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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玲:评马利清《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的抄袭剽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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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0:5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6年5月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在读博士生)单月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现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马利清2005年发表的专著《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一版)大量剽窃其未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匈奴墓葬的初步研究》(2001年通过答辩)的内容。同月,本人亦向海淀区法院起诉马利清的同一专著剽窃其未发表的博士学位论文《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2003年通过答辩)的20余幅插图和文字。2007年5月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单月英和本人对被马利清抄袭部分内容不享有著作权为由分别驳回了单月英和本人提出的要求马利清停止侵权、公开道歉等诉讼请求,认定马利清该专著没有侵犯单月英以及本人的著作权。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海淀区法院在判决书中又称,考虑到本人为其学位论文“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及成本,客观上也使马利清在完成《原匈奴》过程中节约了一定的时间、精力,从公平原则出发,应由马利清给予潘玲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判被告马利清赔偿原告本人1万元人民币。海淀区人民法院也以几乎相同的理由判被告马利清赔偿另一个原告单月英1万元人民币。
   
暂且不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否合法,这里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列举出马利清的《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以下简称“马文” )在引用包括本人及单月英在内的学者研究论文内容时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典型例子,并做简要对比分析。(本文所引马文中下面划横线的文字是表示与他人论文文字内容有差别的文字。因图片文件太大,本文在此无法插入图片只能略去,因此马文与他人论文插图的比较只能用文字描述。笔者正在尝试以其它方式解决图片对比难题。)
     
马文严重违反学术规范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大量使用他人考古研究论文中的反映作者观点的插图却不说明图的来源。马文的插图中有很多是单幅的线图、照片,也有约84幅是考古研究论文中最常用的用两个以上器物图或遗迹图组合成的插图以及地图等,马文这84幅图中至少45幅是将他人考古研究论文中的整幅插图的图片直接复制过来直接使用,或只对其稍作调整或裁减。

第二,大段引用他人考古研究论文中的体现作者观点认识的非常识性文字并对其稍作改动,但是对这些文字内容的来源不作任何说明和注释。

通过笔者的对比分析,发现马文在引用乌恩、林沄、杨建华、冯恩学、单月英、本人等学者的研究成

果时明显违反学术规范,下面选择其中的23个典型的例子逐一对比分析:

一、 马文63页第一自然段第13行,在分析西沟畔墓地M9的文化性质和年代时写道“有必要澄清的是M9,过去误做匈奴墓葬,原报告说M9随葬的是两具羊骨架和一具狗头,但从陶器形制和铜指环看,应是北魏时期的鲜卑墓”,并且在文旁附上西沟畔M9出土长颈陶壶与包头、呼和浩特的北魏墓出土陶壶的比较图(图略)。

林沄先生的论文《关于中国的对匈奴族源的考古学研究》(《内蒙古文物考古》1993年第一、二合期,127~141页)的139页,在谈到对西沟畔墓地年代的认识时有如下文字:“原报告说,M6和M9发现羊、马骨骼,还具体说明M9随葬的是两具羊骨架和一个狗头。‘说明殉牲习俗还很流行。’但从发表的M9随葬陶器形式和出土铜指环看,此墓应是北朝时期的鲜卑墓(图Ⅶ)。”(图略)

马文63页的插图及其图注也与林沄先生此文的图Ⅶ基本相同,差别只是把林沄先生原图的1号器物图位置下移。林沄先生在上文中首次将西沟畔墓地9号墓判断为北魏时期的鲜卑墓,并且附加有西沟畔M9与北魏时期鲜卑墓葬出土陶器的比较图。马文使用的是林沄先生早已提出的观点,并且文字内容、图片都基本相同。马文对使用林沄先生上述论文的观点和插图没有作任何说明和注释。  

二、马文64页插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八(倒墩子墓地的匈奴文化成分):(略)  包涵18个器物图

马文该图的图片、图名、图注与潘玲博士论文的图三八完全相同。

三、马文73页第一幅的插图:(略)
     
单月英硕士论文5页图二(A型陶罐)、图三(B型陶罐):(略)

马文的该插图是把单月英硕士论文的图二、三合为一张图。如果说国外匈奴考古遗存的典型陶器图大家都常用,难免重复,那么也不至于选的9个陶器都完全相同。即使考虑到有偶然巧合的可能,那么马文该图划分的陶器类型的方法和单月英的完全相同、B型陶罐的排列相对位置也和单月英的完全相同,这就不是用偶然巧合能解释通的。马文完全应该说明与单月英硕士论文的陶器划分类型观点相同并且使用了单月英论文的图,但是马文对此没有任何说明和注释。

四、马文75页第二幅插图(匈奴墓出土铜镜):(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二七(“苏吉类型”匈奴墓葬出土的铜镜):(略)包含14个铜镜残片图

马文该图的图片与潘玲博士论文图二七完全相同,不同之处是将潘玲博士论文图二七的图名“‘苏吉类型’匈奴墓葬出土的铜镜”改为“匈奴墓葬出土铜镜”,将潘玲博士论文图二七的图注中的2、8后注明的“(很有可能)”改为“(可能)”。

马文不仅完全抄袭潘玲博士论文的图二七,而且将本来范围非常明确的插图名称“‘苏吉类型’匈奴墓葬出土的铜镜”的外延扩大为整个匈奴墓葬出土的铜镜,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违法学术规范的)。马文对使用潘玲论文的图和图注未加任何说明。

潘玲论文的该图是根据俄罗斯学者达尼罗夫等的论文《匈奴遗存中的中国镜子》(《远东和中央亚洲的考古学和民族学》,符拉迪沃斯托克,1998年,111-114页[俄文])中的插图汇编而成,在潘玲博士论文40页有对该文的注释【51】,在潘玲论文正文40页的表4的备注中注明每个铜镜的图在达尼洛夫论文中的对应的图号。达尼洛夫原文对这些铜镜残片的名称命名非常简略,如“Сы Жу”(四乳)“Жи Ган”(日光)等,有的根本没有说出铜镜的名称只描述花纹。潘玲将这些铜镜残片与中国汉代铜镜纹饰比较,将它们与中国汉代铜镜通用的名称对应,并在图下的图注中明确标出,如四乳四神镜、日光联弧纹镜、四乳禽兽纹镜等,在潘玲博士论文正文40页的表4中对每个铜镜残片的年代做出比达尼罗夫原论文更准确的判断。可以说潘玲博士论文的图二七图片是从俄罗斯学者达尼罗夫等的论文中汇编的,但是对图的来源有明确说明;潘玲博士论文图二七的图注完全是自己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考古资料而形成的新认识。马文除了将潘玲该图图注中标注的“(很可能)”改为“(可能)”之外,其余的图注内容全部抄袭。

五、 马文78页第二自然段至79页第五自然段文字:(见下文普通粗度文字)

单月英硕士论文8页第五自然段至9页倒数第二自然段文字:(见下文加粗文字)
(注:马文文字中少量字体加粗并加下划线的文字是经过马利清改动过的文字,其余的大量普通粗度的文字是马文的与他人论文相同的内容。本文为便于比较,采用将被抄袭论文的文字内容[加粗的]放在上面、马文的文字内容放在下面的上下对照形式。相比较的文字在原文中都是连续无间断的正文内容,本文为了便于比较适当在其中增加了空格。本文以下文字对比内容均如此,不再重复说明。)

1、箭镞     
多出土于男性墓中,以铁镞为主,少量为铜镞和骨镞。从外部形态看,铁、铜、骨三类箭镞形制差别明显,故本文按质地进行分析。
骨镞前锋一般较钝,杀伤力较弱,应为狩猎用镞,而非兵器(见图八)。别里克塔什Ⅰ号墓地M1出土的骨镞(图八:4)与其它地区匈奴墓葬出土的骨镞有别。
镞,以铁镞为主,少量为铜镞和骨镞。

铜镞   数量较少,前锋呈等腰三角形,较锋利,(见图九)。根据镞体横断面形状分两型:
铜镞   数量较少,前锋呈等腰三角形,有两型:

A型,横断面为等边三角形,有附加铤部(其它质地)(图九:1)。出土于伊沃尔加墓地。
A型,双翼,横断面为等边三角形,带銎,有附加铤部,出土于伊沃尔加墓地。

B型,带有三翼,呈叶片状。镞体横断面呈三角星状,中间有空銎,后锋上斜(图九:2、3)。出土于伊沃尔加和西沟畔墓地。有的箭镞上有圆孔(图九:3),发射时会发出响声,应是著名的匈奴鸣镝的一种。
B型,三翼,呈叶片状,横断面呈三角星状,中间有空銎,后锋上斜。出土于伊沃尔加和西沟畔墓地。有的箭镞上有圆孔,发射时会发出响声,应即是鸣镝的一种。

