一张无形的联系网。引证,特别是学者之间的相互引证,不仅使学者更容易形成并强化学科与学科共同体的归属感,也为其他学者辨别这个共同体的核心成员提供了线索。
   
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核心成员组成了“无形学院”,把他们联系起来的就是文献引证。无形学院的这些人形成了事实存在的非正式的亚团体,他们的社会交往与学术交流较密切,相互之间的认同度较高。
     
学者之间的引证是学术交流在科学体制上的承认。有些学者特别是有些中青年学者,有时恶意回避他人的文献,明明引证过某一位学者的论著,不是故意不作注就是转注别人的论著。有意无意地回避他人文献有时也出现在个别知名前辈学者的论著里。一个普遍缺乏文献引证注释的学术环境,不仅不利于学者的成长和成名,也不利于科学共同体的发展和学科建设。从根本上说,名家的名气应该建立在学术上,应该与一种见解、观点、甚至“理论”、“思想”联系在一起,这就需要学术界形成一种诚实引证的风气。在我们的学术界里,往往有名家、名学者,而鲜有与某种理论和思想联系在一起的“理论家”和“思想家”,不是名家没有“理论”和“思想”,而是他们的理论和思想一经发表,就被众多的学者“拿”去归为已有了。

五、索引

学术论著索引主要有关键词索引、引文索引、主题索引、人名索引。它们的基本功能就是指引,而从整体来看,在其文本功能基础上还派生出一系列重要的学术功能与社会功能。
     
(一)加速信息传播,提高著作利用串
     
索引是一种方便经济、全方位的检索工具。如果一本书有较完善的索引,与通读全书相比,读者就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快地全面了解到全书内容。很多时候,读者并不想了解整个论著的内容,他可以通过多种检索人口,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关情报资料,从而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学习、研究和运用。在国外,没有索引的学术著作很难发表,学者们根本就不读这类学术著作,认为阅读没有索引的学术著作是浪费时间。
     
编制完善的索引有助于学术著作内容的迅速传播,有助于提高学术著作的学术价值。如关键词索引把读者从茫茫书刊之海中引向目标,主题索引向读者明确标注某一具体内容在书中的位置,甚至提示与相关内容的“互见”等,使读者方便地摘抄、复印,大大提高了著作的使用率。当前我国出版的一些学术著作在“在版编目数据”上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没有关键词索引,有的关键词索引选词太少,甚至还不到3个。
     
(二)延长学者的相对学术生命
     
我国学者搞研究是非常辛苦的,学者们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了收集、整理、精读、记诵上去了。如果学术著作有完善的索引,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把他们从这种繁重的、机械性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学习和研究工作变得相对轻松。从索引帮助学者提高单位时间的效率来看,可以说它延长了学者的相对生命,可以使学者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s从效率带来闲暇时间的增多和研究强度的降低来看,它也提高了学者的生命质量,甚至会延长学者的绝对寿命。
     
(三)促进学风的改变
     
学术论著的注释与索引要做得规范,没有踏实的治学态度是做不到的。而注释与索引的规范化,必然会使我们的学者变得踏实一些,少一些浮躁。
     
索引也有利于转变“记诵之学”的学风。学术著作附有索引,不仅仅能使学者从记忆资料中解脱出来,有利于学者的查找,还有利于一种踏实、创新的学风的形成。中国学术传统注重考据和记诵,但索引却并不发达。记诵的学风形成了一种固步自封的思维定式,缺乏创新意识。学术著作附有索引可以使学者减少记诵之苦,把节省下来的时间用于思考、钻研,从而有利于改变死记硬背的旧学风,形成探索创新的新学风。
     
(四)评价与预测
     
学术论著的索引,无论是引文索引、主题索引、人名索引还是其它专题索引,都有一种评价功能。它对编入索引的作者、历史人物、机构、主题观点等本身就是一种肯定。此外,如果我们对学术论著的索引进行综合比较研究,还可以总结和预测出社会及学术领域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方向。引文索引和作者索引可以使我们发现核心作者和学术新星,他们的研究又可以反映未来学术发展的趋势。最后,我们对主题索引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哪些问题开始变得陈旧,哪些问题是当前的热点与难点,学者们今后可能对哪些问题感兴趣,等等。索引的这种预测功能还可以帮助学者确定和调整自己的研究计划。
     
(五)把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索引的这种功能是一种派生的综合功能,它是在上述多种功能基础之上派生出来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是以书本知识形态存在的科学技术还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只有应用于社会实践,它才是一种现实的生产力。索引使学术论著的内容迅速传播,使它们更容易进入劳动者的能力结构,从而实现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而对读者来说,单位时间学习和研究效率的提高、绝对时间的节约,也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国社会科学的论著普遍都没有索引。有时一个作者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做出了索引,交到出版社时却被砍掉了。还有,西方学术著作大多都是附有索引的,可是,我们在翻译出版时常常不是把它们砍掉,就是变相地砍掉。有的把原著的索引变成了“英汉名词对照”,把最为关键的对应页码去掉了,抹杀了原索引的指引功能。译著索引除了结读者提供查阅和研究的方便外,还有一个研究核心学术术语、核对人名翻译、辨别人物等功能。
     
