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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2002 级博士生)
文章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2期
【内容提要】近年,不少中国学者陆续反思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及其中存在的诸多
问题。本文主要从学科意义上、学科间意义上以及空间政治意义上审视(中国)国际关系理
论的主体性问题,并重点考察了理论在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之间的漂移,从而试图为我们透
视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及其发展提供一种新视角。
【关键词】国际关系;理论;主体性;
探讨一个国家是否具有某一学科理论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因为不同学者是基于
各自的知识背景、不同的理论偏好等因素来考察这一问题的,故产生不甚相同甚至是冲突的
观点就很自然了。马丁·怀特、摩根索和沃尔兹等国际政治理论大师对国际(关系)理论持
不同看法便是一个例证,他们对学科理论的不同认知既显示了建构国际关系理论的主观性与
复杂性,又反映出他们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度与广度。对于尚显稚嫩的国际关系学
而言,从不同视角反思理论的内涵对其理论建设是大有裨益的。基于此,笔者试图从主体性
视角考察作为学科理论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些问题。
主体性是“现代性”话语与逻辑中的核心概念,该词一般用来描述人的主体性,即人的
自由意志、自我认识与自我实现等。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哲学的基石之一就是主客体的二元
关系,主体性往往用来与客体性对照,客体性则指听命于神谕,或为他人统治与支配,没有
自觉性,受制于自然等,它表明主体性的缺位。对于一门学科理论,学界较少用主体性视角
来透视之,盖因学科理论是人的创造物,具有鲜明的客体性。本文所引入的主体性视角是指,
社会科学理论作为一种客观实在,在学科意义上、在学科间意义上以及在空间政治意义上具
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一定意义上的自主意识。通过对学科理论主体性三个层面的分析,我们
可以检验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状况与有关争论。
一学科意义上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
评估学科意义上的理论存在与否,必定涉及学科理论存在的标准问题。一般而言,一个
学科的存在,必须有整体性的学科理论作为支撑。学界往往将一门学科分成基础理论研究与
应用研究两个部分,而应用研究的推进有赖于基础理论的发展与支持。梁守德先生认为,“一
门学科的建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以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为基地;设置专业,招收学生;开
设专业课程、评定专业职称。”①在中国,这些条件在20 世纪60 年代就已具备。而且,这三
个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学科理论相关联,我们是否就因此而判断中国具有自己的国际关系
理论?
从逻辑上看,是否存在中国的国际关系学科理论与在中国有没有国际关系学科理论是两
个不同的问题。前者的基点是理论的真创造(前人所未有的原创),后者的底线是理论的类
创造或理论的“拿来”。作为学科理论,可以是真创造的知识,也可以是类创造和引进的知
识,两者对学科的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有人将国际关系研究三分为史、论及现状研究,学
科理论便是三者之一。作为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学科理论显现出客观实在性,而它是如何
具有主体性的呢?
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探究这一问题:第一层面是“真创造”意义上的知识实体的形成,
其核心是学科理论体系与流派的形成;第二层面聚焦于学科理论的功能,即学科理论一旦形
成,便会产生内在的逻辑与“自我意识”,并对研究对象与实践形成规约。正是由于功能意
义上学科理论的主体性的凸现,作为知识实体的学科理论也就具有了知识主体的性质了。也
就是说,作为知识的学科理论,存在“实体——主体化”的过程。
在第一个层面上,理论体系的出现标志着学科理论主体的形成,这种体系以流派或一种新分
析范式为标志。从整体角度看,完整的学科理论体系应该由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组成。
在迄今为止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一种新的流派或分析范式的出现,意味着在本体论、方