铁镞    出土最普遍。镞体和铤部一体或分体。长一般为4-8厘米。根据镞头横断面形状分七型(见图一○):
铁镞,出土数量大。有多型。一般长约4-8厘米,较为锋利。分为七型。

A型,带有三翼,呈叶片状,翼之间夹角为120°。镞体横断面为三角星状。
根据镞体横断面及平面形状不同分为八个亚型。
A型:三翼,呈叶片状,翼之间夹角为120°,镞体横断面为三角星状。根据镞体横断面及平面形状不同分为八个亚型。

Aa型,镞翼边缘较薄,靠近脊部变厚,镞体和铤一体(图一○:1),该类镞显得较钝。出土于伊沃尔加墓地。
Aa型:镞翼边缘较薄,靠近脊部变厚,显得较钝。镞体和铤一体,该类镞出土于伊沃尔加墓地。

Ab型,横断面近三角形,镞体与铤一体(图一○:2)。出土于伊沃尔加墓地。
Ab型:横断面近三角形,镞、铤一体。出土于伊沃尔加墓地。

Ac型,前锋较尖,后锋向下方斜折,翼边缘薄,镞体与铤一体(图一○:3)。出土于切列姆霍夫墓地。
Ac型:前锋较尖,后锋向下斜折,翼边缘薄,镞、铤一体,出土于切列姆霍夫墓地。

Ad型,镞翼边缘较薄,在近顶端有一转折,显得前锋尖而突出,后锋下延,        形成一短的带孔柱,内插镞铤(图一○:4、5、6)。出土于诺音乌拉、切列姆霍夫、伊里莫瓦、额金河Ⅰ号墓地和那伊玛托勒盖等墓地。在伊沃尔加城址中也有出土。
Ad型:镞翼边缘较薄,近顶端有一转折,显得前锋尖而突出,后锋下延,形成一短的带孔柱,内插镞铤。诺音乌拉、切列姆霍夫、伊里莫瓦、那伊玛托勒盖、额尔金河Ⅰ号墓地、及伊沃尔加城址中都有出土。

Ae型,形状类似Ad型镞,翼靠近前锋处有两处转折,上有孔,镞体与铤分体(图一○:7)。该类镞也应是著名的匈奴鸣镝。出土于切列姆霍夫、伊里莫瓦等墓地。
Ae型:类似Ad型镞,镞翼靠近前锋处有两处转折,上有孔,镞、铤分体,也是鸣镝的一种。切列姆霍夫、伊里莫瓦等墓地有出土。

Af型,镞翼厚度一样,显得较钝,        镞体与铤一体(图一○:8)。出土于补洞沟等墓地。
Af型:类似Ad型,翼的厚度相同,显得较钝。镞体与铤一体。出土于补洞沟等墓地。

Ag型,镞翼较薄,后锋往上斜收,为复合铤部(图一○:9)。以德列斯图伊-库尔图科墓地为代表。
Ag型:前锋尖利,镞翼较薄,后锋往上斜收,为复合铤部。德列斯图伊墓地出土的较典型。

Ah型,镞翼边缘较薄,后锋不明显,下端收缩形成以带銎短柱,铤插在短柱内,镞体与铤分体(图一○:10)。出土于额金河Ⅰ号墓地、伊里莫瓦等墓地。
Ah型:镞翼边缘较薄,后锋不明显,下端收缩形成一带銎短柱,内插铤部,镞、铤分体。额金河Ⅰ号墓地、伊里莫瓦等墓地有出土。

B型,横断面菱形,镞体与铤一体(图一○:11)。以补洞沟和西沟畔墓地为代表。
B型:横断面为菱形,镞、铤一体。补洞沟和西沟畔墓地出土。

C型,横断面呈扁椭圆形,镞体为铲状,前锋圆弧形(图一○:12)。以切列姆霍夫和西沟畔墓地为代表。
C型,横断面呈扁椭圆形,镞体呈铲状,前锋呈圆弧形,切列姆霍夫和西沟畔墓地有出土。

D型,横断面为等边三角形,平面呈菱形,镞体与铤一体(图一○:13),出土于补洞沟墓地。
D型:横断面呈等边三角形,平面呈菱形,镞、铤一体,出土于补洞沟墓地。

E型,横断面呈扁椭圆形,平面为菱形,镞体与铤一体或分体(图一○:14),出土于切列姆霍夫、台布希乌拉和伊里莫瓦等墓地。
E型:横断面为扁椭圆形,平面菱形,镞、铤一体或分体,切列姆霍夫、台布希乌拉和伊里莫瓦等墓地有出土。

F型,横断面为大钝角等腰三角形,平面呈锐角等腰三角形,箭镞体与铤一体或分体(图一○:15)。出土于额金河Ⅰ号墓地、伊沃尔加等墓地。
F型:横断面为大钝角等腰三角形,平面呈锐角等腰三角形,镞、铤一体或分体,出土于伊沃尔加墓地、额金河Ⅰ号墓地。

G型,镞体较扁平,平面菱形,后锋不明显,镞体下端有一短细柄,用来安装铤(图一○:16)。以德列斯图伊-库尔图科墓地为代表。
G型,平面菱形,镞体扁平,后锋不显,镞体下端有一短细柄,可装铤。德列斯图伊墓地有出土。
上述马文文字不仅镞的类型划分方法、前后顺序与单月英论文的完全相同,而且文字从结构到内容绝大多数都与单月英的相同,其差别是将单月英原文的第二自然段一大段文字删去,将单月英原文的一些“以××墓地为代表”和“出土于××墓地”改为“××墓地有出土”,将单月英原文的一些“为××状”改为“呈××状”,将“镞体与铤一体”或“镞体与铤分体”分别改为“镞、铤一体”和“镞、铤分体”等。显然马文上述内容是抄袭单月英论文的,但是马文对此未加任何说明和注释。

六、 马文79页插图:(略)

单月英硕士论文8页图九(铜镞)、9页图一○(铁镞):(略) 分别有3个和16个镞的器物图

马文的79页插图是将单月英硕士论文的图九、图一○合二为一,将单月英原图的图名、图注都完全抄袭下来,但是马文对此未加任何说明和注释。

七、马文80页插图:(略)

单月英硕士论文7页图七(马衔和马镳):(略)  共有9个马衔和马镳的器物图

马文上述图的图片与单月英硕士论文图七的完全相同,但是将单月英图七的图名删除,将单月英原图注略作删改。很明显,马文的该图是抄袭自单月英硕士论文图七,但是马文对此未加任何说明和注释。

八、马文84页第一幅插图:(略)

单月英硕士论文11页图一三(扣环):(略)共有9个扣环器物图

马文该图仅将单月英硕士论文图一三的图名后括号内的文字和图注的文字略作调整,其余的与单月英硕士论文图一三的完全一样,很显然是抄袭自单月英硕士论文的,但是马文对此未加任何说明和注释。

九、马文96页第二自然段至该页最后一句话的文字:(见下文普通粗度文字)

单月英硕士论文16页第二自然段至22页文字:(见下文加粗文字)
2、地下建筑设施
主要包括墓道和墓室两部分。
2、地下建筑设施,主要包括墓道和墓室两部分。

墓道    等级较高的大墓南部常带有一条墓道,绝大多数为露天式墓道,一般在靠近墓穴处较宽,至末端逐渐变窄,长8-40米,呈斜坡状渐降,直至墓穴(见图二三)。墓道多用石头垒砌。如大通上孙家寨墓地乙区、大保当墓地等。
墓道,等级较高的大墓常带有一条墓道,绝大多数在墓室的南部,为露天式墓道,一般在靠近墓穴处较宽,至末端逐渐变窄,长8-40米,呈斜坡状渐降,直至墓穴。墓道多用石头垒砌。

别里克塔什Ⅰ号墓地M1也带有墓道,但比较特殊。该墓墓道在墓穴的西北角,长8米,宽1.0-1.2米,高度从1米逐渐增高至1.8米,与墓室连接处的墓道高达1.9-2.0米。墓道非露天的,顶部为圆拱形,是在距地表0.4-0.6米以下掏挖而成的,地表有一入口(见图二四)。该墓道与其它地区的匈奴墓葬的露天式墓道有较大区别。
唯有北匈奴时期的别里克塔什Ⅰ号墓地M1墓道比较特殊,位于墓穴的西北角,非露天式,而是在距地表0.4-0.6米以下掏挖而成,顶部为圆拱形。

墓室    普通墓的墓室一般较浅,平面为长方形,长2米左右,宽1米左右,以南北向为主,有的稍偏西或偏东。带墓道的大墓墓室通常深达十多米,平面多正方形(参见图二三),
墓室,普通墓的墓室一般较浅,  平面为长方形,长2米左右,宽1米左右,以南北向为主,有的稍偏西或偏东。带墓道的大墓墓室通常深达十多米,平面多正方形,

