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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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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1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存在的问题  

1、学位点申请中的问题。俗称“跑点”或“买点”。虽然国家为了保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对学位点的审批已做出明确的规定和硬条件约束。但近几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力度的加大,高校之间竞争加剧,研究生学位点多寡直接成为各高校显示办学实力,提高声誉获得社会认可的重要指标之一。缘此,一些高校在申报学位点过程中,除了积极准备,创造条件外,还动员各种可资利用的力量,对散布于全国各地的评委进行重点“攻关”和“游说”。有些申请单位甚至在教育经费有限或并不十分充足的情况下,也不惜重金到评委家中逐个登门拜访,送礼拉关系;其中不少的申请单位以“学术讲座”、“作报告”等名义或采取其他各种形式邀请评委或学科评议组中的“重要人物”到申请单位以“指导工作”为名,“取悦”评委或实权人物,以达到申报目的。尤其是当几个申请单位的资格和条件都不差上下时,这种“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难怪社会上流传着:“送礼不是万能的,不送是万万不能的”诸如此类的“跑点名言”。各申请单位都在跑,都在送,学位授予权最终归哪个单位,其中的“奥妙”对申报单位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对于原本十分神圣、十分高贵、令人敬畏的“殿堂”,曾几何时不知倾倒多少莘莘学子向往和期盼的研究生教育,今天很大程度上拜倒于各种关系网中, 沦落为“权力”和“金钱”的奴隶。分析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可归结为两点,一是受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蔓延和异化的影响,与经济腐败、政治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影响密不可分,实质是教育领域竞争加剧,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和利益驱使下的产物。二是伴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展和办学层次的提升,及社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学校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和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迫于形式不得不采取一些“特殊”竞争手段,为争取学位点而获得更大的发展。无奈之下使得学校和教授们不得不放下书本,动用各种人员甚至自己的亲戚朋友或多年的师生关系为申请学位寻找“捷径”,走行贿拉关系的道路。  

2、导师遴选与管理中的问题。虽然每年研究生招生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但数量毕竟有限,这就导致研究生教育在我国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属“稀缺资源”。毫无疑问,这要求必须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而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于拥有一支高质量的导师,因此,对于研究生导师的选择必须谨慎从事。国家对研究生导师的资格也早已做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但在实际的导师遴选中,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在一些高校内相对较多或过剩,出现了教师多于学生,供过于求之势。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哪些教师可以招收研究生,除具备一定资格能力和条件外,关系、背景、后台往往起关键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在导师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存在着“捆绑制”,导师在,学位授予权就在,导师走,学位授予权也跟着走,学位点与导师“捆绑”在一起,学位点常常成为某些导师的私家财产;或者学位点与学校“捆绑”在一起,即使随着社会的发展,该导师或学校在该学科领域已失去了往日的优势,学位点仍然成为该学校或某些后来平庸者的永恒“资产”。另一方面存在着终身制,导师一旦拥有招生资格,则终身拥有,既便该导师不再处于其领域的前沿或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未进行研究或做出任何成果,其仍然拥有招生资格,缺乏必要的淘汰机制,在学术中形成欺行霸市的“学霸”作风,阻碍了新人才的产生。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导师遴选中缺乏客观公正的标准,遴选制度弹性较大,特别是在社会的转型期,旧的制度还未破除,新的制度尚待建立,制度“空隙”较大,易为某些人所用;二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跟踪检查机制和滚动式管理机制以及导师淘汰制度等。  

3、招生中的问题。在招生中的问题就更加突出。具体表现为报名中有隐藏或内定名额,造成招收名额和实际录取名额不等,或者有些专业已经内定好了人员;试题密封不严,考前有透题漏题等现象;在考试中一些招生办偏向熟人,在考试中组织不力,监考不严,考场盛行抄袭作弊,甚至代考顶考等现象;而阅卷中某些导师凭个人喜好或为了照顾“关系户”多主观化,少客观化,为衍生腐败创造了条件;面试时递条子、托关系现象屡见不鲜;在录取中近亲繁殖,某些学校偏袒本校学生,对外校学生则一律从严,从而出现父带子、夫带妻等畸形现象。除了上述现象外,还存在着一种官员“攻硕、攻博”现象,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就更大,严重污染着学术环境和校园环境。上述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也不是偶然的,是与各方面因素相联系的,一是招生制度不健全,包括试题的密封程度、监考的严格程度和试卷的批阅标准,以及考试成绩的量化等;二是受社会对于高学历人才的需求导向,促使某些人员为了获取学位而不惜采取一切手段,为自己也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三是晋升职位或职称的需要,某些官员为了晋升,以此作为政治资本,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学校和导师互惠互利,进行钱权交易,钱学交易,不仅玷污了大学这块圣洁净土,也影响了其他学子对学问的探求。  


4、课题研究中的问题。课题研究是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由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所决定的,但是在课题研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存在于课题申报中,在课题申报中,有些导师申报的课题虽社会价值和研究价值都很小,甚至没有研究的必要,反而通过,且能获取大量的经费资助,有些导师申报的课题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和实用价值,却往往被否定或所拨经费数量有限,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其次,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了蒙混过关,删截研究过程和环节,编造数据,捏造事实,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请人代笔,为即得利益相互署名,“揩油”占他人便宜等现象更是举不胜举。三是结题中的虚假鉴定、自我做鉴定、内定奖项或“暗箱”操作,为本应纯净的学术环境注入了污浊之流。分析其原因有这样一些方面,一是个体的学风问题,实质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这里的个体道德既包括某些导师的道德,也包括学生的道德,归根结底是“做人”的问题;二是因自身能力有限或对于课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故采取蒙混过关的态度,实质反应了个人在学术方面的态度和献身精神;三是缺乏有力的课题监督机构和跟踪检查机制,为产生这种问题创造了条件。  