法论和认识论三者的基础上创新,或者是三者中的某些部分的整合,从而形成新的分析范式。
理想主义、(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等莫不如是。就抽象意义而言,它们可
以浓缩为理论的理论,这类似于哲学上的二阶分析(second-order),也类似于波普尔“世界
三”在学科意义上的划分。①
整体性学科理论形成后,从功能上看,它们可用以检验、解释或规约现实生活中的某类
现象,这表明其具有相对独立性与一定的自我意识。具体而言,在理论与其研究材料或者与
实践的关系上,理论具有自主的地位与意识。生活世界的现象是学科研究的材料,不管是物
质的还是精神的材料。如果我们从“行为”的角度考察这种材料,它们往往是一种实践。也
就是说,学科理论与其研究材料的关系中往往蕴涵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对于两者的关系,
有学者提出,“理论是来源于实际而又高于实际”,但人们误解了理论的功能,即“片面地服
务于实践”说和“拉近与现实的距离”说。②这些观点隐约触及了理论的主体性。笔者以为,
在这一方面,怀特、摩根索和沃尔兹提供了不同而又十分有意义的阐述。
怀特认为,国际政治很难形成一种理论,原因之一在于“其理论化不得不以政治理论和
法律语言来建立,但是这种语言却适合于人类对其社会生活进行控制,政治理论和法律是在
正常关系以及可以预测结果的领域内作为指南或行动规则,是有关美好生活的理论。而国际
理论是有关生存的理论,对政治理论而言是极端的事例(如革命或内战),对国际理论而言
却是正常的现象”。③
在怀特看来,建构国际理论的工具是“政治理论”与“法律语言”,它们指向“美好生
活”,而现实的国际关系是求“生存”。两者之间的矛盾是国际理论难以形成的重要原因。怀
特所说的建构国际理论的工具表达了他的规范性预期,国际理论应该指向社会性生活,而现
实的所谓国际理论只不过是生存理论。循其逻辑,要出现国际理论必然要具备理论所预设的
国际范围内的相关现实,即现实的具有独特的规范内涵的“国际社会”的生活。
因此,在怀特的思想中,作为学科的理论有其内在的独特的主体性内涵——理论在涉及
具体的材料(国际关系的现实是材料之一)与形成理论的手段(政治学与法律语言)之间的
关系上不是随意的,其手段或者说国际理论的话语要独立于现实。理论的形成必然要有独特
的学科话语概念以及话语所指涉的解释对象与实证材料。进一步说,则是现实的材料要符合
理论的逻辑,而不是相反。没有理论预设的材料(现实),则没有该学科理论。理论不是现实
的奴仆,理论只对其自身预设的现实、材料进行解释。这说明怀特的国际理论具有很强的规
范性,其规范性诉求导致他对学科理论的研究对象十分苛刻。因此,国际理论相对于实践与
研究对象而言,其主体性是独一无二的。正因为怀特如此强调国际理论的特殊主体性,他宁
愿强调没有国际理论而只有国际关系史,如果有国际理论也只是历史哲学。
摩根索没有怀特那么悲观与抽象,他强调理论从现实实践中来。他认为,“所有伟大的
政治理论,从柏拉图⋯⋯到我们的时代,都是实践性的政治理论,它们积极介入具体的政治
环境,并在行动中达到改变的目的。”①他并没有完全否认理论独立于现实的一面和理论对现
实的能动性,“在行动中达到改变的目的”,意味着国际政治理论形成后对现实的改造性。摩
根索在谈到国际政治理论的现实作用时指出,国际政治理论至少有四种不同的实际作用:(1)
知识方面的再次确认——解释决策者的行为;(2)理论为实践提供指导;(3)理论与舆论一起
可起到道德监督与思想警示的作用;(4)心理作用。②这说明他在强调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功能
时,并没有否认理论的独立主体性。第二、第三种作用都包含了理论的自主性、理论对现实
与实践的规约,但他远不如怀特走得那么远。怀特事先确立了学科理论的规范性标准,是用
现实的研究对象来适应理论的逻辑,而不是相反。摩根索的逻辑起点则是实践先于理论,理
论从现实实践中来(实践的决定性),然后理论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其思想中理论相对于现
实的主体性比较弱。
在这一点上,沃尔兹可以位居两者之间。他强调必须将理论与现实做一定的分离,“事
实并不决定理论;符合一组事实的理论可能不止一个。理论不能对事实做最终的解释;我们
永远也不能肯定一个好的理论不会被另一个更好的理论所取代。”他还认为,“理论不能只是
描述,而必须是解释”。“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对天体上的和地球上的现象做了统一的解释。
它的力量在于能够把大量过去互不联系的、凭借经验的概括和规律,纳入一个解释系统的体
系之中,在于这一理论引出或提出的数量众多、范围广泛的新假说,这些假说反过来又导致
新的实验性规律。”③在他看来,牛顿的理论既解释了实际的现象,又内在地引出了新假说。
沃尔兹理论观的内在逻辑是,理论不仅指向解释,还指向新假说与解读(实验性规律)。
沃尔兹希望建立一种符合科学哲学的理论。他认识到归纳法的弱点:以有限证明无限(波
普尔有类似的更加精彩的论证——以单称称述论证全称称述)。④这表明,通过归纳法得出的
理论与材料之间存在张力。这一论断与怀特的思想有些相似,只是怀特所界定的理论具有规
范性要求,含有浓厚的价值判断色彩,而沃尔兹这里所说的理论是通过归纳法形成的,是从
逻辑上分析归纳法形成理论的缺陷。他引用爱因斯坦的话,“一个理论可以被经验所检验,
但是不存在由经验通向创立理论的道路”。沃尔兹不赞同完全从经验材料积累归纳理论,“理