呈正南北走向,边长从十几米至四十多米不等。根据墓室建筑形式与材料的不同分为竖穴土坑墓室、石室、偏洞墓室和砖室四种。
呈正南北走向,边长从十几米至四十多米不等。根据墓室建筑形式与材料的不同分为竖穴土坑墓室、石室、偏洞墓室和砖室四种。

(1)竖穴土坑墓室情况可分两种:墓室未经过加工,主要以伊沃尔加墓地及黄河中游地区的部分墓地为代表;
竖穴土坑墓室有的墓室未经过加工,以黄河流域和伊沃尔加墓地及墓地为代表;

墓室壁下部用石块垒砌,以蒙古境内及外贝加尔西南部地区的墓地为代表。
有的墓室壁下部用石块垒砌,蒙古和外贝加尔西南部地区主要是这种结构。

(2)石室:呼努伊河流域墓地及伊里莫瓦墓地的大型墓葬墓室用大石块垒砌,从墓底一直垒砌到封丘顶部。
石室发现于呼尼河畔墓地及伊里莫瓦墓地的大型墓葬中,从墓底到封丘顶部均用大石块垒砌。

根据墓葬尺寸的大小,用石头隔墙把墓室分隔成6-10个隔间。其中有一道隔墙为纵向的,由墓室北墙直到墓道末端,其它隔墙为横向(见图二五)。在隔间内放置棺椁或随葬物品(Ц. Доржсулэн 1962[俄],Е.А.Хамзина 1982)。
内部再用石块分割为若干小室,一般按墓室大小分为6-10个小室。其中中间一道纵向隔墙由墓室北墙一直通到墓道末端,其余隔墙为横向。

该种墓室的墓葬通常在其所在的墓地中规模最大,呼努伊河流域的石砌墓葬尺寸可达40×46米,深达数米,工程量相当大。而且墓室的隔间数量与尺寸成正比,似乎体现了等级差别。呼努伊河流域的特大型石砌墓室墓规模明显超过诺音乌拉墓地的大型墓。诺音乌拉的大型墓被认为是公元前1世纪末-公元1世纪的匈奴王族墓葬,公元前1世纪以前的匈奴王族的墓葬目前还未发现,呼努伊河流域的特大型石砌墓室墓有可能是公元前1世纪以前的匈奴王族墓葬。
(3)偏洞墓室:位于竖穴式墓道的一边,经掏挖而成,平面多长方形,顶部呈圆弧形(参见图三○)。代表墓地为倒墩子墓地。
迄今发现最大的石室墓是在呼尼河畔,墓室尺寸可达40×46米,深达数米,可能属于匈奴帝国早期(公元前1世纪以前)匈奴王族墓葬,但墓葬结构仍沿袭蒙古地区石砌墓的传统,

(4)砖室:用长条砖垒砌,分单室和前后室两种,有的墓还带有耳室。墓室平面呈方形或“串”字形,顶有平顶、穹隆顶、券顶和四角攒尖顶等几种。(参见图三○)。代表墓地有大通上孙家寨乙区墓地和神木大保当墓地部分墓葬。”
而南匈奴则逐步汉化,上孙家寨和大保当部分墓葬采用了汉朝砖室墓结构,一般为单室或前后室,有的还有耳室,墓室平面呈方形或“串”字形,有券顶、平顶和穹隆顶及四角攒尖顶等。

(二)葬具
匈奴墓葬中绝大多数都有葬具,无葬具的墓葬多分布在黄河中游地区。从目前的发掘资料看,葬具主要有木椁、木板棺材、独木棺材、石椁/棺、木担架、瓮棺等几种。”
葬具,匈奴墓葬中分为有棺椁葬具和无葬具两种情况,无葬具的墓葬多分布在黄河中游地区。呼尼河畔和外贝加尔地区早期也有无葬具的。而晚期则多有葬具,从目前的发掘资料看,葬具主要有木椁、木板棺材、独木棺材、石椁(棺)、木担架、瓮棺等几种。

马文上述文字内容叙述的顺序、结构、主体文字都与单月英的相同,这不可能是巧合,马文上述文字与单月英论文原文的差别是:将单月英硕士论文中的表示篇章结构的阿拉伯数字取消,在个别地方增删了文字,有的文字做了改动,但是有的改动犯了考古学最常识性的错误,如马文改成的“以黄河流域和伊沃尔加墓地为代表”根本不符合逻辑;马文将单月英原文的“石砌墓葬尺寸可达40×46米,”改为“墓室尺寸可达40×46米”。墓室和墓葬是外延不同的两个概念,墓葬涵盖了墓穴、墓道、墓穴中的墓室等内容,单月英原文的“墓葬尺寸”说的是墓坑大小,而马文将其变成墓室尺寸。40×46米的墓室规模不仅是匈奴之最,而且绝对能够称得上是世界之最,这么大的墓室还从来没有听说过,马文显然是有意想与单月英原文有别却弄巧成拙了。

马文对上述使用单月英论文文字内容没有作任何说明和注释。

一○、马文121页插图:(略)
     
单月英硕士论文3页后的图一(匈奴墓葬遗迹分布图):(略)

马文该图图片上除了将单月英图一上部标注的“见左下角图”的黑色楷体字改为白色宋体字以外,其余的与单月英硕士论文图一完全相同,马文将单月英在图一图片下标注的文字“注:本分布图是略图,部分墓地因具体位置不详而未能在图中标注”取消,将单月英图一的原图名“匈奴墓葬遗迹分布图”改为“匈奴文化分布图”。很显然马文是抄袭了单月英的图一,但是马文没有对此图的来源做任何说明和注释。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单月英论文的该图是在参考国内外大量匈奴考古材料的基础上绘制成的,考古界过去从未见过类似的地图,尤其该图第一次比较明确地标出国外匈奴墓葬遗存的地点,颇有学术价值。遗迹的分布图是一个一个的点组成的,考古学文化的分布图只能用面来表示,马文将单月英论文图一的图名“匈奴墓葬遗迹分布图”改为“匈奴文化分布图”,而图片上表示的却是单月英原图的一个一个的遗迹分布地点,这明显的犯了考古学常识性的错误。

一一、 马文123页插图:(略)

单月英硕士论文18页后的图三○(匈奴墓葬形制对比图):(略)

马文该图与单月英硕士论文图三○在图片上的唯一差别是比单月英原图左边标注的文字外少了带框线的“匈奴墓葬”四个字,此外将单月英的原图名“匈奴墓葬形制对比图”改为“匈奴墓葬分期表”。马文该图很明显是抄袭单月英论文的,但是马文对此没有任何说明和注释。

一二、马文正文162—166页,该部分的标题是“二、巴泽雷克文化研究”,马文163页第2、3自然段文字内容如下:(见下文普通粗度文字)
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30页的“巴泽雷克冢墓”词条第二、第三自然段文字内容如下:(见下文加粗文字)
葬制与葬俗  大墓均有由封土及积石堆成的坟丘,直径24-47米,高1.5-3.75米。坟丘东面通常有一排立石。墓穴多为长方形,少数方形,一般深4米,面积最大者达7.1米×7.8米。
大墓均有由封土及积石堆成的坟丘,           直径24-47米,高1.5~3.75米。坟丘东面通常有一排立石。墓穴多为长方形,少数方形,一般深4米,面积最大者达7.1米×7.8米。

穴内南部建两重椁室。椁底铺以半圆木,圆木椁顶上通常铺树皮和树枝,然后堆原木直至墓口。椁室上方的重压全部由3对立柱支撑的大梁承托。墓穴北部葬马。
墓穴内南部有两重椁室。椁底铺以半圆木,圆木椁顶上通常铺树皮和树枝,然后堆原木直至墓口。椁室上方的重压全部由3对立柱支撑的大梁承托。墓穴北部葬马。

在高山酷寒的自然条件下,上述坟丘结构使流入墓内的积水常年冰冻不化,墓内许多有机物得以保存。靠近椁室南壁放置1~2口木棺,墓主人多数为一男一女,少数为一男子。
在高山酷寒的自然条件下,上述坟丘结构使流入墓内的积水常年冰冻不化,墓内许多有机物得以保存。靠近椁室南壁放置1~2口木棺,墓主人多数为男女双人合葬,少数为一男子。

推测男子是部落或氏族首领,女子为殉葬的妻或妾。发现有文身、将死者制成木乃伊和战死者被敌人博取头皮等风俗的遗迹。
推测男子是部落或氏族首领,女子为殉葬的妻或妾。发现文身、将死者制成木乃伊和战死者被敌方剥取头皮等风俗的遗迹。

