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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献血者跨省用血报销将逐步实现|跨省用血|报销|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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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08:4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张然) 昨天,卫生部召开发布会。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介绍,9月1日起,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将开展方便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卫生部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率先推进无偿献血者跨省异地报销。  
  为激励和保护献血者权益,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费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用血时可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免交费用或减少费用。但各省份制定的返还标准和报销标准有很大不同,这给无偿献血者的跨省用血带来一些问题。
  为保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异地用血时享受便捷的报销服务,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9月1日起在省级区域内开展方便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提出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用血返还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执行。
  郭燕红表示,由于各省用血报销的返还标准仍不完全一致,而且医保报销上也没有实现省际间互通互联,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异地用血报销还不成熟。但是,异地用血报销政策终极目标是实现全国联网。
  据介绍,目前,江苏、浙江、上海已经率先实行了跨省份的异地用血报销。随着医保政策和信息化基础的不断完善,卫生部将逐步推进跨省异地用血报销工作。
  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刘江表示,因为北京的外地人口众多,如果异地献血人要在北京报销、结算费用,涉及到证件、既往献血情况、亲属关系等信息的核实,但是目前还缺乏这种手段。一旦这一问题得以解决,即便北京同外省之间的返还、报销标准不一致,也可以由血站之间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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