论不是现实的复制品”,“理论是对某一领域的组织及其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的描述”,“指明
一些因素比其他因素更为重要,并具体指出各因素的相互关系”,“理论使一个范畴孤立于其
他范畴之外,以便从知识角度研究它。”⑤这些论述说明,在他的思想中,理论有自己相对独
立于现实的特殊逻辑,理论旨在串联现实中的系列材料,阐释它们之间的关系,并引发新的
假说与验证。从这一意义上看,理论有自己的主体性。
综上所述,在学科意义上,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首先表现在真创造层面学科理论的形
成上。它是一种知识实体,一种抽象的思想内容,建基于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上,以流
派与分析范式为标志。学科理论主体性的另一个表现是理论的功能,即理论与其所指涉的对
象,理论与现实(材料)互动过程中的主体性。从怀特到摩根索再到沃尔兹,对国际关系理
论的主体性认识出现了层级变化,但每一种观点都有其深刻之处。它反映了学者在理论偏好
与旨趣方面的不同诉求:理论一直在规范与现实间徘徊。如果国际关系理论主要用以解释现
实,则理论的主体性较弱;如果国际关系理论作为一种规范性理论,纯粹由理论来设定材料,
则其主体性被绝对化了。怀特的观点走向了一个极端,他宁愿理论走向虚无或者说是一种理
想与未来。然而,这种超越现实的价值理念冲击了某些主要关注现实的主流理论,并为国际
关系理论与人类社会超越现实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更多的学者是在两者中摇摆游移。但
三位学者在分析过程中都承认或暗含了以下观念:学科意义上的理论必须具有自己的主体
性。理论并不只是一种工具,只有工具理性;理论本身还是一种价值,具有价值理性,这种
价值理性深刻地折射出理论的主体性内涵。作为主体性的理论必然具有规范与引导意义;国
际关系理论不是纯粹的国际现实及其描述与解释;国际关系理论在学科意义上的主体性表现
了该知识阐释体系是架构于现实与理想之间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理论。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从学科意义上的主体性设定检验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即“真创
造”意义上的理论主体的形成。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在理论上是否存在自己的分析范式——基
于方法论、认识论与本体论,是否有自己的“理论的理论”,了解国内理论动态的学者不难
觉察到这一层面的缺位。国内存在着一系列有特色的“中国话语”,其中潜含了中国价值与
中国视角,如“矛盾论”,“三个世界”,“国际格局”等。①但关键问题在于,我们尚未基于
此建立学界所公认的新分析范式,并在学理上论证这种范式的方法论、本体论和认识论内涵。
至于理论与研究对象的关系,理论在经验实践与理想规范之间的主体性的波动,在当下国内
研究取向中,很难发现怀特所言的理论主体性,如我们国内基本上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和平
研究”,②这也是一种有待改进的地方。
二学科间意义上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
衡量学科理论存在和发达与否,既有内在标尺,又有外在标尺,两者都可论证该理论体
系应具有其他学科与理论不可替代的作用。恰如有学者论述道:“一门学科要在学科体系中
获取自己的一席之地,要成为获得了自我价值证明和公众尊重的学科,它就必须是一门实现
了普遍性意义的学科。”③从主体性视角看,普遍性意义的学科在内在尺度上就是前文所探讨
的学科主体性,在外在标准上则是学科间意义上的学科主体性。
怀特曾论及国际政治理论的贫困,“将国际政治视为国内政治的混乱的陪衬物是很自然
的事情,像政治理论教材那样,把国家关系理论看成多余的一章,除了感兴趣的学者以外,
所有的人都可以忽略它,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④如果出现其所描述的情况,则在学科意义
以及学科间意义上,该理论的存在是该打问号了。因为国际关系理论沦为了政治理论的附属
物,成为国内政治的陪衬物,没有独立的学科理论地位,没有学科间意义上的理论主体性。
近几十年来,理论分化进入一个飞速发展期。不管是普遍性的理论,还是具体性理论,它们
是对复杂社会及其变迁的一种把握,是“赋予大量毫无关联的材料以条理和意义,通过经验
确立起来的一定观点,推动逻辑的发展以此来丰富知识”。①也就是说,学科意义上的理论作
为一种系统知识,是整个人类知识的一个部分,它必然涉及在类属意义上的“他者”——其
他学科理论。新学科理论往往脱胎于既有的学科理论,并在其取得独立主体地位后仍然要吸
取其他学科的营养。在界定好的国际理论的标准时,约翰·瓦斯奎(John. A.Vasquez)要求
“与其他领域的知识一致”。②其他学科理论,特别是成熟的学科理论,既是可资学习的对象,
亦可作为衡量新学科理论存在与发展状况的一个标尺。
学科间意义上的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是一种外在的衡量学科理论的尺度,它反映了外
部世界对于该学科理论及其状态的认知。理论上,我们可以参照其他成熟的学科理论所设定
的理论标准,并考察国际关系理论能否提供其他学科理论所不具备的分析工具与视角。现实