随葬器物  尽管墓葬早在古代已遭盗掘,但出土遗物仍很丰富,其中尤以各种丝织品、毛织品、毛皮和皮革制品为大宗。毛织毡毯多挂于椁壁,而以一幅约30平方米的毡帐和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拉绒多彩毛毯最为珍贵。
尽管墓葬早年即遭盗掘,但出土遗物仍很丰富,其中尤以各种丝织品、毛织物、毛皮和皮革制品为大宗。毛织毡毯多挂于椁壁,而以一幅约30平方米的毡帐和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拉绒多彩毛毯最为珍贵。

以丝、毛、皮革制作的衣物有头帽、风帽、衬衫、短袜、皮带、靴袜等。装饰用品只见有数件金耳坠、银垂饰、红铜锤鍱而成的野兽纹宝金饰牌、宝石串珠以及角梳、铜镜等。
以丝、毛、皮革制作的衣物有头帽、风帽、衬衫、短袜、皮带、靴袜等。装饰用品只见有数件金耳坠、银垂饰、红铜锤鍱而成的野兽纹宝金饰牌、宝石串珠以及角梳、铜镜等。

墓中还发现少量箭镞、铁刀和鹿角制的锤、凿等武器和工具。陶器很少,主要为壶。另外还发现有坐垫、小桌、木梯、整木轮板车等木器。
墓中还发现少量箭镞、铁刀和鹿角制的锤、凿等武器和工具陶器很少,   主要为壶。另外还发现有坐垫、小桌、木梯。整木轮板车等木器。

5号冢内发现一辆可以拆卸的四轮马车,高约3米,以4马套驾。两件单面的角制筒形鼔和一件竖琴式的乐器及吸食大麻烟的烟具,也是比较重要的发现。
5号冢内发现一辆可以拆卸的四轮马车,高约3米,以4马套驾。两件单面的角制筒形鼔和一件竖琴式的乐器及吸食大麻烟的烟具,也是比较重要的发现。

5座墓共葬马54匹,都配备整套马具。马具饰件带有各种华丽的斯基泰-西伯利亚野兽纹,也有植物纹和人面形象。有些马还饰以带有野兽搏斗图像的面具和表现鹿角之类的头饰。
5座墓共葬马54匹,都配备整套马具。马具饰件带有各种华丽的斯基泰-西伯利亚野兽纹,以及植物纹和人面形象。有些马还装饰带有野兽搏斗图像的面具和表现鹿角之类的头饰。

马文165页第一自然段倒数第七行至最后的文字如下:(见下文普通粗度文字)
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30页的“巴泽雷克冢墓”词条第四自然段文字内容如下:(见下加粗文字)
墓葬所反映的社会现象  当时居民经营畜牧业,处在氏族制的解体阶段。墓葬的宏伟和豪华,表现首领人物已占有大量财富。
墓葬的宏伟和豪华,表现氏族首领已占有大量财富。

出土遗物反映出同其它草原民族的广泛联系,如良马、旋制木器、拉绒毛毯等来自中亚,器物上的某些纹饰母题和神话形象应系传自波斯,而凤纹丝绸刺绣和6号冢所出的战国山字纹铜镜则显然是中国的产品。
出土遗物反映出该部同其它草原民族的广泛联系,如良马、旋制木器、拉绒毛毯等来自中亚;器物上的某些纹饰母题和神话形象应系来自波斯,而凤纹丝绸刺绣和6号冢所出的战国山字纹铜镜则显然来自中国。

很明显,除了个别的文字和标点的更改之外(在本文引的马文文字下加横线标出的),上面所引的马文中的700余字都是从《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30页的“巴泽雷克冢墓”词条中抄袭的。而且马文对原词条的个别改动也有明显错误,如将原词条“墓主人多数为一男一女”改为“墓主人多数为男女双人合葬”显然是有逻辑错误。

马文的这一部分文字只在文字最开始的“巴泽雷克文化”6个字之后有一个注释,注释了《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30页的“巴泽雷克冢墓”词条,但是该词条介绍的是当时发现的几座大墓,词条中根本没有出现“巴泽雷克文化”这个词。马文下面三个介绍巴泽雷克文化特征的三个自然段全部使用的是该词条的内容,几乎是逐字抄袭,完全应该用引号引上并注释来自大百科全书的“巴泽雷克冢墓”词条。她不但不明确说明这些内容的来源,而且也没有说明根据什么将“巴泽雷克冢墓”的内容转换成了巴泽雷克文化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出版于1986年,该词条是根据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前苏联学者发表的考古资料的内容写成的(词条后有注明),而且只谈巴泽雷克冢墓,根本没有提到巴泽雷克文化。因为限于当时的考古发现,前苏联学者当时对巴泽雷克文化的整体面貌和遗存分期的研究还不深入,因此在大百科全书中中国学者只根据当时发表的几座大型墓葬的材料写出一个“巴泽雷克冢墓”词条,没有写“巴泽雷克文化”词条。但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俄罗斯学者在阿尔泰地区的巴泽雷克文化遗存的新发现非常多,由于很多墓葬是出自永久冻土地带,墓葬保存得非常好,有关这些墓葬的发掘报告和研究论文也很多,涉及到遗迹、遗物以及人骨资料等很多方面,并长期受到国际考古学界的关注,在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考古与民族研究所的学术期刊《欧亚大陆的考古学、人类学与民族学》(俄文、英文两种版本)上经常能够见到相关论文和报告。实际上在1992年出版的《苏联亚洲部分斯基泰-萨尔马特时期的草原地带》(俄文)中的格里亚兹诺夫撰写的《阿尔泰和阿尔泰附近的草原》部分已经将包括巴泽雷克冢墓在内的阿尔泰地区巴泽雷克文化划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马文既然标题是“巴泽雷克文化研究”,那么就应该对上述九十年代以来的发现和研究有起码的涉及,但是在马文的这一部分没有任何对上述国外巴泽雷克文化考古发现和研究的介绍和分析。

一三、马文171第六、七自然段至174页第一自然段文字:(见下文普通粗度文字)

《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510页“塔加尔文化”词条的第一自然段后四行至词条结尾的文字:(见下文加粗文字)
有的苏联考古学家将这一文化分为4期:巴依诺沃期(前7-前6世纪)、波德戈尔诺沃(前6-前5世纪)、萨拉加什期(前4-前3世纪)和捷西期(前2-1世纪)。”
遗迹和遗物  居住遗迹仅少数保存较好。在乌斯季叶尔巴村西南,发现有直径约200米的圆形居留地,其周围筑土墙,南面设门,墙内挖壕。但未见房址,当系战时避难地。主要遗址是墓葬,每一墓地包括几十甚至几百年座墓。墓上有土冢和石围墙,围墙四角间或四边中央有柱形立石。随葬的青铜器组合中都有刀、锤、镜。第一期墓葬带有卡拉苏克文化的特点,如围墙作方形,往往互相连接,墓圹多为石箱。不同之处是有的墓圹建有木椁,葬式均为仰身直肢,头多向西南。
第一期(巴依诺沃期),墓葬尚存卡拉苏克文化痕迹,如围墙呈方形,往往互相连接,墓圹多为石箱。不同的是,有的墓圹内置木椁,葬式为仰身直肢,头向西南。

陶器中有卡拉苏克式蛋形尖底器,但多数是典型塔加尔式的平底缸形罐,一般在口沿上饰篦纹。典型青铜器是扁平素面柄的环首或半环首刀、扁平格手的短剑,出现战锤战斧。
随葬陶器绝大多数是典型塔加尔式的平底罐,一般在口沿上装饰蓖纹,但仍有个别典型卡拉苏克式蛋形尖底器。典型青铜器是扁平素面柄的环首或半环首刀、扁平格手的短剑。

第二期墓葬数量最多,塔加尔特征也最明显。   土冢一般矮小,围墙为长方形,墙内常建一石箱墓或木椁墓。一般为单人仰身葬。
第二期(波德戈尔诺沃期),是典型的塔加尔文化时期,墓葬数量最多。土冢一般矮小,围墙为长方形,墙内往往建有一石箱墓或木椁墓。一般为单人仰身葬。

死者腰部除青铜的刀、锤、镜外,又增加了角刀、角梳。男墓则常出土短剑、锤、斧及镞等青铜兵器。陶器仍为平底缸形器,但有明显折肩,纹饰多篦纹、弦纹和从内壁压出的“珍珠纹”。  
死者腰部除青铜的刀、锤、镜外,新增加了角刀、角梳。男墓则一般随葬短剑、锤、斧及镞等青铜兵器。陶器仍为平底缸形器,但有明显折肩,纹饰多蓖纹、弦纹和从内壁压出的“珍珠纹”。

