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中有一个著名的结论,如果给定一定的利益结构,一个人很可能胜过一千个人。其逻辑是这样的,假定一个社会有1000个人,其中一个人可以通过努力,得到1000元,但其代价是每一个人损失1.5元。这时,这个人有一千分的干劲,去得到1000元,但这个社会的其他人每个人只有1.5分的力量去努力减少1.5元的损失。这999个人,虽然人多势众,但由于每个人损失较小,而组织起来要对付这一个人交易成本又很高,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个人捞到了1000元的好处。当然,这个假设的社会,总体上损失了1500元,净损失500元。如果这样的事情很多,即使每个人都轮流有机会获得1000元,但社会净损失每次都会是500元,总损失是50万元。结果就是整个社会陷入普遍的贫困。这是英国学者哈丁所说的"公物悲剧(the tragedy of commons)的极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