中,我们亦可找到评价体系与量化标准。譬如,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有一级学科、二级学
科、三级学科的划分;有独立的学科刊物;在核心综合刊物上,不同学科文章的数量会呈现
一定的比例(大体上);有国内学术评奖;有国家级与省一级课题与项目等等。此外,我们可
以考察该学科理论在国内国际的影响,理论界与操作层面对该学科理论的认同程度与使用率
等。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外在尺度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并可能异化。
在中国,从学科上看,国际关系学科尚不属于一级学科,不少人甚至认为国际关系学是
一门边缘和交叉学科。从文章发表情况看,根据王缉思研究员的调查报告,1996~2001 年,
在10 种主要学术期刊上登载的属于国际关系的文章中,专注于理论营造的占11%。③从期
刊的偏好看,在综合性刊物中,国际关系理论类的文章少之又少。在国际问题研究期刊中亦
只有《欧洲》和《世界经济与政治》两个杂志突出强调理论性并登载了不少理论文章。从对
现实的影响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界对决策层的影响也很小。由是可知,现阶段中国国际关
系理论在学科间意义上的主体性较弱。
三空间政治意义上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
按批判理论学者沃克尔(R.B.J Walker)的说法,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形成以来,民族
国家作为主权的地域实体建构出了绝对空间政治。④这一历史实践催生了新的社会现实与理
论,并导致有必要、有可能在空间政治上划分理论,国际关系理论的国家属性应运而生。
空间政治意义上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严格意义上的,即一
个国家内存在由本国所创造的学科意义上与学科间意义上被认同与接受的国际关系理论,这
表现了该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方面的独特主体性与成就。另一个层面的主体性是,该国国际
关系学界从别国“拿来”理论,有相当规模的学者进行消化,并对研究对象做出自己的解释
与理解。这是一种低层次的主体性,是理论层面的依赖关系。因此,笔者更愿意接受严格意
义上的一国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该意义上的理论更能获取话语权(工具理性),更为重
要的是它为新理论建设提供了实质性助益(价值理性)。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学界一直在争论是否要倡导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争论的
核心是理论的普遍性与个别性。事实上,这一争论就涉及理论的空间政治内涵。强调理论的
个别性与特殊性,并反对抽象普遍的理论的代表是阎小骏。他认为,“理论,尤其是社会科
学理论,都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都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
理论绝不是抽象的理论,而是具体的理论。没有抽象的、普遍的国际政治学,而只有各国的
具体的国际政治学才构成了整个国际政治学学科⋯⋯一定的理论总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政
治制度服务的。”具体到国际政治学科,每一国的国际政治理论都是要为该国的国家利益服
务的。因为“国际政治问题在表象上可以千变万化,但剥笋剥到最里层时,终究会发现国家
的内核。国家和它所追求的现实和长远的民族利益,一直是国际政治中最活跃、最有决定意
义的因素。”①其观点强调从空间政治意义上建立国家的理论,从而为国家利益服务。换言之,
国际关系理论必然具有国家属性。这一看法与批评理论代表人物罗伯特·考克斯的以下观点
紧密相关,“理论总是服务于一定的人和一定的目标。”“我们对于任何一种理论进行表述时,
重要的是,要将它作为意识形态加以考察,揭露其隐藏于背后的视角。”②当然,考克斯所言
理论背后的目标并不一定就是国家。
在主权体系下,理论的目标指向主权国家具有很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因为,国家认同
与国家利益的出现及其在近代以降之地位,是近代国际关系实践的结果。这一历史过程既需
要理论来分析与解释,又要求理论进一步分析更加复杂的国际社会、国际体系、国家、个人
的变迁过程。国际关系理论可从本学科的角度解释与理解这一进程与变迁,并具有审慎的预
测功能。由此,国际关系理论可纳入不胜枚举的为国家利益服务的“工具箱”。如摩根索前
文所言,国家与社会内外的有关行为需要这些理论进行解释与分析,不管是事前的还是事后
的。有学者简单地将外交研究或对策研究等同于国际关系研究便显示出这种工具理性的极
致。这表明,在国际关系理论建构过程中,绝对的空间政治容易蒙蔽或歪曲理论的价值理性。
因为它们主要或仅仅考虑现实的、当下的、甚至是虚幻的国家利益,从而使怀特所言的国际
关系理论难以出现。
虽然绝对空间政治要求国际关系理论为一国服务,但一国要建立起自己的国际关系理论殊非