短剑有突出于剑体四周的格手。镞作椭圆或菱形,有筩。出现大型墓葬,如阿巴坎草原的卡拉库尔干冢,封土高4米,围墙四角和四边分置14根高4米的立石,围墙内建2木椁墓室,面积分别为17和20平方米,
短剑有突出于剑体四周的格手。镞作椭圆或菱形,有筩。出现大型墓葬,如阿巴坎草原的卡拉库尔干, 封土高4米, 围墙四角和四边有14根高4米的立石, 围墙内有2木椁墓室,面积分别为17和20平方米,

推测墓主为一男一女。墓已被盗,随葬品仅遗少量金器等。
为男女合葬墓,因早年被盗,随葬品仅剩少量金器等物。

第三期土冢一般高约1米,  面积约200-300平方米,围墙内建1-3座大型木椁墓室,流行合葬,最多者达百人。也有只葬2-3人者。大墓墓室与围墙之间葬有儿童。
第三期(萨拉戈什期),土冢一般高约1米,面积约200~300平方米,围墙内有1~3座大型木椁墓室,流行合葬,最多可达百人,少者2-3人。大墓墓室与围墙之间埋葬儿童。

随葬品有明显变化。陶器有壶、圈足锅。缸形器多为素面。青铜短剑有八字形格手;铜刀有三角形或镂孔刀柄;战锤变小,背部常饰山羊形象。
随葬品有明显变化。陶器有壶、圈足锅;缸形器多为素面;青铜短剑有八字形格;铜刀有三角形或镂孔刀柄;战斧变小,背面常饰山羊形象;

屡见奔鹿形小牌。在只葬2-3人的墓里,青铜器较多,常出土金饰物。 大型墓葬如萨尔贝克冢高11米,石围墙高2米,四角和四边巨石高4-5米。
常见奔鹿形小铜牌。在2-3人的合葬墓里,青铜器较多,常见黄金饰物。大型墓葬如萨尔贝克冢,高11米,石围墙高2米,四角和四边巨石高达4-5米。

第四期墓葬有两类:一类近似萨尔贝克冢,单独建于草原。  木椁面积为30×50平方米。墓内人骨多达百余具,墓穴最后封盖时放火焚烧。
第四期(捷西期),墓葬有两类:一类近似萨尔贝克冢,单独建于草原,墓室面积达30×50平方米。墓内所葬人骨多达百余具,墓穴最后封盖时,放火焚烧。

另一类为墓葬密集的墓地。石板围墙面积10平方米一下,内建一石箱墓, 葬2-7人。出现死后环锯头骨和脸部覆以石膏面罩的风俗。
另一类为墓葬密集的墓地。石板围墙面积10平方米一下,内建一石箱墓,通常葬有2~7人。流行死后环锯头骨和脸部覆以石膏面罩的风俗。

随葬品的最大特点是没有青铜工具,代之以仿铜器的铁刀、铁剑、铁锛及带钩等。陶器中仍有素面平底缸形器,出现类似斯基铜鍑的绹纹有耳圈足器及方形或盘部有隔的小容器。”
随葬品中没有青铜工具,  代之以仿铜器的铁刀、铁剑。铁锛及带钩等。陶器中仍流行素面平底缸形器,有双耳圈足鍑形器以及方形带隔的小盘。并出现类似斯基泰艺术的器物。  

经济和社会形态  经济生活沿袭卡拉苏克文化的传统,为半游牧和锄耕农业。大量的青铜镰刀,以及灌溉渠道和守护水渠的防御建筑遗迹,表明农业占有显著地位。
塔加尔文化沿袭卡拉苏克文化的传统,属于半农半牧经济。   大量的青铜镰刀,以及灌溉渠道和守护水渠的防御建筑遗迹,反映出农业占据相当地位。

青铜器器形和纹饰的规格化, 铸造工艺的改善,铜器窑藏中所出制品上的工匠标记等,    说明铸铜业开始形成专业化的生产,产品用于交换。从第四期铁制工具取代青铜工具并模仿其形制看来,当时已开始本地的冶铁生产。
青铜器器形和纹饰渐趋规格化,铸造工艺明显进步,窑藏所出青铜器往往有工匠标记等,说明铸铜业开始形成专门化的生产,产品用于交换。从第四期铁制工具取代青铜工具并模仿其形制看来,当时已有冶铁生产。

从4期墓葬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在墓葬规格和随葬品方面,差别逐渐明显,反映出社会成员的贫富分化。而第二期开始出现的巨冢,应是氏族贵族或部落首领的墓葬。推测当时的社会结构为氏族制后期的军事民主制阶段。
第二期开始出现的巨冢,应是氏族贵族或部落首领的墓葬。从四期墓葬规格和随葬品的变化中可以看出贫富差别逐渐明显。  

人种、起源和文化联系   该文化居民的体质类型属欧罗巴人种,与阿凡纳谢沃文化、安德罗诺沃文化的居民和黑海北岸的斯基泰人接近,有人推测系中国史书中记载之丁零人。
塔加尔人体质鉴定属于欧罗巴人种,   与阿凡纳谢沃文化、安德罗诺沃文化的居民以及黑海北岸的斯基泰人接近。

塔加尔文化的早期遗存与卡拉苏克文化多有继承关系,表明它是从后者发展而来。这一文化的青铜兵器、马具及艺术中的“野兽纹”,
塔加尔文化的早期遗存在很多方面继承了卡拉苏克文化。    塔加尔文化的青铜兵器、马具和艺术中的“野兽纹”,

与斯基泰文化及中亚、外贝加尔、蒙古、中国北方地区的某些出土遗物相类似,表明该文化与这些地区的早期铁器时代文化有着广泛的联系。”
与斯基泰文化、中亚、外贝加尔、蒙古、中国北方草原出土遗物相类似,表明上述文化之间有着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


显然,上述马文的内容是将《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510页的“塔加尔文化”词条的第三自然段以每个期别为单位分别断开为一个自然段,然后将“塔加尔词条”第一自然段后四行的塔加尔文化四期的名称分别用括号加在马文断开的每个期别后面,将词条的最后两个自然段最前面的楷体字“经济和社会形态”、“人种、起源和文化联系”删除,其余的马文上述内容文字的结构、主体都是塔加尔文化词条的第三自然至词条最后的文字。马文仅对“塔加尔文化”词条稍做改动,其方法有的是将原词条的文字改为另外的同义词,如将“有”改成“建”,将“常”改为“往往”、将“建”改为“内置”、将“金饰物”改为“黄金饰物”、将“墓主为一男一女”改为“男女合葬墓”等;有的是将词条原文删除或新增个别文字;有的是将原来两个句子的前后顺序调整。但是马文有的改动是错的,如将“篦纹”都错误地改为“蓖纹”;将“战锤”改为“战斧”。在大百科全书的“塔加尔文化”词条中战锤和战斧曾经并列出现,说明作者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武器,马文将在另一处单独出现的“战锤”改为“战斧”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马文将塔加尔词条的“出现死后环锯头骨和脸部覆以石膏面罩的风俗”中的“出现”改为“流行”也同样是不负责任的改动。

马文有关塔加尔文化考古遗存的文字内容中没有一个注释,这部分内容是在马文170页标注的“三、北方诸文化研究”之下的从属内容,既然是研究,那么就应该不仅仅是抄袭和稍改动以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前苏联考古资料为基础写成的大百科全书词条(在该词条后有注释标明),而起码应该对五十多年以来前苏联和俄罗斯考古学界对塔加尔文化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情况有一般的介绍和分析,相关的俄文资料在国内也很容易查到,但是在马文的所谓“研究”中根本见不到这方面的内容。

一四、匈奴的考古资料多数都是俄文的,马文中大量出现有中、俄文对照的注释,潘玲博士论文中的俄文资料注释也都是中、俄文对照的。在马文中有五种17处中、俄文对照的注释和潘玲博士论文的中、俄文对照注释不仅内容完全相同,而且错误也完全相同,详细情况如下:
     
(一)潘玲博士论文《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71页注【6】、64页注【10】如下:
阿列克瑟夫、戈赫曼:《中央亚细亚古人类学概览(石器时代-早期铁器时代)》,《蒙古的考古学民族学和人类学》,新西伯利亚,1987年。208-241页。
Алексеев В.П., Гохман И.И., Тумэн. Д., Краткий очерк палеоантропологии  
Центларьной Азии (каменный век-эпоха раннего железа) // Археология  
этнография и антропология монголии. –Новосибирск, 1987. С. 208-241.

马文212页注【83】的俄汉对照的注释如下:
阿列克瑟夫、戈赫曼《中央亚细亚古人类学概览(石器时代-早期铁器时代)》,《蒙古的考古学民族学和人类学》,新西伯利亚,1987年。第208-241页。
Алексеев В.П., Гохман И.И., Тумэн.Д., Краткий очерк палеоантропологии  
Центларьной Азии (каменный век-эпоха раннего железа) // Археология  
этнография и антропология монголии. –Новосибирск, 1987. С. 208-241.