学术论著普遍没有索引是个大问题。不但没有索引的学术著作,其学术价值会大打折扣,学者工作中无效劳动的含量也会居高不下。没有索引是学术规范建设水平不高的表现。

六、几点建议

注释和索引既有技术性规范问题,也有社会行为规范问题。让我们从学术论著的技术性规范做起,逐步增强学术研究的社会行为规范。
     
(一)学者加强自律
     
学术规范是建立在以学者的学术良知为基础的自律上的。如默顿所言,“这些规范以规定、偏好、许可和禁止的方式表达。它们借助于制度性的价值而合法化。这些通过告诫和凡例传达,通过偏好而加强的必不可少的规范,在不同程度上被科学家内化了,因此形成了他的科学良知,或者用现在人们喜欢的术语说,形成了他的超我(super—ego)。”[23] 学术论著注释与索引的不规范问题,部分地是一个“知识性”问题和技术性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意识问题、是一个如何加强自律的问题。
     
(二)导师加强训练
     
学术规范应该是从受业就开始进行训练的。学术失范现象在老中青学者那里都有发生,而青年学者尤甚。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学术训练不得力。大多数学校没有开设相关的课程,许多导师很少对学生进行有关注释与索引方面的严格训练,对平时的课程论文也缺乏规范化要求,博士、硕士、学士的毕业论文在注释与索引上不规范的现象相当普遍,在“在职申请学位”者的论文中,这种现象更是非常严重。而这些人中的相当一部分又成为自己单位的学术骨干或导师。于是,不规范的现象就得到了再生产。看来,对导师提出相关的严格要求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关键。
     
(三)加强制度性把关  
     
学术论著的发表应该受到同行专家和编辑的严格审查。目前,发表机制中的同行专家的控制结构功能较弱,编辑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辛劳,而不规范的学术论著也是经编辑之手放出来的。这种情况需要改变。在学术论著的编辑出版工作中,要建立一种同时吸纳同行专家和编辑智慧的学术成果评审制度。在这个制度中,对于学术成果规范的注释和索引的要求应当是刚性的。
     
(四)加强学术监督
     
学术批评是促进学术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应当把对于注释和索引的不规范乃至失范现象的批评也纳入学术批评的视野。建议学术期刊定期不定期地发表“读者来信”,揭露和批评自己刊物中的学术失范现象,并要求被批评者做出解释和交待。建议《学术界》、《中华读书报》、《中国书评》和《学术批评网》(http://www.acriticisim.com)等在做好现有栏目的基础上开辟专门的栏目如类似“学术失范曝光台”来批评学术失范现象。失范是要付出代价的,它不仅仅是学者基于学术良知的心理冲突,严重的失范还应该受到制度性的惩罚。
     
(五)执行国家标准和学会标准,在实践中逐渐建立统一范本
     
现在,许多杂志社开始重视期刊和论文的规范性了,它们参照国家标准和学会规范,纷纷列出投稿须知或撰稿体例,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这些体例差异较大,又是一个问题。
     
应该说,我们现在的几个国家标准和学会规范是在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基础之上形成的,它们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术论著的规范化进程,但是这些规范操作的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关规范的观念也还值得反思。我们相信,在学术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学术界终会形成一个大家公认的基本统一的有关范本。

注释:
(1)近年来关于学术规范比较集中的讨论可参见杨奎松等《遵守学术规范  推进学术对话——关于“学术对话与学术规范”的笔谈》,《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茅家琦等《学术研究与学术规范》,《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杨玉圣等《共建学术规范,整饬学术道德》,《自然辩证法通讯》2000年第2期;蓝勇等《学术批评》,《学术界》2000年第3期等及《中国书评》1995年起各期。杨玉圣在《九十年代中国的一大学案——学术规范讨论备忘录》(《中国书评》1998年复刊号)一文中较详细地提供了讨论学术规范文献的线索。较系统的综述文章还有井建斌的《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九十年代中国学术界新的关注热点》(《学术界》,2000年第5期)一文。
(2)R.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哲学译丛》2000年第3期。
(3)《科学的规范结构》。
(4)这里笔者要作一个申明:笔者这里对一些不规范和失范现象的批评,决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学者、杂志社和出版社,也决不是说笔者自己就比别人做得更好,其中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也有笔者的份,本文关于注释与索引规范问题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出于自我反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文中在列举种种不规范的现象时略去了人名、社名及出处。
(5)ISO 999一1975文献工作——出版物的索引。
(6)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Harlow and London: Longman,1978,p.90.
(7)《GB3680—1995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CAJ—CD B/T1—199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9)中国科学技术情报所:《汉语主题词表(第一分册)》,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1年。
(10)《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中国标准出版社,1987年。
(11)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1999年。
(12)参见刘珺珺:《科学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7—78页。
(13)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CAJ—CD B/T1—199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姜朋:《注释体例大一统、学术规范及学术水准的提高[J/0L]》,http://www.acriticisim.com,2001—11-18/200-11-18。
伊姆雷·拉卡托斯和艾兰·马斯格雷夫:《批判与知识的增长》,周寄中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
(14)汪民安、陈永国、马海良:《后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从福柯到赛义德》,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15)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1997年。
(16)《批判与知识的增长》,第311页。
(17)《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中国标准出版社,1987年。
(1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编委会:《CAJ—CD B/T1—199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19)《CAJ—CD B/T1—1四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20)参见冯小双、李海富《加强学科建设  回应伟大时代》,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5期。
(21)托马斯·S.库恩:《必要的张力》,纪树立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96—297页。
(22)R.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
                                                   〔本文责任编辑:孟宪范〕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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