5、学位论文中的问题。学位论文作为获取学位的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关,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学生在论文写作中编造数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现象比比皆是,导师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方便。而在论文答辩中,为了能顺利过关,早在答辩之前已挨个拜访了导师为其指定的答辩委员,对于所提问题也早有准备,答辩只是走过场,形式而已,虽然也有相关的论文公示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则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因此在我国研究生教育中淘汰率很低,质量与西方一些国家相比也较差。剖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也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一是严进宽出的管理制度和低淘汰率,造成管理上的松散和“混日子”现象;二是要求不严,管理不善,有些导师在指导中,由于忙于行政或个人事务,对研究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不管不问,放松对研究生的教育,毕业时只好从宽对待;三是碍于师生情面和熟人关系,或“菩萨心肠”,不忍心让自己的学生“受苦”,在论文答辩时只好为学生提供方便,一路开绿灯。  

二、防止和解决的对策  

通过对上述研究生教育中问题的揭示和剖析,不难看出产生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应多方面防范,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  

1、加强学风和思想道德建设。权力腐败是可怕的,而文化的腐败就更可怕,教育的腐败则不堪设想。高等教育作为产生新思想,引领社会的一面旗帜,代表着最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是凸显民族精神和灵魂的重要场所之一。而研究生教育中的问题更是对于精神和灵魂的腐蚀,这种腐蚀是与学术队伍个体或群体的学风和思想道德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加强学术队伍的学风和思想道德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重要措施。为了确保这一措施强有力地施行应出台与学术相关的《学术道德规范》,为促进学术道德的建设提供客观有效的标准。  

2、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细化各种评审条件。研究生教育中的问题,实际上是社会各种不良现象在教育领域的表现,尤其是权力腐败的蔓延,要遏止这种现象,就要建立各种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并且对于各种评审条件要进一步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如对课题申请中的资格和条件,申请者的能力、完成的结果,奖励和惩处办法等都应该建立相应的,比较明确的量化细则。  

3、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加大惩处力度。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都有相关的法律进行监督,而学术和教育中的问题,由于其存在的特殊,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很难受到司法监督,近年来国家虽也制定了几部相关的法律,但是在规定上还不完善或不够详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么难于执行,要么由于人为因素导致执行不力或从轻处理,不能引以为戒,为学术界的人们所注意。因此,就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如《学术管理条例》、《学术著作权法》等,同时更应加大惩处力度,从严打击学术中的“不法现象”。  

4、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如建立跟踪检查制度,评估制度等,形成能上能下的学位点流动机制。也可建立学位授予权与检查权和评估权分离制度,授予权由国家来负责,检查和评估则交给社会或中介机构来进行。成立专门的学术监察机构,负责对学位点建设、课题研究过程、成果评价和鉴定过程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5、实行宽进严出的研究生管理制度,加大淘汰力度。在现行的研究生教育中,缺乏必要的考试和中期检查,学和不学一个样,一般都能拿上学位,淘汰率很低,严重影响了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国际中的声誉,也不利于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就有必要在研究生教育中实行淘汰制,建立宽进严出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研究生的中期管理和考试制度,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6、成立中介组织或建立中介专家评审团。尽快成立学术中介机构和专家评审团,或学术专家库,随机调取机构和专家负责对学校发展、课题研究和科研立项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在评估中实行“双盲”制度和严格的保密制度,以防止外界的干扰。还应尽快建立成果评价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办法和相关的管理规定,为成果评价的中介机构、专家评审团和专家库脱颖而出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7、淡化对学历、学位的要求,规范官员“攻硕、攻博”。当前在社会中重学历学位,而轻能力,造成了一定的误导,为了改变此种现象,就有必要在官员选拔、职位职称晋升,或招聘就业中,不应只看学历、学位的高抵,而应多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淡化对学历学位的要求,扭转重学历学位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或假学历学位等现象。对于官员“攻硕、攻博”现象应采取不同的方法,适当进行限制,对于真正需要学习或攻取学位的官员要么离职,要么脱产学习,或者只保留其待遇,暂时取消其职务,待学业完成之后,再恢复其职务,保证研究生教育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8、整顿学位授予秩序。在学位授予中要把好两关,即“进口关”和“出口关”。就“进口”而言,就是要规范招生行为,包括招生名额、监考制度、阅卷和评分标准,以及面试中的回避制度,从源头上净化学位申请与授予秩序的环境,为形成良好的学位授予秩序创造条件。从“出口”而言,要严格规定硕士、博士(特别是在职硕士、博士)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在修满一定量的学时和学分,才能写作学位论文,参加论文答辩,获取学位授予资格;同时还应建立学位论及评审意见公开制度,以便接受学术界和公众的监督。  

综上所述,在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学校与社会是同构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就必然有什么样的学校和学校教育。有位哲人说过: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社会制度的不健全和研究生教育中只重结果,而不重过程的教育观念及其制度更是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  

参考文献:  
(1)黄且圆:提倡原创,反对学术腐败,《科学时报》,2002,12,15  
(2)张楚廷:高等教育领域里的十大负面现象,《现代大学教育》,2002,5  
(3)湘潭工学院课题组:学术腐败原因及防止对策研究,中国科研网,2002,1,13  


安心(1962-)男,西北师范大学高教所所长,高等教育学博士。郭建耀,女,西北师范大学高教教育学硕士研究生。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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