以上两注释内容完全相同,同时也出现完全相同的错误,即注释中汉语部分的作者名中漏加“杜门”。在该注的俄语作者名中有俄文的“杜门”一名,但是该俄语的姓名写错了,写成
“Тумэи.Д.” ,正确的应该是 “Тумэи Д.”,即俄文人名之后不应该再加一个“.”
     
(二)潘玲博士论文《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8页注【8】、43页注【3】、63页注【6】、72页注【15】内容如下:
米尼亚耶夫:《德列斯图依墓地》,圣彼得堡,1998年。
Минияев С.С. Дырестуйский могилъник.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 Европейский дом, 1998.

马文4页注【45】、124页注【12】、129页注【71】内容如下:
米尼亚耶夫:《德列斯图依墓地》,圣彼得堡,1998年。
Минияев С. С..Дырестуйский могилъник.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 Европейский дом, 1998.

以上两注释内容完全相同,同时也出现完全相同的错误,即注释的俄文部分的作者名都出现打字错误,在字母н和я之间多加一个字母и,写成“Минияев”,正确的应该是“Миняев”。

(三)潘玲博士论文《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45页注【47】内容如下:
阿瑟夫、胡加克夫、策温道尔吉:《苏勒托勒戈山的匈奴武士墓葬》,《蒙古的考古学、民族学和人类学》,新西伯利亚,1987年,127-135页。
Асеев И.В., Худяков Ю.С., Цэвэндорж Д., Погребение Хуннского воина на горе  
Сул-Толгой. //Археология этнография и антропология монголии. –  
Новосибирск, 1987. – С. 127-153.
     
马文137页注【167】内容如下:
阿瑟夫、胡加克夫、策温道尔吉:《苏勒托勒戈山的匈奴武士墓葬》,《蒙古的考古学、民族学和人类学》,新西伯利亚,1987年,127-135页。
Асеев И.В., Худяков Ю.С., Цэвэндорж Д., Погребение Хуннского воина на горе
Сул-Толгой. //Археология этнография и антропология монголии. –  
Новосибирск, 1987. – С. 127-153.

以上两注释内容完全相同,同时也出现完全相同的错误:因为是将32开书对开复印的,潘玲将该论文起始页126页误看成127,把截止页136误看成135,因此在中文注释中写成127-135页,然后又因打字错误在俄文注释部分将135错误地打成153,从而导致潘玲论文的这个注释中的论文页码在中、俄文注释中出现不同的错误。正确的应该是中文部分“126-136页”,俄文部分应该是“С. 126-136”。

(四)潘玲博士论文《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及相关匈奴考古问题研究》8页注【6】、【8】,22页注【7】,42页注【1】、【2】,63页注【41】,71页注【7】b,共有如下两种注释:
达维多娃 :《伊沃尔加城》,圣彼得堡,1995年。
Давыдова А.В. Иволгинский  городище – Спнкт-Петербург, 1995.

达维多娃 :《伊沃尔加墓地》,圣彼得堡,1996年。
Давыдова А. В. Иволгинский могилъник – Спнкт-Петербург, 1996.
     
马文34页注【43】、【44】、【49】、【51】,37页注【93】,128页注【56】,129页注【68】,136页注【142】,211页注【80】,213页注【96】,314页注【80】,408页注【14】,也是共有两种注释:
达维多娃 :《伊沃尔加城》,圣彼得堡,1995年。
Давыдова А.В. Иволгинский  городище – Спнкт-Петербург, 1995.

达维多娃 :《伊沃尔加墓地》,圣彼得堡,1996年。
Давыдова А. В. Иволгинский могилъник – Спнкт-Петербург, 1996.
     
注释中的论文出版地点的俄文地名“圣彼得堡”都写错了,正确的应该是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而不是Спнкт-Петербург。即应该将“Спнкт”中的字母п改为字母а。

在马文中反复出现和潘玲博士论文相同的中、俄文对照注释的错误,明显说明马利清本人根本没有看过这些俄文原著,而是直接从潘玲博士论文中抄袭的,因此才会将潘文注释中出现的低级错误也原原本本地抄袭下来。那么在马文中大量存在的和潘玲论文内容完全相同的其它中、俄文对照注释是否也有抄袭嫌疑,这里就无从证明了。

一五、 马文278页、282页、283页、285页、290页插图:(略)
     
杨建华论文《试论东周时期北方文化带中的内蒙古地区》(《内蒙古文物考古》2001年1期)图一、二、三、四、五:(略)

马文上述的插图的图片完全抄袭自杨建华的论文,只对图的名称和杨文图四、五的图上部分文字稍做改动,马文对杨文图的具体改动情况如下:

将杨建华论文图三的图名“西区Ⅱ段各单位器物图”改成“西区Ⅱ段典型器物”;将杨建华论文图四的图名“西区Ⅲ段各单位器物图”改成“西区Ⅲ、Ⅳ段器物图”;将杨建华论文图五的图名“东西部陶器比较”改成“东西区陶器比较”;将杨建华论文图四左侧标注的Ⅲa、Ⅲb分别改为Ⅲ和Ⅳ;将杨建华论文图五最上部标注的“内蒙古西部”、“内蒙古东部”分别改为“西区”和“东区”。
马文在278页第一自然段文字中说明基本赞同杨建华《试论东周时期北方文化带中的内蒙古地区》一文的分期观点,只在个别地方略做调整,并加一个注释,但是马文将杨建华论文的四幅插图都完全拿来使用,却不加任何说明和注释。

一六、马文293页最后一个自然段至295页第二自然段文字:(见下文普通粗度文字)

杨建华论文《试论东周时期北方文化带中的内蒙古地区》(《内蒙古文物考古》2001年1期)92页最后一个自然段至94页文章结尾的文字:(见下文加粗文字)
三、内蒙古地区在北方文化带中的地位与作用
中国北方文化带西起甘肃的河西走廊,东到燕山南北。在这一地区,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都与中原农业王朝有很大的不同。  内蒙古地区在这一文化带中处于中段的位置,在它西边是甘肃宁夏地区,在它东边是冀北地区。
在中国北方文化带西起甘肃的河西走廊,东到燕山南北这一地带,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都与中原农业文化区有很大的不同。内蒙古地区在这一文化带中处于中心的位置,在它西边是甘肃宁夏地区,在它东边是冀北地区。由于北方草原的自然、人文环境以及生产方式和民族心理的相近,反映在文化特征和艺术上就表现出大致趋同的主流特征,在中国长城地带少数民族文化上就充分反映出这种特征。但由于各游牧民族的文化传统不同,历史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技术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差异,北方各族之间的青铜文化艺术在题材、内容、制作工艺和艺术风格上的差异仍然是显而易见的,鄂尔多斯青铜艺术品与北方各青铜文化是可以划分出来的,它独占鳌头,在背负航青铜文化中的中心地位也是明确的。
考古资料显示,在北方地区的西部,青铜文化最早发生,在早期,从西向东的影响较为明显。夏代中国北方地区青铜文化在东部地区表现出受中原文化影响较大;西部地区受欧亚草原影响更大。直到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以鄂尔多斯为中心向周围扩散的格局。这与史籍记载的阴山地区匈奴联盟的建立不无关系。

甘肃宁夏地区的东周时期北方青铜文化遗存主要集中在以中宁、中卫墓葬为代表的宁夏银南地区、以杨郎、于家庄墓地为代表的固原地区和以城北葬马坑为代表的甘肃庆阳地区。此外,甘肃天水、永登地区也有零星发现。这一地区的主要特点体现在葬俗、陶器和青铜器各个方面。
甘肃宁夏地区的东周时期北方青铜文化遗存主要集中在以中宁、中卫墓葬为代表的宁夏银南地区,以杨郎、于家庄墓地为代表的固原地区和以城北葬马坑为代表的甘肃庆阳地区。此外,甘肃天水、永登地区也有零星发现。这一地区在葬俗、陶器和青铜器各个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点。

在葬俗方面,甘宁地区流行有当地传统风格的土坑洞室墓,人骨放在洞室中,头低足高。竖穴土坑作为墓道放置大件随葬品和殉牲。这种洞室墓在内蒙古地区仅见于西部的西园墓地。殉牲以羊为主,马、牛次之。
在葬俗方面,流行有当地传统风格的土坑洞室墓,        人骨放在洞室中,头低足高。大件随葬品和殉牲放置在竖穴土坑墓道中。殉牲主要是羊,马、牛次之。这种洞室墓在春秋时期向东影响到内蒙古西部地区,在内蒙古地区仅见于西部的西园墓地。

