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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2009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进一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将招生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生源质量上来,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量化各种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部负责人和院纪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学科(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我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并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争议、投诉等。
2.研究生部负责研究制订我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并具体组织开展各专业复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 各专业学科组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原则上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根据研究生部要求制订本专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
4月16日(周四)
上午8:00-9:00 资格审查(教学楼大厅)
4月16日(周四)
上午9:30-11:00 非外语专业外语考试(交流中心)
外语专业专业课考试
4月16日(周四)
下午2:00-5:30 专业课考试(教学楼、交流中心)
4月17日(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00 专业课考试(教学楼)
同等学力专业课考试(教学楼)
备注:
1.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体复试安排见4月16日上午张贴的考场公告。
3.复试成绩将于4月21日以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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