易事。如前文所论,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的表现之一是学科理论体系的形成,它们在理论
争鸣中往往以一个个理论流派为标志。理论流派必须以深厚的学科理论知识为基础,也就是
说,绝对高度要在相对厚度的基础上方能生成。国际关系学科在一战后出现,到二战后不断
繁荣,其繁荣也主要表现在有关大国内。一般国家既缺乏相应知识的积淀,又缺乏充足的资
金投入。而且,关于建设国际关系理论对一国国家利益作用的大小,大国与小国有不同的考
虑,小国可能并不重视它。因为大国是国际关系格局的主要缔造者,小国往往是被博弈的对
象,其命运常为大国所左右。小国意识到,即使有了自己的国际关系理论范式,亦难以凭此
实现国家利益。此外,小国与弱国在资料的获取上、在国际关系实践上不可与大国同日而语,
它们难以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取得话语权,亦难以获取理论的话语权。最先取得优势的国家则
会形成先发优势,理论的话语霸权在短时间内难以打破,难怪有学者认为“国际政治理论只
是大国的政治理论”。③
其实,从空间政治意义上看,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并不完全排斥普遍性意义上的国际
关系理论的建设。理论的特殊性并不完全排斥理论的普遍性,辩证法思想恰恰表明没有绝对
的普遍性理论,也没有完全的个体性理论,理论总是在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调适。空间政治
侧重于要求理论为国家利益服务,并且通过建构自己的理论彰显其实力与视角。正是考虑到
了这一点,我们侧重于探究并质疑西方理论中的西方国家利益要素,从而忽略甚至否认其理
论的普遍性内涵。如果我们思考理论的特殊性,恰恰不利于理论的建设。换言之,以空间政
治为背景,过于强调一个国家的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会形成偏见乃至误读。
从这一角度看,在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过程中,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还没有得到
西方大国的承认,中国理论界也尚未拿出令人信服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派”仍然停留
在口号上,尚未真正建构出来,这恰恰反映了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在前文所论的两个层面上主
体性的缺位。
四结论
本文并没有翔实地探讨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现状,而旨在从主体性视角思考作为学
科理论的国际关系理论主体性及其变化,从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及其变化的视角切入中国
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现状,学人们得出不同结论在所难免。这一主体性视角可以为学人们提
供思考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三个层次的线索:首先是主体性以及整体性学科理论创建的一
些标准与条件,笔者选取的三位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大师对这些标准与条件存在不同认知。据
此,在笔者看来,国际关系理论的主体性首先是真创造意义上学科理论的形成,即学界平常
说的理论流派创建和有关元理论的探讨与创新。同时,在涉及规范与实证的关系上,国际关
系理论的主体性是变化的,是在规范意义与实证意义上的摇摆、冲突与妥协,是对现实的解
释、指导、规约与超越。在这一点上,也许怀特的思想更具深度,它具有全球意义上的人文
关怀,而沃尔兹与摩根索的解释更有现实感。国际关系理论以现实为基底超越现实与国别是
理论主体性的最高诉求,正如一位学者言及,超越(现实)的价值是新理论形成,亦是人类迈
入新阶段的条件,①其实何尝不是人类解决诸多困境的办法之一?笔者以为,整体性的学科理
论与超越价值正是当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界应该致力弥补与大力发展的。其次,主体性视角
必须从学科间的意义上思考与衡量,国际关系理论只是人类知识谱系中的一个分支,其主体
性的获取需要学科间的观照、比较与检验,并从其他学科获取知识资源。从这一意义上看,
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在学科间意义上的地位仍然比较低,其原因主要在于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在
真创造意义上的学科理论建设的落后。最后,主体性视角有利于人们思考国际关系理论的国
家属性,这一属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主权国家及其实践所建构的,并呈现于具有很强实践
性的学科知识中。本质上,这一国家属性并不完全排斥理论的普遍性,倘若学者们只是关注
国际关系理论的国家属性,则必然形成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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