陶器以素面为主,流行大口曲壁带把的罐和杯,与更多西边的新疆地区其他文化的陶器相似。甘宁地区青铜器中最有特点的是车马器。它的发展是种类由少到多,并构成当地青铜器的自身特点。
陶器以素面为主,流行大口曲壁带把的罐和杯,与更多西边的新疆地区青铜文化的陶器相似。甘宁地区青铜器中最有特点的是车马器。从早到晚,种类由少到多,并构成当地青铜器的鲜明特征。

在车马器中,与内蒙古地区相似的主要是圆雕的动物形饰,但甘宁地区是腹中空的,内蒙古地区的是下面有一个銎孔或器座,甘宁地区的动物种类单一,        主要是羊,反映了羊在畜牧业中所占的比例;
在车马器中,与内蒙古地区相似的主要是圆雕的动物形饰,但甘宁地区是腰中空的,内蒙古地区的则下面带有一个銎孔或器座。甘宁地区艺术品中动物种类单一,以羊为主,反映了羊在畜牧业中所占的重要地位;

内蒙古地区的动物种类繁多,并且更加形象、生动。这种圆雕的动物饰应当是作为竿头饰, 两地在战国中期以后流行这类器物反映了经济和生活方式的趋同以及联系的加强。
内蒙古地区的动物种类繁多,并且更加形象、生动。这种圆雕的动物饰应当是作为竿头饰或辕头饰,两地在战国中期以后流行这类器物反映了经济和生活方式的趋同以及联系的加强。
值得一提的是,在甘肃永登的榆树沟发现的一座墓,动物圆雕饰与甘宁地区的不同,而与内蒙古地区的速机沟、瓦尔吐沟的一样。永登县位于甘宁地区最重要的北方青铜器群的固原地区以北,   这反映了内蒙古地区向西的传播,但对西部偏南的固原则影响很少。
值得一提的是,在甘肃永登的榆树沟发现的一座墓,动物圆雕饰与甘宁地区的不同,而与内蒙古地区的速机沟、瓦尔吐沟的一样。永登县位于甘宁地区最重要的北方青铜器群的中心——固原地区以北,正处于内蒙古与甘肃两地交界处,这反映了战国晚期内蒙古地区向西的传播,但对西部偏南的固原则影响很少。

继圆雕流行之后流行的是大量的浮雕动物饰牌,这时甘宁与内蒙古两地相似性更大了,但甘宁地区至今尚未发现象内蒙古地区阿鲁柴登、碾坊渠那样有大量金制品的器物群,反映出两地在文化带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内蒙古在战国晚期应当时是整个文化带的中心。这与史料记载中所说的匈奴联盟的建立不无关系。
继圆雕流行之后流行的是大量的浮雕动物饰牌,    这时甘宁与内蒙古两地相似性更强了,但甘宁地区至今尚未发现象内蒙古地区阿鲁柴登、碾坊渠那样有大量金制品的器物群,反映出两地在文化带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内蒙古在战国晚期应当是整个文化带的中心。

位于内蒙古东部的冀北地区以军都山和燕山山地为主,主要有以隆化县三道营骆驼梁、滦平县窑上、苘子沟、梨树沟门为代表的东部、延庆军都山和怀来甘子堡、北辛堡为代表的中部和以张家口地区宣化小白阳、庞家堡白庙为代表的西部。
位于内蒙古东部的冀北地区以军都山和燕山山地为主,主要有以隆化县三道营骆驼梁、滦平县窑上、苘子沟、梨树沟门为代表的东部,延庆军都山和怀来甘子堡、北辛堡为代表的中部,以张家口地区宣化小白阳、庞家堡白庙为代表的西部三群遗存。

在早期有夏家店上层文化遗风的影响。这一地区的墓葬均为头向东,殉牲少,      摆放整齐。在殉牲的种类中猪和狗占比较大的比例,马极少见,羊和牛有一定比例。陶器以小口鼔腹罐为主,还有少量三足罐(鼎)。
在早期深受夏家店上层文化遗风的影响。这一地区的墓葬均为头向东,殉牲数量少,摆放整齐。在殉牲的种类中猪和狗占较大的比例,  马极少见,羊和牛有一定比例。陶器以小口鼔腹罐为主,还有少量鬲(鼎)。

陶器中分质地粗糙的夹砂红褐陶和质地精细的泥质灰陶两种。后者以轮制和中原式器物为主,并有逐渐增加的趋势。陶器中带纹饰的占有一定比例。冀北地区的葬俗与陶器的许多特点都与内蒙古东部岱海地区的遗存相似,
陶器分夹砂红褐陶和泥质灰陶两种,后者质地精良,   以轮制和中原式器物为主,并有逐渐增加的趋势。陶器中带纹饰的占有一定比例。冀北地区的许多文化因素可以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见到:

如头东、用猪狗殉牲、两种陶系、带纹饰的陶器、小口鼔腹罐和鼎。两地在青铜器方面差别比较大。冀北地区最有特点的圆涡纹虎牌饰不见于内蒙古地区,而见于中山国遗存中。冀北的短剑种类繁多,有圆饼或无柄的柱脊剑,銎柄剑,剑首为立兽首的剑和曲刃剑。
如头向东、用猪狗殉牲、两种陶系、带纹饰的陶器、小口鼔腹罐和鬲。
冀北地区最有特点的圆涡纹虎牌饰不见于内蒙古地区,而见于中山国遗存中。冀北的短剑种类繁多,有圆饼或无柄的柱脊剑,銎柄剑,剑首为立兽首的剑和曲刃剑。

内蒙古地区流行的双鸟回首剑仅见于北辛堡。削刀与齿状刀也不见于内蒙古地区。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冀北地区与内蒙古地区(主要是东部岱海地区)相近因素是葬俗和陶器,青铜器基本不同。
内蒙古地区流行的双鸟回首剑仅见于北辛堡。冀北的削刀与齿状刀也不见于内蒙古地区。综上所述,      冀北地区与内蒙古地区(主要是东部岱海地区)在葬俗和陶器特征上有较多相近因素,在青铜器方面差别比较大。

葬俗和陶器比较多的反映了人们的传统习俗,随时间发展变化比较慢;青铜器以工具和武器为主,更多地反映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时尚,     随时间发展变化比较快。所以内蒙古与冀北地区在青铜器上比较大的差别是两地在时代上的反映。
葬俗和陶器比较多的反映了人们的传统习俗,随时间发展变化比较慢;青铜器以工具和武器为主,更多地代表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流行时尚,随时间发展变化比较快。所以内蒙古与冀北地区在青铜器上比较大的差别是两地在时代差异上的反映,

冀北地区最晚的北辛堡出有内蒙古短剑中形式比较早的双鸟回首剑,说明冀北的下限和内蒙古短剑时代的上限大体同时。岱海与冀北在葬俗和陶器方面的相似性说明了两地的文化传统有很大的一致性。
冀北地区最晚的北辛堡出有内蒙古短剑中形式比较早的双鸟回首剑,说明冀北的下限与内蒙古短剑时代的上限大体同时。岱海与冀北在葬俗和陶器方面的相似性说明了两地的文化传统有很大的一致性,

岱海地区在陶器上的相似程度要比它与内蒙古西部的相似程度高,这一点是很耐人寻味的。
岱海与冀北在陶器方面的相似性说明了两地的文化传统有很大的一致性,它们之间的相似程度甚至要比它与内蒙古西部的相似程度高。

综上所述,内蒙古的东、西部分别与冀北地区和甘宁地区有一定的文化联系,但东西部的情况不尽相同。内蒙古东部与冀北地区的相似性大于内蒙古西部与甘宁地区相似性。内蒙古地区与甘宁在晚期有所加强。
总之,    内蒙古的东、西部分别与冀北地区和甘宁地区有一定的文化联系,但内蒙古东部与冀北地区文化联系的紧密程度要大于内蒙古西部与甘宁地区的相似性,后二者之间的相似性在晚期有所加强。

从永登榆树沟的情况看,这种相似可能是内蒙古向西传播的结果,说明内蒙古地区已成为了整个文化带的中心。这与匈奴的建立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永登榆树沟的发现看,这种相似可能是由内蒙古向西传播的结果,说明战国中晚期内蒙古地区已在整个文化带中确立了它的中心地位。这一过程差不多与匈奴在阴山的活动是同步的。

