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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乞丐上街城管扣分条款修改为以劝导为主|城市管理|乞丐上街|城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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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2:0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深圳7月12日电 (吕绍刚、胡诗琪)11日,深圳市城管局公布了全市环境综合考核方案。此前备受争议的“链接标记流浪人员出现在街头,城管将被扣分[/url]”条款被修改为“未及时劝导救助,将按1分/人次扣分”。城管方面介绍,深圳不会禁止和驱赶真正有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而是重点对联合救助小组部门工作中的不作为表现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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