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政部:不让见义勇为者自付医疗费|民政部|见义勇为|医疗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8-1 08:4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商西)国务院日前下发首个国家层面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昨天,民政部等7部门召开视频会议,细化落实具体措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原则上不让见义勇为者支付一点医疗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15 00:42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