马文上述2100余字的内容除了第一、二自然段加的350余字之外,其余1700余字与杨建华论文的文字顺序,结构、绝大多数文字都相同,很明显是抄袭杨建华论文的。马文只改动了杨文1700余字中的210余个字,而且这些改动中很多是用同义词替换、同一句子内文字前后顺序调整等比较简便易行的方法,有的改动则完全是错的。例如马文分别将三足罐、鼎改为鬲、鼎。鬲和鼎是两种形制有别的三足炊器,这是中国学考古的人都知道的基本常识,鬲的足主体是空的,鼎足完全是实心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冀北地区三足罐的器身是罐形,三足实心,因此考古界也有人称其为罐形鼎。杨建华先生论文在“三足罐”后又在括号内附加“鼎”就是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但是马文将“三足罐”改成“鬲”就完全没有道理了,三足罐足部都是实心的,称其为鬲完全是错的。接着马文又将杨建华论文中的“鼎”改为“鬲”同样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擅自改动。

很明显,除了210余字的简单改动之外,马文将杨建华先生的论文《试论东周时期北方文化带中的内蒙古地区》的第三部分等于从头抄袭到末尾(除了杨文第三部分的标题)。马文上述2100余字内容中有很多注释,与上述杨建华论文文字中的注释完全相同,但是被其抄袭的杨建华论文《试论东周时期北方文化带中的内蒙古地区》却没有在注释中出现,马文也没有在正文中说明使用了杨建华该论文的内容。

一七、马文304页第二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二:(略)

马文的该图的图片和潘玲博士论文的完全相同,马文将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二的图名“外贝加尔西汉匈奴墓葬葬具中的汉文化因素”改为“外贝加尔地区西汉匈奴墓葬葬具中的汉文化因素”,将潘玲图注1后的括号中的a.、b.去掉,将图注1“墓内结构平、剖面图”改为“墓内结构图”。马文对使用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二没有做任何说明和注释。

一八、马文305页插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四:(略) 包含17个铁农具的器物图

马文的该图和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四的图片完全相同,差别是将潘玲原图名“伊沃尔加城的铁农具与中国汉代铁农具比较图“改为“依沃尔加出土的农具与汉代农具的比较”。马文在正文、注释和图上对使用潘玲论文的图未加任何说明。马文对潘玲原图的图名和图注的擅自改动非常不负责人,将“伊沃尔加城”改为“伊沃尔加”等于把一个城址的范围扩大为一个地点的所有类遗存的范围。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四的图名明确说明是“铁农具”,因此在图注中没有标明任何一个器物的质地。马文将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四的图名中的“铁农具”改为“农具”,但是在其抄袭过去的潘玲该图的图注中却不另注明器物的质地,等于使图中所有铁农具都成了质地不明的器物。马文对使用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四没有做任何说明和注释。

一九、马文306页插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六:(略) 包含21个器物图

马文该图基本上使用了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六的整幅图和图注,只是对潘玲论文原图做了一点改动:将潘玲图三六左侧标注的“三翼有銎铜镞”、“有铃形顶部的锥形器”、“有刻纹的骨管”分别改为“三翼铜镞”、“铃首锥形器”、“刻纹骨管”;将潘玲原图名“伊沃尔加城和墓地与中国北方地区春秋战国时期墓葬的同类器物比较图”改为“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出土器物与中国北方长城地带、东北地区春秋战国时期墓葬出土同类器物比较”,将潘玲图注中的“伊沃尔加城”改为“依沃尔加城址”。虽然马文该图在潘玲原图的上部多加了一行图,但是没有图号,把潘玲博士论文原图的图号和图注几乎完全抄袭使用。马文对使用潘玲博士论文图三六没有任何注释和说明。

二○、马文307页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三:(略) 包含13件陶器器物图

马文该图使用了潘玲论文的整幅图以及图名、图注,其改动之处是:将潘玲原图第13图边标注的“(西汉中期)”改为“(西汉晚期)”;将潘玲原图名“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的陶器与中国北方地区西汉时期的陶器比较图”改为“依沃尔加城址和墓地陶器与中国北方地区西汉时期同类陶器比较”,即去掉了一个“的”、加上“同类”两个字。马文对使用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三没有任何注释和说明。

马文将潘玲第13图边标注的“(西汉中期)”改为“(西汉晚期)”是明显的错误,因为潘玲图三三的图注中明确标明该器物是满城汉墓M1出的陶盆,满城汉墓M1的墓主和年代非常明确,是汉武帝的兄弟刘胜,公元前113年下葬,该墓是非常明确的西汉中期墓葬。

二一、马文308页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五:(略) 包含33个器物图
     
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五以表格的形式将33件器物以类别为单位分别放置在6行里。马文308页图完全使用潘玲博士论文该图,但是将第2-4行图的上下位置调换,相应的将图号、图注也调整,将潘玲原图名“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出土的汉式器物与中国西汉时期同类器物比较”改为“伊沃尔加城址和墓地出土汉式器物与中国西汉时期同类器物比较”,即将潘玲博士论文原图名减少了一个“的”字。马文对使用潘玲博士论文图三三没有任何注释和说明。

二二、 马文337页插图(鍑耳演变示意图):(略)
     
冯恩学论文《中国境内的北方系东区青铜釜研究》(《青果集》(一),知识出版社,1993年,318-328页)的图五(釜耳分类图示)和图七(蘑菇突山形釜耳来源推想图):(略)

马文该图将冯恩学论文图五中的有关铜釜耳的型式划分的字母和汉字分类标注全部删除,将冯恩学论文图七上标注的阿拉伯数字删除,然后将冯恩学论文图五的第一类中的A型五个釜耳和第二类的两个釜耳、第三类釜耳粘贴到一个横排;将冯图五的第一类C型和B型6个釜耳粘贴到下一排,将冯图五的第二类釜耳中的其中一个和图七中的两个又莫名其妙地粘贴到同一个横排;最后将已经删去阿拉伯数字的冯恩学论文图七整幅粘贴到上述两个横排的釜耳之上,最后组合成一张图。因马文该图将冯恩学原图表达釜耳的型式划分和形制演变认识的字母、数字、文字都删除了,排列顺序也打乱了,导致冯恩学原来的图五、图七表达出的对釜耳分类和演变规律的认识基本丧失了,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抄袭和擅自删改他人成果的行为。马文对使用冯恩学论文器物图没有作任何说明和注释。

二三、马文一些涉及到分析和介绍国内匈奴墓葬遗存的插图,不是从国内很容易查到的原始考古发掘、简报中获取素材,而是从潘玲的博士论文和单月英的硕士论文里复制已经归纳总结好的与上述墓地相关的插图,马文对上述使用他人论文的图没有任何注释和说明。现列举如下二处:

(1)马文345页插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四六:(略) 包含10个器物图
      
马文该图完全使用了潘玲博士论文图四六的图片和图注,唯一改动之处是将潘玲原图的图名“大保当城址画像石墓地出土的匈奴文化器物”改为“大保当画像石墓地出土的匈奴文化器物”,即只删去“城址”两个字。潘玲该图共10件器物,其中1-8号器物是潘玲博士论文首次识别出的大保当城址的画像石墓地的含匈奴文化因素的器物。

(2)马文350页插图:(略)
      
潘玲博士论文图四○(李家套子墓地出土器物图):(略) 包含11个器物图
      
马文该图的图片、图名、图注与潘玲博士论文图四○的完全相同。
  
限于篇幅和技术的原因,笔者只列举出以上23个比较容易说明问题的例子。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冯恩学的论文之外,上述列举的被马抄袭的其它论文都在马文的“参考文献”中或某一章节的注释中出现过,说明马利清本人看到了这些论文,因此不存在马文和上述被抄袭论文内容相同只是偶然巧合的可能。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中涉及 “学术引文规范”的第七、第八条明确规定:(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上述笔者所列举的马利清专著使用他人研究论文的情况反映出:

一、马文不引用第一手的资料而是使用他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几乎上述列举的23个例子都是此类的。但是马文非常明显的使用了他人论文内容之后往往却完全不加任何说明和注释。这是明显违反《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的第七条规定的行为。   

二、马文在使用他人论文图片或文字时做出很多不负责任、违反学科研究常理的更改,使被其使用的原文或原图的科学性降低,如上述所列举的第三、四、九、一○、一二。一三、一六、一八、一九、二○、二二例,这是明显的违反《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第八条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

另外,上述第一四例子能够很明确地说明,马利清在写其专著的这部分内容时根本没有看到俄文原著,而是抄袭了潘玲博士论文的相关注释,否则根本不会频繁出现和潘玲博士论文完全相同的低级错误。《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没有明确说明什么叫“伪注”,不知上述马利清根本没有看到注释所注的原文、而是从潘玲博士论文中摘录出的注释是否可以算作伪注?

考古学是一门实实在在的学问,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的守护神。学术研究需要严谨认真、诚实守信的精神,科学探索更是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我们暂且简要地撮举以上一些例子以理服人、以正视听、以诚其意。

(感谢潘玲博士惠寄。因网络模块原因,原稿中的黑体字等难以显示,特此说明)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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